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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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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保险市场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历经20年的改革发展,我国保险业已经成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尤其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大批外资、合资保险公司相继进入中国保险市场,保险业的竞争也进一步加剧,我国保险业期盼已久的《保险法(修正案)》于2002年10月28日经第九届全国人大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并于2003年1月1日起施行,尽管此次修订涉及总则、保险活动、保险经营规则、法律责任等方面共有38条,但对于直接关系到保险活动当事人利益的保险合同,修正案没有进行实质性修改,本文仅就近来在保险市场出现的有关保险合同方面一个新问题发表看法,以期探讨在保险合同中可能会出现的保险合同纠纷,对未来保险合同法的日趋完善有所启发.  相似文献   

2.
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案),并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对保险业来说,这不仅是一部法律,而且是加快我国保险改革、促进保险业平稳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保险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又一次重大机遇。全面认识新《保险法》的重大意义,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把握。  相似文献   

3.
赵佩璋 《中外企业家》2009,(20):175-175
保险业作为金融业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的社会进步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从保险业法的立法宗旨出发,结合我国《保险法》的相关实践,指出我国保险业立法的不足,希望能有利于建立完善的保险法的规范体系。  相似文献   

4.
本着更好地履行加入世贸组织时所作承诺、加强对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加强保险监管、支持保险业的改革与发展、推进保险业与国际接轨的步伐的指导思想,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了1995年颁布的《保险法》,新的《保险法》已于2003年1月1日开始生效。  相似文献   

5.
诚信原则在保险中的发展与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诚信原则被广泛应用,但是并没有所谓的统一定义,诚实信用原则是在实践中不断发生变化的。本文就诚信原则在保险法中的发展、适用等几个基本法律问题作了探讨,在保险法适用范围方面,说明了保险法诚实信用原则只适用于保险私法,具体包括保险合同法、保险特别法、保险代理人等私法规范。  相似文献   

6.
刘薇 《企业导报》2012,(1):125-126
自中国保险业恢复以来,保险业以每年30%以上的速度快速发展和壮大,且潜力巨大。但在中国保险业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作为规范保险行为的法律制度,却存在众多空白及严重缺陷。因此,借鉴美国经验,应尽快对中国现行《保险法》进行修订,通过修法从根本上进一步完善中国保险法律制度。为此作为进一步完善中国保险法制的重要对策,笔者建议在新的法律制度中应明确提出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取消保险市场准限制,放松对保险资金运用限制,允许混业经营,转变保险监管模式等内容。  相似文献   

7.
一、保险价值的涵义 我国保险法对于保险价值并没有定义,欲正确理解保险价值首先应明确保险利益与保险价值的关系.依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于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利益存在的价值其一在于消除以投保作为赌博的可能性;其二在于限制赔偿程度,以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保险利益为最大限度.从第二个方面来考察保险利益的作用,也可以说,保险利益的经济价值是保险人赔偿的法定最高限额,保险利益的经济价值即保险价值.因此保险利益是保险价值存在和衡量的基础.  相似文献   

8.
一、关于保险缔约信息义务制度的一些思考 1995年,伴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制定并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该法第16条和第17条分别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2002年,旧《保险法》修正时,上述法律条文被重新安排为第17条和第18条,但在文字表述上未作修改.  相似文献   

9.
俗话说:"月有阴睛圆缺,人有旦夕祸福."为了不在灾害、疾病、意外事故突如其来时束手无策,许多人想到了保险.虽然保险并不能从根本上消灭危险,但能减少、转移突如其来的事故给当事人所造成的损失,许多因保险而受益的人们已真真切切感受到了保险的好处.目前,保险业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力求占领投资市场.1 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出台,更为保险市场进行了各种规范,消费者若想为自己、为亲友或是家人买一份保险,就必须掌握保险业的相关法律常识,这样才能避免在保险赔偿时,各种纠纷的发生.  相似文献   

10.
汪玮 《中外企业家》2013,(2Z):80-80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迅速发展,相关法律问题也日益增多。在大量的保险合同纠纷中,很多纠纷都与保险利益密切相关。目前,我国国内对保险法的研究从整体上说尚处于起步阶段,与西方保险的发达程度相比,还远未达到成熟地步。有关保险法的专题性研究尚少,对保险利益的系统研究更是如此。  相似文献   

11.
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11号主席令予以公布。修订后的保险法共分8章187条,分别为总则、保险合同、保险公司、保险经营规则、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保险业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修订后的保险法将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2.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对保险的需求越来越大,保险深度和密度已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保险业发展十分迅速。但在其发展过程中保险市场暴露出许多问题,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保险双方当事人是否履行了诚实信用义务。本文就诚实信用原则在保险法中的适用进行了全面分析,并对其出现的问题提出了解决建议。  相似文献   

