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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国际投资仲裁虽然有着不容忽视的优势,但是近年来出现侵犯东道国主权、 影响东道国公共政策的推行、 仲裁裁决不一致等一系列问题,由此引发正当性危机.近年来美国等国家力推国际投资仲裁上诉机制,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为此也作出的努力.本文以国际投资仲裁上诉机制为研究对象,系统分析建立投资仲裁上诉机制的必要性、 上诉机制建立的意义,并探析目前建立上诉机制面临的问题、 上诉机制具体的制度涉及、 对上诉机制我国应如何应对.  相似文献   

2.
“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促使国际投资广泛开展。通过签订国际投资协议来规范东道国和外商投资者的权利与义务,这其中发生的国际投资争议往往是通过投资仲裁来解决。在此过程中,仲裁机构普遍将国际投资协定作为法律加以适用,而条约解释是适用上述国际投资协定的前提。《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中的条约解释规则在国际法院和WTO争端解决机制中广泛运用。因此,研究国际投资仲裁中条约的解释问题应当以《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条约解释规则为基础,结合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的实践经验,为我国将来可能面临的国际投资仲裁提供指导和帮助。  相似文献   

3.
环境民事纠纷作为一种新型的纠纷,具有其自身鲜明的特点。这就决定了需要确立相应的解决机制来解决环境民事纠纷。仲裁作为一种传统的争端解决机制,具有经济、快速、方便的特点,将仲裁引入到解决环境纠纷的争端解决机制中来,构建起我国的环境民事纠纷仲裁制度,将大大有利于丰富和完善我国的环境纠纷解决机制,保证法律主体环境利益的实现,促进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4.
许燕 《企业导报》2012,(18):1-2
国际投资争端阻碍了国际投资的正常运行。双边投资协定(BIT)对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ICSID)管辖权的影响越来越显著。自2001年年底至2002年年初阿根廷经济危机以来,大量外国投资者向国际投资仲裁庭提起了以阿根廷为被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中国与阿根廷同为发展中国家,在国际投资领域具有许多相似性。研究阿根廷国际仲裁危机,对中国国际投资双边投资协定法制与缔约实践都将产生重大借鉴意义。本文拟从双边投资协定的具体规定来浅析其应有之转型。  相似文献   

5.
“一带一路”倡议为我国经济在国际上的发展打开了新的格局,也为我国企业的“走出去”提供了重要动力。但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税收权益的分配问题逐渐凸显。在国际税收争端的基础上,以“一带一路”为视角,着力分析国际税收争端的传统解决机制,论述相互协调程序和仲裁程序的局限性以及完善方式,对国际税收争端的国际司法解决程序的适用提出见解,最后针对我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的税收争端解决提出创造性的解决机制和针对性的政策,力求为我国税收争端解决机制作出建设性的贡献。  相似文献   

6.
《企业技术开发》2016,(1):99-100
随着国际投资行为日益频繁,国际投资争端也逐年呈上升趋势。为了促进投资的自由化,妥善解决国际投资中出现的各种争端,各种全球性、区域性或双边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不断涌现,这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部分国际投资争端,促进了国际资本的自由流动。  相似文献   

7.
仲裁作为诉讼外解决民商事纠纷的一种重要法律制度,在解决国际贸易争端方面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作用.本文从仲裁协议的生效要件,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原则,仲裁协议效力认定的程序,仲裁协议效力认定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制度的完善几个方面进行论述.  相似文献   

8.
本文针对2008—2017年中国对54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面板数据,基于双边、多边投资政策协调视角考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外资政策协调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OFDI)的影响。结果显示,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订双边投资协定(BIT)会促进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加入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产生负向影响;进一步考虑双边政治关系的调节效应,发现双边政治关系会强化双边投资协定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正向效应,减弱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负向效应;以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为代表的多边投资协调机制会部分抵消双边投资政策协调机制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积极影响,而双边投资协定会弱化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负向效应。  相似文献   

9.
"一带一路"建设意味着我国的外交战略转变及对外开放程度进一步提升,在纷繁复杂的国际投资争端中如何积极有效地维护我国合法权益,成为"一带一路"战略新形势下我国面临的新挑战.我国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研究,推动建立独立投资争端解决机构并掌握该机构的主导话语权.  相似文献   

10.
WTO《政府采购协议》争端解决机制是依据WTO争端解决机制而产生的程序,保障了政府采购的国际规则得以公正、有效地实施,维护了参加方权利和义务最大可能的平衡。但WTO《政府采购协议》作为诸边协议,其争端解决机制在程序上有别WTO争端解决机制,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程序,有其特殊或附加规则。2012年3月政府采购委员会正式采纳修订后的WTO《政府采购协议》,完成了对1994年协议的全面修订,其中对争端解决机制也进行了较大的修改和调整,确立了WTO争端解决机制在WTO《政府采购协议》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  相似文献   

