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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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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它与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相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除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相似文献   

2.
一、增值税审计的重点1、进项税额审计的重点环节(1)对进项税额抵扣时限的审计,主要是审查单位是否提前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对计入当期进项税额的时间,国家税务局在《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确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申报抵扣时间为:①工业生产企业购进货物,必须在购进的货物已经验收入库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②商业企业购进货物必须在购进的货物付款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③一般纳税人购进应税劳务,必须在劳务费用支付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2)对进项税额抵扣凭证的审查,结合应交税金—…  相似文献   

3.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交税金”总账科目核算企业应交纳的各种税金,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等。为核算企业应交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文不考虑小规模纳税人)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应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个二级科目。一、手工记账下“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设置及年度结转(一)科目设置手工记账下“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二级账常采用借方、贷方、余额三栏格式,并在借方栏内设置“进项税额”核算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设置“已交税金”核算企业当月上交本月…  相似文献   

4.
固定资产增值税转型会计处理及财务影响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会计准则规定,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进项税额”,记录企业购入固定资产而支付的、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固定资产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设“进项税额转出”,记录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因某些原因而不能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设“销项税额”,记录企业销售固定资产而收取的销项税额。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件》第十条规定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 )购进固定资产 ;(二 )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 :“条例第十条所称非应税项目 ,是指提供非应税劳务 ,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建筑物 ,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 ,均属于前款所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因此 ,企业固定资产发生的经常性修理作为当期费用入帐 ,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  相似文献   

6.
不允许在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张廷松一、不允许抵扣的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按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  相似文献   

7.
一、审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审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主要是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是运用审阅法、抽查法审查逐项税额.主要是通过四个环节:一是审查被审计单位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抵扣联是否属实是否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必须填列的有关事项.二是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有无以普通发票或集团内部发票抵扣增值税的情况.  相似文献   

8.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额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实际工作中,经常存在纳税人当期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事先并未确定将用于生产或非生产经营,但其进项税额已在当期销项税额中进行了抵扣,当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  相似文献   

9.
会计准则规定,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进项税额",记录企业购入固定资产而支付的、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固定资产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设"进项税额转出",记录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因某些原因而不能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设"销项税额",记录企业销售固定资产而收取的销  相似文献   

10.
在增值税的进项税中,有一部分不得抵扣进项税。不得抵扣的进项税又可分为购进环节不得抵扣的进项税和购进环节允许入账,但在货物非应税销售或发生非常损失时不得抵扣的进项税。这就产生了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不得抵扣进项税,是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时常发生的重要经济业务,是正确计算应交增值税额的重要构成,是企业纳税核算不可忽视的重要会计事项。现行税法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必须从进项税中转出,这是税制改革后出现的新的纳税核算业务,但在现行会计制度中无明确规范,广大会计人员普遍感到陌生。…  相似文献   

11.
一、两者核算范围不同。进项税额转出是指购进货物改变生产经营用途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在购进时已抵扣进项税额,需要在改变用途当期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有6种情形:①购进固定资产;②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③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相似文献   

12.
“进项税额转出”在会计核算中的运用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进项税额转出与视同销售销项税额的界定所谓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是将那些按税法规定不能抵扣,但购进时已作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数转出,在数额上是一进一出,进出相等。而视同销售是指企业对某项业务未做销售处理,但按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交纳相关税费,需计算交纳增值税销项税额。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进项税额转出仅仅是将原计入进项税额中不能抵扣的部分转出去,不考虑购进货物的增值情况;视同销售销项税额则根据货物增值后的价值计算,其与该项货物进项税额的差额,为应交增值税。  相似文献   

13.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应纳税额等于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进项税额是指当期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缴纳的增值税额。这里有两层内容,一是增值税额的缴纳是通过销售方,因此实际上是支付给销售方。二是进项税额是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所以进项税额的计算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影响纳税人应纳税额。  相似文献   

14.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中的进项税额在两种情况之下是不是不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一种是《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情况,即纳税人在购买贷物或应税劳务时未按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款及其它有关事项时,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另一种是《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情况,即纳税人购入的固定资产、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贷物或者应税劳务等等时,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相似文献   

15.
增值税的纳税原理及其分类增值税属于流转税的一种,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税.由于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难以准确计算,所以我国采用国际上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  相似文献   

16.
王学军 《电子财会》2006,(12):45-47
东北地区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明细科目,并在该明细科目下增设①“固定资产进项税额”、②“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转出”、③“已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等专栏。其中专栏①用来记录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或应税劳务等而支付的、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或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固定资产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专栏②用来记录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因某些原因而不能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专栏③用来记录企业已抵扣的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另外,应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新增增值税额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专栏,用于记录企业以当年新增的增值税额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相似文献   

17.
应交增值税明细表,是资产负债表的附表。它是反映企业某一会计期间应上交增值税情况,能清楚地反映出企业未抵扣增值税、欠交或多交的增值税。是根据“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明细帐和“应交税金一未交增值税”明细帐有关明细项目编制的,现举例如下:永盛公司1997年四月份购进材料等支付的进项税额为20000元,本月产品销售等发生销项税额为30000元。假设本月月初没有未抵扣以及欠交或多交的增值税,也没有其他涉及增值税业务。当月上交增值税5O00元,欠交5000元。2月份购进材料等支付进项税额25000元,销售产品等发生销项税额20000元。用…  相似文献   

18.
新条例下固定资产增值税账务处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8年12月19日发布了《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要求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应当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文件上是应交税金科目,笔者按新准则改为为应交税费,抵扣增值税的固定资产主要是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不包括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也不包括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等)。本文举例分析新条例下固定资产增值税的核算。  相似文献   

19.
潘自强 《财会月刊》2010,(12):32-34
一、实物资产盘亏、损失的核算 (一)存货资产盘亏、损失的核算 1.分清存货正常损耗、自然灾害损失与非正常短缺、损失的界限。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及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即应将进项税额转出。  相似文献   

20.
《财会月刊》2010,(2):21-22
13.我单位以前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08年1月转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仍按三栏账核算,只是记账凭证上分了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本来“应交增值税”科目借方余额反映的是未抵扣税额,可是与实际的未抵扣进项税额有出入,该如何调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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