13.
张蕾 《企业经济》2003,(3):71-73
一、我国保险法现存的问题于1995年10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结束了我国保险业无法可依的历史,对于规范我国保险活动,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保险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我国保险市场开放程度的加大和国际化进程的加快,特别是我国加入WTO,根据我国同世贸组织各成员国达成的协议,现行《保险法》就存在许多问题:1.滞后性强,与实际严重脱钩。一些新政策,新规定的出台使《保险法》的许多相关条文与实际不符,这就要求保险法律法规尽快作出调整。如1998年成立了中…  相似文献   

14.
目前,我国的合同立法处于“三足鼎立”的模式,主要由三部调整领域各不相同湘互之间存在不协调的法律(即为《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降/技术合同法则构成,我国服法通则》\《保险法》。《担保法人《海商法》、《电力法》、摘业银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也都涉及合同的内容。这种立法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需要。1999年3月15FI,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忡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人同年10月五日,《合同法征式实施,《经济合同法人《涉外经济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将同时废…  相似文献   

15.
肖亮 《集团经济研究》2006,(35):192-194
无论是从当前我国保险业快速发展的良好趋势来看,还是从保险业的产业发展潜力来看,我国保险业的未来都具有一个十分广阔的发展空间.但是,当前我国保险业市场结构的寡头垄断竞争格局和现有保险营销体制的先天局限的导致我国专业保险营销渠道发展明显滞后.随着我国保险体制的改革深入、保险市场的国际化、市场化和逐步对外开放,这一问题日益凸现,并已严重影响到未来我国保险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本文针对当前我国保险产品营销渠道面临的困境,提出了一种以第四方品牌为依托,全面整合保险个人代理人(即保险营销员,以下同)、保险中介机构等专业保险营销资源的一种新型保险中介渠道模式,期望能够对当前国内保险营销渠道的变革提供新的思路.  相似文献   

16.
保险业改革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一部分,保险费率市场化将成为我国保险业改革的核心内容.本文首先阐明了对保险费率实行严格管制所带来的弊端,然后分析了保险费率市场化的积极意义,最后提出了推进保险费率市场化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17.
作为金融业三大组成部分之一的保险业,在社会与经济的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文章从保险欺诈的性质界定入手,分析保险欺诈概念的内涵、表现形式,将保险欺诈进行类型划分。在此基础上,指出保险法制的不完善是保险欺诈存在的关键因素。  相似文献   

18.
我国省域保险业发展不平衡的实证研究:1997~2007年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本文建立了识别我国省域保险业发展影响因素的多元线性模型,在此基础上又建立了识别导致我国省域保险业发展差异的多元离差模型.然后运用格兰杰因果检验和逐步回归法,在前人给出的影响因素中为模型选择了最优的解释变量,以确保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之间除相关关系外,还存在统计上显著的因果关系,同时降低了解释变量之间的共线性,提高了回归方程的稳定性与预测能力.分析结果表明,经济发展是推动我国省域保险业发展的根本动力,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是导致我国省域保险业发展不平衡的主要原因.保险经营主体数量的多少既是省域保险业发展的主要影响因素,又是导致省域保险业发展不平衡的主要原因,区域保险业发展政策的重点应放在保险经营主体的培育与引进上.  相似文献   

19.
从审计法角度看,人们至少可以从本案吸取以下教训:一、上级对分支机构的资金监管应当全力到位1995年颁布的保险法为防范经营风险,明确规定保险公司不得投资非保险业企业,以避免保险资产处于不安全状态,此规定是集保险业数百年教训而成,各保险机构应当无条件地执行保险法的规定。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的管理制度应当是健全的,其经营策略也应当是谨慎的。但是,该公司至1999年还在经营非保险业公司,长达4年违法经营,不能说不是知法违法,可是作为上级的中国人寿保险总公司对分支机构的违法经营行为却疏于管理,听任分支机构违法投资和违…  相似文献   

20.
不可抗辩条款又称不可争条款或不可抗辩规则,基本内容是: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从保险合同成立之日或者生效之日起满一定时间后,保险公司不得以在订立合同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尽如实告知义务为理由而解除保险合同。该条款完善了我国《保险法》,但依然存在不足和问题。本文共有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与第二部分阐明了不可抗辩条款与保险欺诈、合同撤销权的关系,指出三者的冲突和适用的问题,针对它们的冲突和适用,国内外立法和学者的观点不一。基于我国的现状和基本国情,保险欺诈和合同撤销权均不适用于不可抗辩条款。第三部分分析我国现《保险法》中不可抗辩条款有哪些问题存在,如适用时间不明确、适用范围笼统、未设置适用的例外情形等问题,在这些问题上国外立法相对完备,我国学者也对其阐述观点,应该规定明确的适用时间和适用范围,设置例外情形,对以后《保险法》的修改提供借鉴。第四部分为弥补我国不可抗辩条款的不足提出完善建议,在立法上明确适用时间和适用范围,学习借鉴国外保险法设置适用例外情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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