11.
浅析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司法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WTO争端解决机制是WTO体系中的核心机制,它对妥善解决WTO各成员方的贸易争端、保障多边贸易体系的可预见性和安全性,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对于该机制的性质,DSU并没有明确界定,学界也众说纷纭。本文继承WTO争端解决机制具有司法体制的观点,从该机制对GATT争端解决机制的发展以及其自身特性和本质等角度,对该机制的司法性质进行阐析。  相似文献   

12.
《企业经济》2019,(4):89-94
"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是以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为核心原则的。意思自治原则在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中体现为三个方面:当事人可自主决定适用一般国际私法和双边条约解决平等商事主体间的争端;当事人还可合理选择和适用"一带一路"投资条约中的"岔路口条款";当事人可自主选择替代性争端解决方法。对此,中国投资者首先要明确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中"意思自治"的法律意义,并在此基础上积极适用意思自治条款,理性选择不同的争端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13.
自世贸组织成立以来,人们普遍认同其争端解决机制较之前的关贸总协定阶段有了实质性改进。法学专家尤其认为争端解决机制是世贸组织的一大进步。但是情况究竟是否的确如此?本文拟就争端解决机制的效率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4.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司法化趋势是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特点之一,也是其未来进一步发展的方向。WTO在争端解决机制中增加了许多类似于司法程序的内容,这些内容充分体现了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司法化"取向。我国应在此背景下,积极研究对策,通过对WTO争端解决规则的运用,维护我国的经济权益。  相似文献   

15.
WTO争端解决机制述评及我国的应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有贸易就有争端,有争端就应有争端的解决途径。WTO根据GATT近50年的实践,通过了《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以下简称《谅解》),建立了其独立、完整的争端解决机制。WTO争端解决机制,虽  相似文献   

16.
无论是《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还是由《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转向而成的《美墨加自由贸易协定》,抑或是"美国色彩"浓厚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北欧的《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TTIP),都已成为当前全球区域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分析对比国际与国内现行的争端解决机制,国际主要有政治模式、法律模式、混合模式;国内有学者从强化条款、扩张适用争端解决条款、话语权建构、国际国内法治统筹、诉讼仲裁调解三者协调、引入透明度规则和引入私人救济等角度论述的新视野。综合各学说,缔结协定时应考虑各方的自身背景与特点,因地制宜地选择适用、适当的争端解决方式,统筹国际与国内法治力量,为区域自由贸易的稳定发展提供可靠的法治保障。  相似文献   

17.
第三方制度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占据重要地位,扩大第三方权利已成为WTO实践的一种发展趋势。通过分析其在争端解决实践中的运作效果,指出其在运用中的发展与不足之处,从而进一步完善争端解决机制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8.
WTO争端解决机制专家组"准司法性质"产生的若干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霁 《集团经济研究》2006,(35):253-254
我们知道,"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是经过合理改造与强化而建立起来的一套颇具特色的国际贸易争端解决制度",在这一点上,理论界已经达成共识.然而,在关于这种"颇具特色的国际贸易争端解决制度"的性质问题上却一直存在着不同的认识.有学者将该机制界定为"一整套颇具国际经济法特色的国际司法体制";有学者将其界定为"一种集各种政治方法、法律方法和准法律方法的综合性争端解决机制";笔者认为,对争端解决机制尤其是专家小组定性上存在多种看法,是由于它既具有浓厚的司法色彩,又具有不同于传统司法机制的特点.  相似文献   

19.
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争端解决机制被称为"WTO最独特的贡献",而该机制中的报复机制为争端解决提供了惟一的强制性措施,是确保争端解决机制有效运行的重要保障,在争端解决机制中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  相似文献   

20.
在"互联网+时代",互联网+ADR不仅仅是1+1=2,而且会由量变达到质变。互联网使ADR从原来的"替代性"争端解决机制变成了"合适的"争端解决机制,从传统的争端解决机制变成了网上争端解决机制。以互联网为基础的信息通讯技术在争端解决机制中扮演了"第四方"角色,在解决数量巨大的电子商务等纠纷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Smartsettle智能解决争端机制充分发挥了信息通讯技术作为"第四方"的作用,其"可见性盲区报价"模式则代表了ODR第四方的价值和意义。我国不要错过"互联网+时代"所提供的契机,而应及时引进ODR第四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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