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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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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无形资产对社会经济进步的促进作用日益突出,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无形资产占企业总资产的比重显著增加,而我国传统会计对资产的确认与计量则侧重于有形资产,对无形资产尤其是自创无形资产在确认原则、确认范围和计量模式上都存在着诸多不足。对此,笔者提出以下一些建议以供探讨。一、现行无形资产会计存在的问题1、无形资产核算范围过窄。根据现行准则和制度的规定,我国纳入现行无形资产核算体系的无形资产仅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和商誉;而对于自创商誉和非专利技术等由…  相似文献   

2.
<正>一、现行无形资产会计存在的问题1.无形资产核算范围狭窄。我国纳入现行会计核算体系中的无形资产仅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和商誉,而商誉只承认产权变动的商誉,对自创商誉不予确认。核算内容局  相似文献   

3.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无形资产已经提升到了生产力的高度,其在企业资产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所带来的价值增值也将越来越多.自创无形资产的研究与开发费用、自创商誉等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呈增长态势,这一现象的出现必将对自创无形资产的会计确认提出新的挑战.本文分析了自创无形资产的现实情况,提出自创无形资产应当加以确认的观点.  相似文献   

4.
我国 2 0 0 1年 1月出台的无形资产会计准则已经明确了无形资产会计处理方法 ,然而笔者认为在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上还有待商榷。一、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计价基础不充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规定 :企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 ,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 ;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 ,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可见我国现行准则对自创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开发费用的处理是全部费用化 ,而不计入无形资产成本。目前之所以如此处理 ,主要是考虑到无形资产的…  相似文献   

5.
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在制度上已经作了详细规定,但在无形资产会计核算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如自创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核算、无形资产摊销和无形资产报废处理等方面,本文通过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就如何完善相关会计核算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6.
一、无形资产核算范围。我国现行会计实务中无形资产核算范围只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作权、土地使用权,以及购入的商誉等,而企业自创商誉不能加以确认。无形资产核算范围过窄,许多具有无形资产特征的项目没有列入无形资产的范围。相比之下,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通过一系列公告界定的无形资产范围就比较宽,包括专利权、商标权、  相似文献   

7.
目前,对于自创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成本,我国在《企业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企业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应将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予以资本化,作为取得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而企业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借款费用等应全部费用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采用这种计价方法的原因是:  相似文献   

8.
汪美媛 《广西会计》2003,(12):37-38
1 关于自创无形资产的计价。自创的无形资产即本单位开发、研制成功而形成的无形资产。在自创过程中一般会发生两类费用 :一是研究开发费用 ;二是附带费用 (将研究开发形成的成果向有关部门申请、登记注册过程中发生的支出 )。对于无形资产的计价 ,《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规定 :“自行开发并依法取得的无形资产 ,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 ,依法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 ,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显然 ,我国是倾向于费用化的。笔者认为 ,事业单位自创的无形资产 ,可参考国际通用的方法 ,如研…  相似文献   

9.
自创无形资产价值应予揭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钟琳  张彦 《财会月刊》2005,(8):32-33
长期以来,我国的会计制度对自创商誉价值不予确认;对企业自行研究开发成功的无形资产仅仅按照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入账价值。这不仅造成企业账面资产价值被低估,也小符合历史成本原则、真实性原则、枞责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本文提出了自创无形资产价值应予揭示的理由、计量方法和相应的账务处理方法。  相似文献   

10.
商誉是无形资产中最为特殊的组成内容,过去人们封其性质和构成有不同的看法。在知识经济时代的今天,无形资产的性质和范畴认识得到深入,商誉的构成内容与无形资产的泉多组成内容有很多相同之处,商誉的实质就是多项未入账无形资产的总和。商誉的确认与计量问题也就转换为对企业自创无形资产的确认与计量,知识经济下应确认和计量对描述企业财务状况起关键作用的自创无形资产。但在不确定和充满风险的经济环境下,应积极稳妥地确认自创无形资产。自创无形资产的计量可按不同特点选择采用成本基础定价法、市场基础定价法、经济定价法。  相似文献   

11.
一、研发费用处理的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企业内部研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规定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各项支出应通过研发支出科目进行归集,并区分费用化支出和资本化支出进行明细核算。期(月)末,应将研发支出科  相似文献   

