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深化农地经营权改革,对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战略意义重大。农地经营权已成为一项独立的合法化权利,但仍存在性质不清和权利内容不完整等问题,导致“平等保护经营主体依流转合同取得的土地经营权”的政策目标难以实现,制约了农地流转的实践效果。究其原因是,对农地经营权性质的过度关注与争论掩盖了农地经营权权利内容在实践中的重要作用,也忽略了农地经营权的公益性与公法性。建议深化农地经营权改革,坚持基于国情,正视农地经营权的公共利益属性,重视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整体性,重视改革优先序等原则。改革应在体现农地经营权的公益性与公法性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农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农业投资的自主性、土地流转价格的合理与稳定以及抵押担保、再流转的自主性等,明确“三权”主体的义务,鼓励探索农地经营改革试点,稳妥深入推进农地经营权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2.
我国农民问题是最大的问题,土地问题是农民最大的问题。我国结合本国的国情,通过建立适合中国特色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和逐步完善土地市场机制,稳步推动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来实现农民的根本利益。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展开为大学生毕业后返乡就业提供更多的机遇,有效地缓解近年来我国农村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切实保护农村籍的大学生土地承包经营的权利,使农村土地流转与大学生返乡就业相互促进,互利共赢。本文就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开展与大学生就业的关系问题进行探索研究。  相似文献   

3.
随着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实践对集体土地的市场化流转提出了要求,但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性质的模糊和不稳定,使这一权利难以更好地成为土地流转和土地市场化运作的制度基础。目前,人们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性质的争论,主要集中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物权还是债权方面,并从物权和债权的区别出发形成了物权说和债权说两种主要的对立观点。持物权说的理由主要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得到了我国民法的保护,是农户对土地直接利用、控制的权利,且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等。持债权说的理由包括土地承包权是基于家庭联产承包合同产生的,其保有要以对集体付出一定的对等义务为条件,其稳定性和转让等要受到来自集体组织和集体所有权的限制等。两种观点各有其立论的依据,但又通过孤立时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某些特征对菘法律性质进行判断,并不能全面解释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在本质及变迁趋向。欲全面、正确地考察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权的法律属性,必须从制度变迁的动态过程中来把握。从此角度分析,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具有物权化变迁趋向的债权。  相似文献   

4.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速度和规模超过以往任何时期,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对发展现代农业经济意义重大。农村集体组织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性质又决定了其不能成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关系的当事人,扮演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监督者和服务者角色才是破解现阶段农村经济工作难题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5.
《中国地产市场》2008,(12):70-70
案例据媒体报道,被称为"农村土地流转第一拍"的北京市平谷区"万亩山地拍卖"即将进行。但由于承包人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林权证尚未办成,拍卖方打算采用"先拍后证、凭证流转"的方式实现土地使用权流转。疑惑1.土地使用权拍卖需要哪些流程?2.土地流转采取"先拍后证"是否合法?解析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土地流转新政,《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对农用土地流转政策做了明确规定:"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  相似文献   

6.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实现城镇化的关键所在。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的重要前提是有健全,良好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制度,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法可依,有法能依,且可依之法是良法。文章剖析现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问题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7.
河北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土地流转操作程序、土地承包经营权自由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缺位等问题,需要在法律上给以规范。应在土地地权登记和确杈、保护基本农田制度、土地流转服务体制、土地流转后农民的社会保障以及流转争议解决机制等方面,建立健全法律体系,促进、保障河北省农村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8.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人在法律规定和承包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于集体所有的或国家所有但由集体长期使用的土地享有的支配权以及享受其收益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人已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抵押、继承等方式流转。笔者试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要件进行以下探讨。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前提条件在我国,自古以来农民和土地密不可分,土地乃农民的安身立命之本。随着我国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开始脱离土地向城市转移。劳动力的转移必然要…  相似文献   

9.
目前中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的主要症结在于承包土地不能实现市场化转让,造成土地资源无法得到高效率配置。要实现承包土地市场化流转的制度创新,必须对相关风险进行预先研究。承包土地市场化转让的主要风险包括失地流民风险、囤地投机风险、农村两极分化风险和强买强卖风险等。针对上述风险因素应采取六项相应制度对策:(1)改革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奠定承包土地流转的权利基础;(2)严格承包土地转让市场准入制度,杜绝商业资本进入承包土地市场;(3)建立良好的土地流转市场秩序;(4)调整完善土地税收政策,合理分配土地流转收益,形成集约用地的城市机制;(5)科学设定承包土地市场转让行为的控制条件,消除非理性市场交易行为带来的风险;(6)建立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制度,构建社会稳定的安全网络。  相似文献   

10.
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充分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中央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举措。本文就漳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从市场经济规律的内在要求和我国目前现有的法律法规的角度提出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的对策。  相似文献   

11.
土地流转是实现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的重要途径,在"三权分置"背景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中存在诸多问题,本文以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模式及特征为切入点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相似文献   

