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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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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证券投资基金治理结构对投资基金事业的繁荣发展至关重要,必须加强对投资基金的治理,建立起能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基金治理结构。我国目前投资基金治理结构中存在的缺陷主要是基金管理人偏离投资人利益、基金托管人监督力度不足、基金持有人大会制度流于形式无法保护自身的权益。本文就此进行论述。  相似文献   

2.
金字塔控制是为成员企业创造价值还是毁损价值,取决于它在缓解市场摩擦方面的优势与固有代理问题劣势间权衡的结果.由于金字塔企业兼有股权分散结构和股权集中结构的特点,因此企业内同时存在利益侵占(隧道挖掘)和利益分歧(非效率投资)两类代理问题.在对这两类代理问题的治理实践中,法律与投资者保护、股权制衡和债务融资是行之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  相似文献   

3.
目前,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主要为契约型,其三方治理结构中,基金持有人将自己的资产交由基金管理人管理使用,交由基金托管人托管.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加上三者间的信息不对称(往往是投资者处于信息最劣势地位)以及目标函数的不一致,产生了三方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在委托代理问题存在的前提下,如果基金内部和外部的监督和激励机制乏力,很可能出现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投资决策中充分追求自身利益,而使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受到侵害的行为产生,这就是证券投资基金的内部人控制问题.本文在对内部人控制问题产生的内部原因(基金内部治理架构缺陷)和外部原因(外部治理机制失效)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改善内部人控制问题的对策.  相似文献   

4.
控制权私人收益源于代理问题。在市场不完全的情况下,作为内部人的大股东和管理层极有可能利用掌握的控制权为自己牟取私利,这极大损害了广大中小股东的权益。改善公司治理结构能够限制内部人控制权私人收益的攫取,而成功的公司治理系统都是依赖于所有权适当集中和投资者保护机制的结合。  相似文献   

5.
严也舟  云雯 《当代经济》2006,(15):81-82
早在上世纪60年代,美国的证券市场机构化现象就已经十分明显,机构投资者被认为可以解决因所有权和经营权分裂而产生的问题.20世纪70年代后,美国各种退休计划的出现,促进了养老基金、退休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的壮大和发展,这些机构投资者对共同基金的投资需求极大地改善了共同基金的投资者机构,促进了共同基金的绝对资产规模的扩大.20世纪80年代之后,美国市场掀起了一场并购热潮,机构投资者开始尝试利用代理投票机制来行使股东权利,争取一定的发言权,由此开始了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过程.  相似文献   

6.
论以投资者保护为出发点的公司治理结构选择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蒋琰 《当代财经》2004,(3):63-67
从投资者保护理论出发,分析回答我国上市公司是否一定要分散公司所有权,能否在集权的情况下避免“内部人”现象的问题。投资者保护理论认为各国公司治理结构模式的不同,主要是由于各国对投资者保护的法律体系不同所引起的,投资者法律保护的强弱将影响公司所有权结构的选择。公司治理在投资者法律保护弱的国家能发挥更大作用。该理论对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启示,如何在所有权集中的情况下防止内部人掠夺。  相似文献   

7.
贾小玫 《经济论坛》1999,(17):21-22
两种流行的公司治理模式随着股份公司的出现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如何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实现对经营者的有效监督和激励成为公司治理的首要问题。用现代经济学的术语讲,公司治理实质上是一系列委托———代理关系,资本所有者是委托人,经营者是代理人。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必须既能实现对代理人的激励,又能消除上述代理人问题,使委托人效用最大化。西方各国已形成了适合各自国家经济发展状况的公司治理结构,基本上解决了激励问题和代理人问题。目前在西方流行的公司治理结构分为两类,一类是以英、美为代表的市场导向型;另一类是以…  相似文献   

8.
公司治理研究新趋势综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童月红  郭德  夏芸 《经济师》2004,(11):81-82
近几十年来 ,公司治理是经济学、金融学的热点研究领域之一。文章主要从所有权的结构特征、杠杆控制与小股东利益侵害、控制权权益、法律与投资者利益保护以及法律保护对公司治理模式的影响这五方面 ,对公司治理问题的最新研究进行了综述。  相似文献   

9.
本文从基金管理公司内部的委托代理关系出发,对我国封闭式基金经理调整公告的市场反应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发现,基金经理调整公告确实引起了市场交易价格的变动,但却没有给基金投资者带来显著的财富增加,基金治理中仍存在严重的代理问题,基金投资者利益保护问题尚待解决。  相似文献   

10.
本刊2003年2月号刊登的“公司治理:外部融资角度”一文,主要探讨了良好公司治理体制中的基本要素之一——对投资者权利的法律保护。本文将着重讨论公司治理的另一个基本要素,即某种形式的所有权集中,法律保护是一个必要条件,缺少它,股权(债权)集中的作用——除非绝对控股——也要打折扣。在法律薄弱的国家,股权(债权)集中的公司治理模式必然出现,然而股权(债权)的过度集中又增加了外部融资(尤其是股权融资)的困难。在对投资者权利的法律保护比较到位的国家绝对控股的模式既没有必要,也没有效率,不过一定程度和一定方式的股权集中还是不可或缺的。 实际上,世界上那些成功的公司治理体制都依赖于对投资者的法律保护和所有权集中的某种结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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