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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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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苏蕾 《绿色财会》2007,(5):28-30
目前森林植被恢复费管理的会计核算办法还没有出台,是造成各地对森林植被恢复费的会计核算不统一也不规范的根本原因.本文针对当前现状,对森林植被恢复费征管使用中的几种常见收支情况,做出会计账务处理的实务探讨,并对征管使用现状提出自己的建议.  相似文献   

2.
本文描述了"十二五"以来贵州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分配和使用情况,总结取得的成效和亮点,分析了森林植被恢复费在征收、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加强森林植被恢复费管理的几点意见。  相似文献   

3.
一、森林植被恢复费新旧制度比较为了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确保森林植被的恢复,维护林地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1992年国务院在转发《林业部国家计委等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请示>的通知》中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对征占用林地收取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等四项费用。2002年,为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国家林业局与财政部联合制定了新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与旧制度相比,新制度在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征收、缴库及使用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新的规定,主要表现在:…  相似文献   

4.
一、森林植被恢复费新旧制度比较为了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确保森林植被的恢复,维护林地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1992年国务院在转发《林业部国家计委等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请示〉的通知》中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对征占用林地收取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等四项费用。2002年,为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国家林业局与财政部联合制定了新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与旧制度相比,新制度在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征收、缴库及使用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新的规定。  相似文献   

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林业(农林)厅(局),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78号)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我国林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78号)的有关…  相似文献   

6.
<正>财税[2015]1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林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林业局,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由占用征收林地的建设单位依法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是促进节约集约利用林地、培育和恢复森林植被、实现森林植被占补平衡的一项重要制度保障。2002年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印发《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  相似文献   

7.
一、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征收 为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1992年国务院在转发《林业部、国家计委等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请示〉的通知》中作出明确规定,对征占用林地收取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等四项费用.  相似文献   

8.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经济发展对新形势下林业生产提出了新要求,林业生产由木材生产转变为生态建设是大势所趋。但是在实施森林植被恢复征收过程中也存在诸多问题,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规范管理已征收的森林植被恢复费,高度重视生态公益林保护,创新机制,做好征占用林地异地植被恢复工作等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9.
江苏省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相继设立了义务植树统筹费、绿化费、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开展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等的征收工作,征收的经费实行专款专用,  相似文献   

10.
江苏省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相继设立了义务植树统筹费、绿化费、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开展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等的征收工作,征收的经费实行专款专用,  相似文献   

11.
一、我省现行育林基金会计核算体系我省现行育林基金会计核算制度始于八十年代初,其核算内容包括从木材销售收入中提取征收的育林基金以及林业保护建设费、森林植物检疫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作为林业部门的预算外资金,多年来育林基金管理实行专账核算、专户管理、部门汇总的核算制度,其平衡等式为:资金来源=资金占用。资金来源类设置的一级会计科目有九个,为:固定基金、拨入育林基金、育林基金收入、所属上缴育林基金、应付款、借入周转金、营林借款、育林借款基金、应付育林借款;资金占用类设置的一级会计科目有十五个,为:…  相似文献   

12.
一、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征收为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1992年国务院在转发《林业部、国家计委等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请示〉的通知》中作出明确规定,对征占用林地收取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安置补助  相似文献   

13.
林业产业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筹集用于扶持林业产业发展的专项补助资金,包括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省级统筹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和育林基金中用于发展产业的资金及其他用于林业产业发展的资金。资金安排和使用遵循“效益优先、突出重点、相对集中、科学公正”的原则,以确保资金的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  相似文献   

14.
以森林景观资产会计核算为研究对象,分析森林景观资产会计核算研究的现状,探讨森林景观资产会计核算研究的意义,并对森林景观资产会计核算的若干问题进行初步研究和探讨。  相似文献   

15.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同意收取草原植被恢复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草原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出台的两个重要的政策性文件。  相似文献   

16.
2010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同意收取草原植被恢复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草原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出台的两个重要的政策性文件。  相似文献   

17.
研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性质,分析当前森林生态效益会计核算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探讨加强森林生态效益会计核算的途径,提出了加速建立和完善森林生态效益会计核算体系的建议.  相似文献   

18.
周湘英 《绿色财会》2003,(12):17-18
一、我省现行育林基金会计核算体系 我省现行育林基金会计核算制度始于八十年代初,其核算内容包括从木材销售收入中提取征收的育林基金以及林业保护建设费、森林植物检疫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作为林业部门的预算外资金,多年来育林基金管理实行专账核算、专户管理、部门汇总的核算制度,其平衡等式为:资金来源=资金占用.资金来源类设置的一级会计科目有九个,为:固定基金、拨入育林基金、育林基金收入、所属上缴育林基金、应付款、借入周转金、营林借款、育林借款基金、应付育林借款;资金占用类设置的一级会计科目有十五个,为:固定资产、拨出育林基金、育林基金支出、营林借款支出、已缴上级育林基金、返回国营采育场育林基金、返回国营林场育林基金、应收款、借出周转金、应收育林借款、应收营林借款、银行存款、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库存物资.核算报表包括:①育林基金资金平衡表,全面反映林业预算外资金来源及运用情况;②育林基金收入明细表,具体反映基金、收费项目收入及其它收入;③育林基金征缴情况分析表,按各级征收分成比例反映林业金费的缴交情况;④育林基金支出明细表,按资金使用方向具体反映林业生产性支出与非生产性支出情况.  相似文献   

19.
森林资产会计核算在林业可持续发展中占有主导性地位,做好森林资产会计核算必须要明确森林资产会计核算的基本理论。分析森林资产会计核算基本理论的重要性,从森林资产会计核算基本前提、财务报告的目标、基本原则、森林资产会计核算的基本要素及确认计量等四个方面构建了森林资产会计核算基本理论框架,奠定了森林资产会计核算做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20.
根据森林生态效益具有作为资产的特征,把森林生态效益确认为一项衍生资产,并对森林生态效益计量的基础和依据,以及效益物替代法、人力资本法、恢复费用法、调查评价法等森林生态效益计量的具体方法进行了分析,提出采用彩色模式来披露森林生态效益作为一项衍生资产的信息,认为披露方式不应局限于表内报告,可以适当采用补充报告形式,由此为国家建立森林生态效益的补偿制度提供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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