12.
随着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深入推进,新《土地承包法》修订及《民法典》颁布,将土地经营权上升为法律规范,形成了独立的权利类型,农村土地流转方式迎来新一轮的社会性变革。通过探讨土地经营权信托的法律属性,为土地经营权信托提供理论基础,并论述土地经营权信托的现实意义,并从规范层面对其可行性进行证成。在梳理我国农地信托发展模式,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提出土地经营权信托制度规范的建议。  相似文献   

13.
孙丽  高原 《活力》2010,(2):151-153
由于我们国家的公有制性质,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土地这项财产的所有权只能由国家和农民集体享有。国家和集体垄断了土地的所有权以及土地使用权的供应市场,土地使用权是地产市场的唯一权利载体,具有实现土地民事流转的功能,土地流转可以分为初次流转和再次流转,  相似文献   

14.
我国目前土地他项权利制度不完备,导致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实践中遇到一些问题:"使用权"、"承包经营权"混淆;流转年限太短,致使受让方不敢投入;受让方主体资格带来的隐忧;耕地使用权不能抵押致受让方难以融资进行规模经营;地面附着物的补偿问题纠纷不断。目前流转中之所以存在上述这些问题,笔者认为主要是我国目前土地他项权利制度尚不完善。我国台湾地区他项权利制度是比较完善的,主要在物权法和土地法中,包括地上权、永佃权、地役权、抵押权、典权、耕作权、租赁权等七种,堪称细密。其中关于地上权、永佃权、抵押权、耕作权、租赁权的一些规定倘能借鉴,对解决我们目前在农村集体土地实践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应当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5.
土地经营权信托流转作为一种新兴流转方式,可在激活农村土地要素和提高农民经济利益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创造良好条件。当前,我国许多地方开展了土地经营权信托试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仍然存在土地经营权信托法律关系主体资格不明确、登记制度不完备、监管制度不完备等法律问题。对此,应通过明晰土地经营权信托法律关系主体资格、完善土地经营权信托登记制度和土地经营权信托监管制度等途径进行优化。  相似文献   

16.
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是中国九亿农民安身立命之本,在国内社会形势多变的情况下,保证农民能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能够有效、完整的行使,是保障农民利益的基本要素之一。这其中就包括了权利的设立、流转、调整以及救济,将从流转的角度加以概述。  相似文献   

17.
在农地规模化经营趋势日趋显著的背景下,中央为了保护土地流转关系稳定、解决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困难等问题,提出了进行“三权分置”农地制度改革。土地经营权制度构建是农地制度改革的核心。通过对土地经营权的根源进行分析,发现应当将其定性为二元化的土地经营权,从而提出在《民法典》适用背景下土地经营权的制度建议。  相似文献   

18.
闫淑波 《活力》2012,(5):38-38
一、农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产权不明确。由于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多元化.以及主体的虚位.导致在此基础上产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缺乏明确的利益主体,以至于农民和村集体在事实上并不将所承包的土地的权利作为一项特定的财产加以利用。2.缺乏相应的市场流转机制。要想形成良好的土地市场,不但要有供需双方,还需要一定的中介机构。集中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缺乏土地承包经营权或使用权交易的组织机构。在现在的农村市场体系尚不完备的前提下.农民对于土地权利交易的信息较为闭塞。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是通过一种大海捞针式的选择机制来实现的。这显然不能满足最为基本的土地流转的供求信息反馈。不但会影响到土地使用权流转的速度.也会影啊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土地交易只能在小范围内进行。二是缺乏相应的土地价值评价机构。土地是价值较大的不动产,而且是一种有限资源。所以对于土地权益的合理估价是土地流转的一个必不可少的过程。但是由于这一中介机构的缺乏.使土地流转的透明度减少。再加上土地流转监管机构不健全。各种不正当的土地流转就有更大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19.
农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特殊产权,它是借助于签订承包合同、发放承包经营权证等手段在集体的所有权上分设出来的产权束。由于"集体"的含义模糊、层级模糊、性质模糊、成员模糊,导致农地所有权模糊,进而使承包经营权模糊;签订承包合同和发放承包经营权证等工作中的不精细导致证实不符,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障性较差;各种土地产权间边界不清,影响了各项地权的效用和价值。这些因素都对农地流转产生了负面影响。  相似文献   

20.
钱英春 《科技与企业》2014,(23):130-130
自从创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我国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开始是被禁止的,之后道路逐步开发最后确立的时期。但是在此过程中,其他每一个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相比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其他每一个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优秀的多,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在实际生活中还存在大量的问题和不足,这些问题影响着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可持续发展和壮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不断稳定的情况下,去不断完善我国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是一个艰巨的任务。需要我国去修订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相关法律规范以及规章制度,从原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限制中抽离出来,定位正确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法,不断建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登记流程以及流转制度。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