12.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高新技术日益广泛的运用,无形资产在整个社会资产的比重显著增加。正确确认并计量无形资产价值,对于加强企业的影响力、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但目前我国对无形资产的核算还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一、无形资产的确认范围在我国现行的会计实务中,《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明确指出:无形资产在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企业才能加以确认:(1)该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一些客观存在的无形资产因不符合这两点无法纳入无形资产的范围。无形资产确认的范围过于狭窄,存在许多账外资产,主要表现在:1.只承认产权变动的商誉,对企业自创商誉因其成本不能可靠地计量,不予确认。即只有当企业间发生合并和出售等产权转让时,并且当市场公允价值大于其净资产的差额才作为商誉入账。而随着经济的发展,自创商誉在很多企业、特别是高科技企业资产结构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直接影响着信息使用者的决策,若不加以确认,企业价值就不能得到全面反映,就会影响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2.没有将人力资源资产纳入无形资产。在现代社会,经济的繁荣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的智慧和创新。如果不将人力资源资本化,就不能提高人才的主体地位...  相似文献   

13.
自创无形资产是企业自行进行研究和开发取得的无形资产,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并分别予以核算。企业自创无形资产为企业的发展注入智力资本,使企业发展更具活力。企业自创无形资产的市场效应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其本身也具有很大的经济价值和增值效能。但在现有的企业自创无形资产管理与核算的体系中,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需要解决。加强企业自创无形资产的管理应当主要在企业自创无形资产的研发和运营方面做工作。会计核算方面应当立足于新会计准则的基本规则和要求,明确无形资产成本构成的两要素,根据自创无形资产在各类企业中所起作用的不同,可以尝试采用不同的成本计量模式进行核算,努力在企业自创无形资产的研发、取得、后续支出和期未计价等方面尽量做到真实反映自创无形资产的存续状况,及时为企业相关决策提供依据。  相似文献   

14.
我国目前对企业研究开发支出全额费用化处理规定存在诸多不合理性,为全面核算无形资产成本,准确计算企业损益,如实反映资产状况,并促进企业自创无形资产,应借鉴国外经验,采用研究开发支出有条件资本化的核算方法.  相似文献   

15.
新会计准则的颁布,对原有旧会计准则中部分会计核算内容进行了改变。为把握新准则中的核算内容变化,在此笔者对部分常见的会计处理进行对比分析。 一、无形资产的研发支出处理 旧准则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在发生时全部计入当期费用,待研究开发成功,申报专利时,对专利费和律师费等作为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  相似文献   

16.
对现行自创无形资产确认和计量原则的再思考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随着经济的发展,新的无形资产不断出现,如互联网上的域名、冠名权、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等层出不穷,现有准则和制度对于它们的确认缺乏规定,本文拟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7.
无形资产指企业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或自创的、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不具备物质实体的资产。它一般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著作权、特许经营权、专用技术、商誉、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认证等。  相似文献   

18.
(一)新准则中关于自创商誉的规定。2006年新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在第6号准则《无形资产》中规定“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因其成本无法明确区分,不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这是新准则中唯一提及“自创商誉”的条款。对自创商誉不予以确认,更无所谓计量和披露的处理,这与国际会计准则IAS38之规定“自创商誉、商标、刊头、报刊名、客户名单和实质上类似的项目不应确认为资产”基本一致。  相似文献   

19.
胡波 《企业世界》2007,(5):28-29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无形资产在企业中所占的比重在逐步增大,无形资产的使用与交易活动在经济活动中的比例也在呈现上升趋势。那么,作为反映经济活动的会计则面临着如何确认和计量无形资产的问题,为此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2000.12.29)和《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2001.1.18)分别从无形资产的定义、确认、计量、核算、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范。同时也引发了会计理论界关于无形资产计量的一场旷日持久的辩论。关于无形资产的计量焦点在于:企业自创无形资产的计量。  相似文献   

20.
《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行业会计制度都明确规定商誉属于无形资产,应对其进行会计核算,但只允许核算外购商誉,不允许核算自创商誉。笔者认为,商誉有自创与外购之别,为什么只将外购商誉纳入会计核算,而将自创商誉的核算抛弃在外呢?自创商誉既然是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产,为什么不能进行会计核算?为了探求这一问题,笔者根据学习体会及思索,对自创商誉及其会计处理,谈些浅见。一、商誉的形成对商誉只认定外购而否认自创,笔者认为不妥。因为商誉之形成是由以下因素创造而成的:1.优越的地理位置;2.良好的企业声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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