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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李晨律师: 您好! 我是一家房地产中介门店的负责人,近期,在我们门店的房屋买卖中介过程中经常出现一个现象:前来签订居间协议并非实际的购房人或房犀产权人(出售人),而是其委托的亲戚、朋友等.而在居间协议签订后,由于种种原因,实际购房人、出售人不愿意配合履行居间协议,也不再签订房屋销售合同,从而导致该笔交易失败,也导致了我们门店无法收取中介佣金.同时,交易各方还就定金的没收、双倍返还等问题多次来门店争吵,更有甚者还起诉我们门店违约.  相似文献   

2.
张先生认为链家地产作为房产中介有责任核实清楚交易房子的产权信息,而链家没有做到这一点,这给他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必须退还中介费和定金,但是链家地产不但没有退钱,还拖延时间逃避。  相似文献   

3.
《东南置业》2014,(9):80-81
所谓预约即为将来订立一定契约的契约,其将来应订立之契约成为本契约(与预约相对应)。我国合同法虽未明确规定预约的相关法律问题,但在实践中合同当事人却广泛运用多种形式的预约,例如意向书、意向协议等。2011年8月11日,章某与钱某在中介地产经纪公司的居间介绍下,订立了《购房定金协议书》,该协议书约定:钱某购买章某所有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琴亭路142号益力小区C栋507号房屋,建筑面积为79.8平方米,房屋总价为135万元,  相似文献   

4.
1 法律性质的定位不明确 银监会将P2P网络借贷平台划分为信贷服务中介公司,体现了对其信用中介法律地位的认可.我国的《合同法》第427条定义了居间合同(中介合同),居间(中介)意在强调其作为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媒介的作用,而居间(中介)本身并不参与到合同当中去,独立于二者的交易行为之外.  相似文献   

5.
《中国地产市场》2014,(1):71-71
正案例2013年夏天,李明准备买房。6月5日,他与A房地产经纪公司签订了《居间服务合同》。两周后,李明在A公司努力下找到卖家丁力,并以65万元价格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买受人支付定金10万元,因出卖人违约导致退房的,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已支付的定金。同时又约定,出卖人应当在2013年7月20日前,将该房交付给买受人。出卖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该房屋交付给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此后,李明按规定交付了定金和A公司中介费16250元。然而7月14日,丁力邻居家发生爆炸,导致丁家房屋严重受损,无法按期将房屋交付给李明。最后,双方同意解除合同,但对定金和居间费用的赔偿发生争议。  相似文献   

6.
《东南置业》2008,(12):94-96
我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定购书》,约定向该公司订购其开发的房屋一套,总房价款为人民币60万元。该定购书还约定:买方签订本商品房定购书时,交付定金人民币1万元,买方到期未履行承诺的义务,卖方除有权将此房屋转卖他人外,买方已交定金不予退还:如买方履行了义务,卖方如转卖他人,须双倍返还买方所支付的定金。上述定购书签订后,我依约支付了定金人民币1万元。此后,双方在订立《预售合同》时对交房时间不能协商一致,致使未能订立《预售合同》。  相似文献   

7.
未取得销售许可证售房现代城被判双倍返还定金 “真没想到能打赢!“5月25日,走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大门的孟向东激动不已,他刚刚拿到起诉现代城双倍返还定金一案的终审判决书,二审判决撤销了一审退还定金3万元的判决,判令北京中鸿天房地产有限公司双倍返还其定  相似文献   

8.
二手房交易中与买方可能产生关联的法律关系主要涉及以下五种:一是买方与中介之间的居间法律关系。买家与中介签订居间合同.中介向买家提供居间服务.作为回报.买家向中介支付中介服务费。二是买方与卖方之间的房屋买卖法律关系。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三是买方与银行之间的借款法律关系。双方签订贷款合同。四是买方与税务机关之间的行政征收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9.
二手房买卖居间过程,大致可以分成四个阶段,一是买卖方与房产中介(居间人)之间尚未签订任何协议;二是已经签订居间协议或订金等合同而未签订买卖合同;三是已经签订买卖合同而未过户;四是过户完毕。相应地。纠纷反映到诉讼中,也分别呈现出以上4种事实状况。二手房买卖纠纷中,有很多是关于中介费的纠纷。  相似文献   

