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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43 毫秒
1.
《时代经贸》2013,(19):40-44
7月6日,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和瑞士联邦委员兼经济部长施耐德-曼在北京签署了《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协定》是我吲与欧洲大陆国家签署的第一个一揽子自贸协定,是‘个高质量、内涵丰富、互利共赢的协定。  相似文献   

2.
自1992年1月3日中哈建交以来,两国战略伙伴关系发展顺利。双方高层互访频繁,经贸、交通、能源、矿产、电信等领域合作全面展开,成果显著。近年来,双方的经贸合作领域进一步拓展,规模不断扩大、水平大幅提高。目前,双方政府签订了《经贸合作协定》、《投资保护协定》、《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成立经贸科技混委会协定》、《商检协定》、《银行合作协定》、《汽车运输协定》、《过境运输协定》、《利用连云港港口协定》、《石油领域合作协定》等文件,为中哈经贸合作提供了法律保障,促进了双边贸易的发展。  相似文献   

3.
李萌 《当代经济》2016,(18):10-11
TPP协定的本质是一种美国主导的国际多边经济谈判组织,其目的是美国重塑全球贸易规则、调整全球化发展方向的关键性举措.从发展的视角来看,中国有必要加入TPP协定这个区域多边协议,因为TPP协定的要求与中国经济转型的战略方向存在一致性;TPP协定的定位与中国贸易强国的战略目标存在关联性;TPP协定的定位与中国国际地位的基本取向存在协同性.在短期,TPP协定将对中国的出口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在中长期,TPP协定将对中国的国际贸易话语权造成冲击.基于此,我国应该加强中国与环太平洋国家的双边贸易投资协定构建工作,全面推进和深化国内政治经济体制的综合性改革工作.  相似文献   

4.
《大陆桥视野》2009,(1):49-49
自1992年1月3日,中哈建交以来,两国战略伙伴关系发展顺利。双方高层互访频繁,经贸、交通、能源、矿产、电信等领域合作全面展开,成果显著。目前,双方政府签订了《经贸合作协定》、《投资保护协定》、《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成立经贸科技混委会协定》、《商检协定》、《银行合作协定》、《汽车运输协定》、《过境运输协定》、《利用连云港港口协定》和《石油领域合作协定》等文件,为中哈两国经贸合作提供了法律保证。  相似文献   

5.
在现代社会,国家之间的关系日益密切,国际交往与合作,经济国际化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与之相适应,国际税收活动亦发展迅速。国际税收协定作为国际税收活动中的重要内容之一,经历了由单项协定到综合协定,由随机协定到规范性协定,由双边协定到多边协定的转变。同时协定在解决重复征税、防止税收歧视和国际逃避税方面都发挥出重要作用,为全世界贸易和投资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但是,面对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尤其是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现行国际税收协定在有关概念的确定和所得征税权划分等方面与国际税收实践要求不相适应,需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同时21世纪的国际税收协定还应承担起一些新的职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6.
现行的国际投资体系是由国际双边投资保护协定(BITs)、避免双重征税协议(DTTs)以及其他双边和区域间与投资相关的协议(如自由贸易协定或者经济合作协定)等众多的国际投资协定(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agreements,ⅡAs)所构成.  相似文献   

7.
今年是中国与新西兰建交45周年,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升级谈判正式启动,分别于4月和7月举行了两轮谈判,两国正携手打造自贸协定"升级版"。新西兰是西方发达国家中第一个同中国启动自由贸易协定升级谈判的国家,其示范效应不言而喻。升级版的自贸协定将为两国经贸合作注入新的强劲动力,并进一步推动两国在农业、乳制品加工、林业、旅游、金融、新能源等领域的广泛合作。  相似文献   

8.
4月7日,当中国商务部部长陈德铭与新西兰贸易部长菲尔·戈夫在人民大会堂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后,这场历时长达3年、超过15轮的谈判终于有了结果,此次中国与新西兰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是中国政府与发达国家达成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正是因为这样的特殊性,中新自贸协定留给了人们广阔的遐想空间.  相似文献   

9.
双边投资协定是调整国际投资关系的最重要的国际法手段。中美两国作为世界主要的投资输入国和输出国,双边投资协定谈判意义重大。国际金融危机后,中美两国投资协定谈判立场逐步趋于一致,国民待遇和投资转移条款方面的分歧并不会构成谈判的重大障碍,在协定内容上具备达成双边投资协定谈判的条件,中美两国应当在谈判中保持灵活性,照顾彼此利益关切,尽快完成中美投资协定谈判。  相似文献   

