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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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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本期发现的与前期相关的重大会计差错,如影响损益,应将其对损益的影响数调整发现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和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一并调整;如不影响损益,应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因此,对于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的更正,涉及损益的事项,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相似文献   

2.
与原会计政策变更准则相比 ,修订后的会计政策变更准则增加了以下条款 :企业滥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 ,应当作为重大会计差错予以更正。这里所指的滥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 ,是指企业在具体运用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所允许选用的会计政策 ,以及企业在具体运用会计估计时 ,未按照规定正确运用或随意变更 ,从而不恰当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情形。按该准则规定 ,如果属于以前期间发生的滥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的情况 ,应将其对损益的影响数调整发现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 ,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也应一并调…  相似文献   

3.
赵娟 《广西会计》2002,(2):21-22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是用来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与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 ,以及本年度发生的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也在本账户核算与调整。会计差错是指在会计核算时 ,由于计量、确认、记录等方面出现的错误 ,只有当本年度发现以前年度发生的重大会计差错而且涉及到损益项目时 ,才能运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 ,并应以其对损益的影响数来调整发现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 ,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也应一并调整。在资产负债表日至年度财务报告批准…  相似文献   

4.
重大会计差错,是指企业发现的使公布的会计报表不再具有可靠性的会计差错。这样的差错一经发现,企业就必须进行调整,否则,将会误导投资者、债权人以及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或判断,对于“前期间发生的重大会计差错,在更正过程中,如果涉及损益,应将其对损益的影响数调整发现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对期初留存收益的调整,必然会涉及到所得税会计问题。  相似文献   

5.
一、“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相关概念的解读评析 1、调整期初留存收益。《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适用于上市公司等企业,以下简称新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适用于其他所有企业,以下简称旧准则)规定:企业按规定调整前期差错和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时涉及及损益的,应调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也应一并调整。  相似文献   

6.
按新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当法律或会计制度要求企业变更会计政策,或者由于经济环境发生变化,为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企业自行变更会计政策时,不需重新编制以前年度的会计报表,而应将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对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也应一并调整.在实际执行这个规定时,许多会计人员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的真实内涵难以理解,更对其计算和处理显得手足无措.显然不能理解并加以确认,就不能正确的计算、计量,进而就不能准确的进行会计调整,提供更可比、更有用的会计信息.本人认为理解和计算这个数,应把握以下要点.  相似文献   

7.
重大会计差错是指某项交易或事项的金额占发生当期调整前的利润总额10%及以上或者占该类交易或事项金额10%及以上,符合两者之一,即为重大会计差错。本文对重大会计差错的更正仅指本期发现与前期相关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时其对损益的影响数应调整发生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即前期损益调整事项调整数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过渡后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  相似文献   

8.
一、会计调整 (一)会计调整的具体事项及处理原则 1.差错更正的会计调整。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以下简称《准则》)规定(大意):(1)本期发现本期的会计差错或前期的非重大会计差错,均调整本期相关项目;(2)本期发现前期的重大会计差错,应调整本期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和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的上年数;(3)企业滥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按《准则》规定应当作为重大会计差错予以更正。  相似文献   

9.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2年11期发表了黄涤生、崔恒祥同志撰写的《浅析“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核算中的问题》一文(以下简称“黄文”),“黄文”列举了《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企业会计制度》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内容和会计处理的不同规定,使会计人员在使用此科目时发生混乱,并从核算内容、科目结转和会计报表期初数处理三个方面阐述了“暂行规定”和《企业会计制度》的差异。目前在使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时,确实存在混乱现象。其主要表现有:1.没有按照《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  相似文献   

10.
当企业发生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处理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时,经常会涉及到对前期损益调整事项的会计处理问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和《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规定,这些前期损益调整事项需在本期编制调整分录,其中对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直接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对于会计差错更正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损益调整数,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过渡后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在调整分录中,“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核算结果是前期净损益。由于净损益是税后的概念,所以在会计处理时,需要将前期损益调整事项所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差额,计算所得税费用并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相似文献   

11.
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规定: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固定资产,作为前期差错处理,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笔者认为会计准则的规定过于笼统,不能准确反映固定资产盘盈对企业会计信息的影响,不符合客观性原则,本文建议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盘盈核算时应根据盘盈的具体原因,做出不同的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12.
一、“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 使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等应作为前期差错进行处理,而不再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  相似文献   

13.
一"、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使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等应作为前期差错进行处理,而不再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  相似文献   

14.
一、与谨慎性原则有关的会计政策 2000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中,谨慎性原则的运用具有面上扩大、点上深入的特点.<制度>中体现稳健精神的会议政策随处可见.为了防止企业计提秘密准备,<制度>规定:若有确凿证据表明企业不恰当地运用了谨慎性原则计提秘密准备,应当作为重大差错予以更正,并在会计报表中以附注说明事项的性质、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金额等.  相似文献   

15.
张义杰 《会计之友》2007,(21):83-84
本文对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以下简称新准则)和旧<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原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了比较,指出新准则提高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  相似文献   

16.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定:会计政策变更按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时,应将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和前期披露的其他比较数据也应当一并调整,但确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该准则同时规定: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28号准则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解释》还规定:“追溯重述法的会计处理与追溯调整法相同”。[第一段]  相似文献   

17.
一、"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内容问题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规定,固定资产盘盈属于前期差错,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不用"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对此笔者认为不妥。  相似文献   

18.
《企业会计准则———中期财务报告》的执行 ,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年度财务报告时间间隔过长的缺陷 ,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但是突出及时性的同时 ,也不能忽略中报的准确性 ,尤其是对于中期会计政策变更的处理。鉴于现在书刊对此实务的操作上均未述及 ,笔者就此问题谈谈自己的一些意见。一、准则对中期会计政策变更的处理要求中期财务报告准则规定 ,企业在中期如果发生了会计政策变更 ,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来处理 ,并按照规定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相应的披露。其中会计政策变更的累计影响数…  相似文献   

19.
一、作为重大会计差错调整减值准备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如果企业滥用会计估计,应当作为重大会计差错,按照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即企业因滥用会计估计而多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在转回的当期,应当遵循原渠道冲回的原则(如原追溯调整的,当期转回时仍然追溯调整至以前各期;原从上期  相似文献   

20.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是1998年6月25日颁布,由1999年1月1日起实施。 将该准则与相应的《国际会计准则第8号——当期净损益、重大差错和会计政策变更》、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意见书第20号——会计变更、第22号会计政策的披露》、加拿大《特许会计师手册第1505章——会计政策的披露、第1506章——会计变更》、澳洲《澳大利亚会计准则第1001号——会计政策的披露》和香港的《会计实务准则第1号会计政策的披露、第2号非经常性项目及前期调整》相比较,不难发现,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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