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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商家以产品过了“三包”期为由,拒绝为自己售出或生产的产品负责。有些情况比较特殊,即使过了“三包”期,消费者仍然可以维权。日前,消费者李先生到有关部门投诉称,自己在某商场买的皮鞋出现质量问题,但商家以产品过了“三包”期为由拒绝李先生换鞋要求。原来,李先生为了参加朋友的婚礼到该商场买了一双皮鞋,可是在穿过了三个月后却发现鞋面裂开了一条3厘米长的口子。于是找到商家要求换货,商家提出《消法》规定鞋类“三包”期为三个月,而现在李先生的鞋实际已经过了三个月,商家决定不予处理。李先生一怒之下来到有关部门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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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商家以产品过了“三包”期为由,拒绝为自己售或生产的产品负责。有些情况比较特殊,即使过了“三包”期,消费者仍可维权。日前,消费者李先生到辽宁省有关部门投诉自己在中某商场买的皮鞋出现质量问题,但商家以产品过了“三包”为由拒绝李先生的换鞋要求。原来,李先生为了参加朋友的礼到该商场买了一双皮鞋,可是在穿过了三个月后却发现鞋裂开了一条3厘米长的口子。于是找到商家要求换货,商家出《消法》规定鞋类“三包”期为三个月,而现在李先生的实际已经过了三个月,商家决定不予处理。李先生一怒之下到有关部门为自己讨说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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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1.举报电话铃响了 一天,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接到举报,反映G省某著名品牌彩电生产企业在S市某处注册设立一个分公司,该分公司主要负责总公司所生产彩电的修理、更换、退货等产品“三包”工作。近年来,该分公司又在市郊的一个租用仓库内设置了彩电维修工场,将运输过程中受到损坏的,在商场、超市开箱销售中被退回的,以及消费者使用后按照产品“三包”规定予以更换、退货并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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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燕波 《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1995,(4)
新三包《规定》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力武器内蒙古技术监督局刘燕波今年10月31日,我国“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新三包规定)与广大消费者见面并发布实施。它对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规定了严格的三包责任;对怎样解决消费者的商品质量等问题进行了具体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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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1998,(5)
律师:我买了一台彩色电视机,使用不到3个月就出现了故障,经两次修理后仍不能正常使用。上个月商店给我换了一台新的彩电,可是新换的彩电使用半个月后显像管又坏了。当我去找商店交涉时,商店负责人说:“已给你换了新的彩电,我们不管了。”请问:商品换货后还实行“三包”吗?肖 仁肖仁同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5条规定:“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国家有关部门1995年8月25日联合发布并实施的《部分商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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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质量监督导报》1997,(1)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编者按:1995年8月25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财政部联合制定并颁布实施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贷责任规定》(俗称“新三包”规定),它和《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起成为广大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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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6,(10)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明确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为三包)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规定,1995年8月国家经贸委、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局、财政部印发了《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需要说明的是,修理、更换、退货责任是承担三包责任的三种形式,但消费者要求赔偿的方式并不仅限于这三种。如果消费者买到的产品给其造成损失时,消费者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如误工费、大件商品运输费等。(新三包规定,由修理者提供应当进行修理的大件产品合理运输费用。)一、销售者应承担三包责任消费者买到不符合法律规定质量要求的产品或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产品时有权要求销售者承担三包责任。“谁经销、谁负责”。在有些情况下消费者也可以找修理者、产品生产者承担三包责任,如修理者在法定期限内未能将产品修复;生产者自己承诺对产品实行三包;消费者要求对产品修理,销售者已委托维修者进行修理的等等。按照新三包规定,销售者无权与生产者、供货者、修理者通过合同约定,免除自己的三包责任。如销售者不能说产品维修由保修单上所列的修理者负责修理,而免除自己的三包责任。二、三包产品范围1.第一批实施三包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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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中毓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1,(4)
在日常生活中,有些消费者由于不太了解商品实施“三包”的有关时间规定,往往无意中错过了最佳的交涉时机,从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部分商品实施“三包”在时间上有如下规定: 一、“7日”的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可以选择退货、挽货或修理。 二.“15日”的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三、“三包”有效期的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国家公布的第一批实施“三包”的18种商吕中,门彩申、黑白电观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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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1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信息产业部联合颁布《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手机“三包”规定)。一年多时间过去了,可以看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一定的保障,更多的手机厂商出台高于“三包”的售后服务要求,促进了手机消费环境的提升。然而,记者最近调查发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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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滨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2,(8):6
消费者盼望已久的《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俗称电脑产品“三包”规定)于日前出台,并将从今年9月1日起实行。这个由国家质检总局与信息产业部共同签发的“三包”规定的出台,无疑将有效规范品牌电脑生产、销售企业的经营行为,而这个规定更将私自攒机和自购的电脑配件排除在“三包”之外,正规的品牌电脑生产厂家将面临一个难得的发展机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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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说的“三包”是指生产者、经销者售出的产品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产品质量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必须要对售出的产品承担“三包”责任,后来我国又专门出台了《国家新三包规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