10.
双边投资协定是调整国际投资关系的最重要的国际法手段。中美两国作为世界主要的投资输入国和输出国,双边投资协定谈判意义重大。国际金融危机后,中美两国投资协定谈判立场逐步趋于一致,国民待遇和投资转移条款方面的分歧并不会构成谈判的重大障碍,在协定内容上具备达成双边投资协定谈判的条件,中美两国应当在谈判中保持灵活性,照顾彼此利益关切,尽快完成中美投资协定谈判。  相似文献   

11.
李罡 《经济月刊》2014,(9):76-77
2011年1月,中国和瑞士正式启动自贸区谈判,双方历经两年多时间,经过9轮谈判,最终于2013年7月正式签署自贸协定。2014年7月1日,中瑞自由贸易区协定正式生效实施。中瑞自贸区是中国同欧洲大陆国家的第一个自贸区,也是中国同世界经济20强国家的第一个自贸区。中瑞自贸协定具有零关税比例高、覆盖面广、涉及新规则多的特点,是近年来我国对外达成的最高水平、最为全面的自贸协定之一。随着自贸协定的生效实施,不仅使中瑞双边经贸合作迈上新的台阶,还将加速中瑞两国的金融合作。  相似文献   

12.
中韩两国经济交流始于70年代末,主要以间接贸易形式进行。1992年8月24日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后,双方先后签署了贸易协定、投资保护协定、产业合作协定、科技合作协定、环境保护协定、避免双重征税及防止偷漏税协定、航空协定等一系列协定,为两国加强经贸合作奠定了基础.改善了条件。在双方共同努力下,两国经贸关系飞速发展,目前已步入高层次的产业合作阶段。  相似文献   

13.
经过艰苦谈判最终达成的韩美自由贸易协定受到了多方的关注.本文主要从韩美自由贸易协定签订的背景出发,对韩美自由贸易协定的内容进行了详尽的论述,并着重分析了其对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影响,特别是对中、日、韩三国的影响.通过深入的分析,得出韩美自由贸易协定的签订给我国带来的一些启示,为我国进行区域经济合作提供了新的思路.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中国和智利经贸关系保持不断增长的良好势态.2006年10月,中智两国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生效.该协定是继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之后,中国对外签署的第一个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也是中国与拉美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不仅将提升中智全面合作的伙伴关系,大大促进两国经贸关系的进一步发展,而且将在国际上树立南南合作的新典范.  相似文献   

15.
自由贸易协定中原产地规则的经济效应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何蓉 《经济经纬》2007,(1):48-52
原产地规则是自由贸易协定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正在积极参与自由贸易协定的中国来说,更是一个日益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本文着重于分析自由贸易协定中的原产地规则对企业成本、贸易、投资和福利方面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制定和有效发挥原产地规则作用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6.
区域一体化与外资流入--日本在欧美的直接投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90年代以来,区域一体化协定迅速增加。截至2003年5月,区域贸易协定(RTAs)已经多达265个(WTO,2003),其中绝大部分是在90年代签订的。由于区域协定大都带有封闭和排他的特征,这些协定的增加、范围的不断扩大和性质的变化都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区域协定是否与以贸易自由化为基础的国  相似文献   

17.
双边投资协定、制度环境和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   总被引:14,自引:4,他引:10  
双边投资协定是两国政府为了促进和保护双边投资签署的协议。作为特定的联系两国的双边制度因素,双边投资协定给企业提供了不同于国家制度环境的保护,因而对企业的投资区位决策产生影响。本文建立了关于双边投资协定、东道国制度环境与母国制度对发展中国家企业对外投资区位选择作用的研究框架。基于中国上市公司2003年至2009年对外直接投资的数据,本文有三点发现:首先,双边投资协定能够促进企业到签约国投资;其次,双边投资协定能够替补东道国制度的缺位,对于促进企业到制度环境较差的签约国投资的作用更大;此外,双边投资协定还能够弥补母国制度支持的不均衡性,对于帮助非国有企业到签约国投资有着显著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8.
2004年11月18日,国家主席胡锦涛与智利总统拉戈斯共同宣布启动中智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经过整一年的谈判,2005年11月18日,中国和智利签署自由贸易协定,这是我国与拉美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具有里程碑意义。  相似文献   

19.
《全面、先进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源自2016年2月签署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2017年1月美国退出TPP后,日本主导推动11国修改协定,将TPP更名为CPTPP,并于2018年3月8日在智利签署新协定,此举引起广泛关注。  相似文献   

20.
徐霖潇 《时代经贸》2014,(4):360-361
受益所有人是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的国际征税配问题中最重要的概念,它决定了跨国纳税人能否享受国际税收协定优惠以及缔约国在税收权益分配上的抉择,也是缓解国际双重征税、防止滥用国际税收协定优惠的重要手段。VIE作为近年的新型投资模式,基于对多种法律制度的规避而产生,虽然其的结构满足目前以OECD税收协定为代表的受益所有人认定要件,但不一定能享受到相应的税收协定优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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