10.
“本公司享有最终解释权”、“定金概不退还”、“财物遗失概不负责”、“消毒餐具收费”、“未选底片必须另外付费购买”……9月27日,记者从洛阳市工商局获悉,洛阳市工商局、洛阳市消费者协会公布了16条“霸王条款”,约谈62家涉及使用不公平条款的企业,并要求限期整改。(9月28日(《河南日报》)  相似文献   

11.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进展,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成熟,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对住房环境的要求也相应地提高了。诸多原因的发展促使房地产行业蓬勃发展,相应地与房地产相关的房产中介行业也发展得很好。房产中介如雨后春笋般地发展,加之立法的滞后导致该领域的空白,以致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纠纷频繁发生。本文主要论述房屋居间买卖合同是居间合同的一种,但其效力又比一般的居间合同强,并由此提出一些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2.
林清城 《楼市》2013,(Z1):96-97
在房价上涨的行情下,卖方很容易将房屋一房二卖。有些卖家只是退还定金,不做任何的赔偿;有些卖家即使双倍返还定金,再出售房屋所获得的差价利益仍然要比双倍返还的定金多,卖方情愿违约,无论如何都要把房子卖到高价。遭遇到此种情形,买方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相似文献   

13.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正式签订以前,出卖方大都会与认购方签订定金合同,以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约束,该定金合同一般表现为商品房认购书,出卖方从自身利益出发,都会有保护自身的认购书。认购方签下该认购书后,一旦以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签订下来,出卖方往往不退还定金,由此产生的纠纷屡见不鲜。  相似文献   

14.
余音 《秘书》2011,(4):35-36
在经济合同中,为了体现诚实信用原则并对签订合同的双方均起到制约作用,买受方通常会按约定付给供货方(出售方)以一定数量的定金。《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  相似文献   

15.
李女士看中杭州城南某小区楼盘,向一家房产公司支付了5万定金。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房产公司的销售人员告知在2008年6月底才交付使用,这样,李女士觉得交房时间太迟了,跟她原来预想的交房时间相差太远,提出不要这房子,要求退还定金。因为双方在定金合同第7条里有明文约定: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等条  相似文献   

16.
继对第一阶段电信邮政等行业不平等格式条款进行点评后,中消协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剖析。点评主要涉及九个方面的问题:1、认购定金归还难。经营者通过认购协议收取的定金在法律上称“立约定金”,又称“犹豫定金”,是今后订立合同的担保,在一定时期内购房合同未订立,有过错的当事人要承担定金责任。在签订《认购协议书》前,由于经营者未提供《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作参考,使消费者不能全面了解交付定金的担保内容。正式签约时,由于已交定金,迫于不退还定金的压力,消费者往往委曲求全,签订不平等格式条款。这种在不知情前…  相似文献   

17.
发生认购了抵押房的事情后,发展商又不愿意退还定金的情况,除了像孟女士那样向法院提出诉讼之外,还有另外一种解决办法。购房者可以向发展商提出共同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处理。  相似文献   

18.
在购房过程中,消费者往往经不住销售商宣传推销的诱惑,在“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屋销售合同”未签订的情况下,盲目交付几千元甚至上万元的“预订款”或“定金”。此后,当因种种原因想放弃购房时,却无法得到“预订款”或“定金”的退还。消费者一定要在付款前看清其内容,谨慎签字;要弄清“定金”的含义,千万不要将“定金”误解为“订金”。定金受定金法则保护定金指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  相似文献   

19.
甲系一自然人.乙系一房地产开发公司,2002年6月.甲.乙签订《认购合作协议书》.约定:甲认购乙商品房18套。协议对该18套房的位置、建筑面积.单价均明确约定.并约定甲预交定金18万元(按1万元/套)计算,甲将以上18套房认购之后,有权将其向市场出售.价格可自定.售出后,乙营销中心须配合更换购买方姓名.且每套超出协议单价的金额,由乙方在收到购买方交纳房款的当日付给甲。若甲在2003年春节之前未售出,则定金不予退还。协议签订之日.甲向乙支付认购定金18万元。在该认购合作协议约定的18套商品房中.  相似文献   

20.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正式签订以前,出卖方大都会与认购方签订定金合同,以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约束。该定金合同一般表现为商品房认购书,认购方签下该认购书后,一旦以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签订下来,出卖方往往不退还定金,由此产生的纠纷屡见不鲜。四川省建设厅与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规范商品房的认购环节,联合出台了《四川省商品房认购书》,该商品房认购书中的相关条款妥当与否,要从法理上逐一考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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