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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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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北京房地产》2009,(5):69-69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无偿赠与行为、将受赠住房对外销售以及赠与行为后续管理等三个方面提出加强税收征管的措施,使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贯穿无偿赠与行为从发生到受赠住房再次销售的整个过程。  相似文献   

2.
受赠的住房对外转让时的纳税筹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下发后,舆论众口一词表示“假赠与将彻底杜绝”、原先.房屋无偿赠与,只要缴纳3%的契税;而现在除了要缴纳5%全额契税外,再次转手时,受赠人还得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计征个人受赠不动产个人所得税时,  相似文献   

3.
双周信息     
《楼市》2006,(20)
国税总局:无偿赠与全额征收4%契税《楼市》综合消息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加强房地产交易中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的税收管理》,强调了对个人无偿赠与住房的受赠人全额征收4%契税,以防止房屋买卖双方利用假赠与行为,偷逃赠与环节和将受赠房屋对外销售环节的营业税。受赠人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须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相似文献   

4.
《财会通讯》2006,(11):I0065-I0066
为加强房地产交易中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的税收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加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问题 (一)关于加强个人无偿赠与小动产营业税税收管问题  相似文献   

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5月25日下发《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明确规定了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适用情况,并强调除此以外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从  相似文献   

6.
《房地产评估》2007,(3):7-7,17
为加强房地产交易中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的税收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加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问题 (一)关于加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营业税税收管理问题1.个人向他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包括继承、遗产处分及其他无偿赠与不动产等三种情况,在办理营业税免税申请手续时,纳税人应区分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相似文献   

7.
一、基本政策规定1.营业税。自2006年6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对外销售住房,应持依法取得的房屋权属证书,并到地方税务部门申请开具发票。对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凡能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房产所有权证,填报《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并做出无偿赠与声明的,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可办理无偿赠与免税手续;对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的,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发售发票或者代为开具发票。对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营业税时,应特别注意购房时间的确定问题。  相似文献   

8.
一、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税种个人销售住房涉及到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一)营业税方面,根据国税发[2006]74号《关于加强住房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分三种情况进行处理:(1)2006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不足五年的住房对外销售  相似文献   

9.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5月25日下发《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明确规定了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适用情况,并强调除此以外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从2009年5月25日起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相似文献   

10.
《房地产导刊》2006,(14):24-24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发文,从8月1日起,要求各级税务机关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友[2005]156号)的规定,在房地产交易场所设置税收征收窗口,将个税与转让环节应缴纳的营业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税收一并办理暂没有条件在房地产交易场所设置税收征收窗口的,也要委托契税征收部门一并征收个人所得税等税收。  相似文献   

11.
一、减少税基,要正确把握工资薪金所得的内容,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增加税收减免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44号)的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金、  相似文献   

12.
《企业与市场》2006,(9):8-9
7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突然现身,明令8月1日起对二手房买卖强制征收个人所得税。  相似文献   

13.
《财会月刊》2008,(5):64-65
032.我公司对个别高管人员的住房租赁费用规定依据发票据实核销。对此,公司是否应当代扣个人所得税? 答:员工为外籍人员的,对实报实销的房租费,《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54号)及《关于取消及下放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及外籍个人若干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80号)规定:外籍个人以非现金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等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但在申报缴纳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应按规定提供有关凭证及证明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就纳税人或代扣代缴义务人申报的有关补贴收入逐项审核。  相似文献   

14.
032.我公司对个别高管人员的住房租赁费用规定依据发票据实核销。对此,公司是否应当代扣个人所得税?答:员工为外籍人员的,对实报实销的房租费,《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54号)及《关于取消及下放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及外籍个人若干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80号)规定:外籍个人以非现金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等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但  相似文献   

15.
《审计文汇》2007,(2):47-48
各市财政局: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有效防范住房公积金风险,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人利益,现将《财政部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3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请结合贯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认真履行各项管理职能,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强化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有效运行。[第一段]  相似文献   

16.
《北京房地产》2007,(2):I0002-I0003
委机关各处室、各分局、执法大队、勘设测管办: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以下简称国办37号文)、建设部《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06]165号,以下简称建设部165号文)文件精神,现将加强住房结构规划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7.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财税[2007]9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国税发[2005]12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征管办法明确如下:一、资格认定  相似文献   

18.
《北京房地产》2009,(4):68-69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为了加强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的纳税行为,制定了《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为了便于关注房地产行业税收的同仁及时深入学习此文,笔者下面试结合房地产行业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做简要解读。  相似文献   

19.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83号)同时废止。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3月20日就这一调整作了解析。  相似文献   

20.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在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同时,认真贯彻京政办发[2001]131号、京建开[2001]276号及京政办发[2002]53号文件精神,加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对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起到了积极作用。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为保证城市建设和危旧房改造的顺利进行,现就经济适用住房优先危改和历史文化保护区等拆迁居民销售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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