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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甘肃秦巴山区为研究对象,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探究退耕还林(草)工程对农户生计产生的影响。在宏观层面上,主要阐述了新一轮退耕还林(草)工程对耕地、生态环境、农民收入、基础设施产生的影响。在微观层面上,借助实地问卷调查,并借鉴英国国家发展署可持续生计分析框架,对甘肃秦巴山区的退耕户与非退耕户的生计资本和生计多样化状况进行分析。结果表明:退耕户的生计资本与生计多样化状况都好于非退耕户。因此,应该加大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草)工程实施的宣传、监管力度,创新退耕还林(草)工作机制,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农户加入到退耕还林(草)工程中来,积极拓宽劳务输出渠道,加大对自主创业农户的政策与资金支持力度。  相似文献   

2.
本文基于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地区的农户调查数据,利用固定效应模型,探讨了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对农户收入增长的影响效果。研究发现,总体上讲,在控制了农户户主个人特征和家庭特征等变量后,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能使农户农业收入平均提高7.99%,且该正向影响具有持续效应;进一步从农户的农业生产要素投入和产出角度剖析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影响农户收入增长的内在根源,发现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对资本要素投入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但对劳动力要素投入无显著影响;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会显著提高资本要素投入和劳动力要素投入的产出弹性,但不会提高土地要素投入的产出弹性。此外,政府主导型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市场主导型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对农户收入、农业生产要素投入和要素投入产出的影响效果存在显著差异。相较于政府主导型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市场主导型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影响更为显著。  相似文献   

3.
研究目的: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即将到期之际,分析新一轮退耕还林对农户家庭收入的净效应并揭示其内在机制。研究方法:理论上阐述了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促进农户收入增长的作用机理,基于赣南、鄂北地区农户调查数据,利用倾向得分匹配法进行实证分析。研究结果:(1)无论是否包含退耕补贴,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对农户收入有正向影响;(2)退耕林种对农户收入的作用机理不同:种植经济林的农户增加了林果业收入和非农经营收入,减少了工资性收入;种植生态林的农户通过提高工资性收入,进而提高总收入水平。研究结论:新一轮退耕还林加快了农户生计转型的进程。政策实施5年后,农户形成与生态环境相适应且稳定的生产方式,为补偿政策的逐步退出创造有利条件,实现了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的造血功能。  相似文献   

4.
研究制定后续政策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到期后,将有10%左右的退耕农户基本生活可能出现困难,30%的农户收入水平可能出现较大下降。少数困难退耕农户有可能出现复耕和新开垦荒地。有必要、也有条件及时制定退耕还林后续政策。其后续政策目标是解决补助期满后对退耕地林木的有效管护和退耕农户基本生活及收入下降问题。退耕还林后续政策的基本原则,现有补助政策到期后不再延长,用新政策替代原政策。建议区别情况,突出重点,对困难地区适当安排粮食补助资金;增加投入、推进改革、建立退耕地林木长效管护机制。  相似文献   

5.
2008年退耕还林农户社会经济效益监测报告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文章以1998~2008年全国100个退耕还林县的1165户退耕农户监测数据为基础,反映了延长期退耕补助政策落实和金融危机对退耕农户外出务工等情况,深入分析了10年退耕还林政策对农户的微观影响。研究结果表明:退耕还林政策对农户生计产生深刻影响,陡坡耕种大幅度减少,退耕补助显著增加农户收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增加农户收入面临农业直补等新挑战,国家应明确退耕还林在国家生态战略中的定位,实现农户增收与生态保护的长期双赢。  相似文献   

6.
退耕还林效果调查——以贵州省黔西南州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对贵州省黔西南州8县市退耕还林后续政策调研,比较了退耕前后农户人均年纯收入、劳动力转移等情况,指出总体上退耕还林后增加了劳动力转移,人均年纯收入略有增加,但第一轮补助到期后,少数县因恶劣地理环境其95%的退耕户影响了生计。认为中央对退耕地补助政策延长了一个周期,但退耕还林荒山造林的抚育管护问题仍未解决,建议安排荒山造林抚育管护费5到8年。  相似文献   

7.
退耕政策对农户收入的影响是理论研究的焦点,也是退耕还林工程可持续实施的关键。本文利用CHIP2013调研数据,采用倾向值匹配方法检验退耕还林的收入效应及其空间异质性,并进一步剖析退耕政策影响农户收入的作用机制。研究表明:总体而言,退耕政策对农户收入产生了显著负影响,但地区间存在空间异质性;同时,农户劳动供给和人力资本在退耕对收入的影响中分别起到部分抑制作用和部分中介作用。建议政府提高与优化退耕补偿标准,出台与区域发展相联系的差异化补偿政策;同时,发展退耕区服务业,增强对退耕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收能力。  相似文献   

8.
以西北S区为例,应用Order probit模型厘清农户参与退耕的行为逻辑。结果表明:获取国家退耕补助、退耕地林业经营收入与非农就业收入等经济理性变量以及维持农田生产安全等生态理性变量是影响农户退耕参与意愿的显著要素;经济理性是农户参与退耕的本能逻辑,生态理性逻辑在一定程度上诱发农户的退耕参与意愿且更符合农户参与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的逻辑假定;应基于生态经济理性的农户行为逻辑,合理调整农户参与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的激励政策,从而提升激励政策的有效性。  相似文献   

9.
农地流转提升了粮食生产技术效率吗——来自农户的视角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为检验农地流转是否提升了粮食生产的技术效率,本文基于粮食主产区346个农户的调查数据,采用超越对数形式的随机前沿生产函数(SFA)测度农户粮食生产技术效率,先对有/无农地流转两类农户的技术效率进行统计分析,后基于回归结果测算劳动力、土地、农资、农具等投入要素的产出弹性,最后采用Tobit模型检验影响粮食生产技术效率的主要因素。研究表明,土地流转提高了粮食生产技术效率,从具体投入要素的产出弹性来说,土地流转提高了劳动力、农具和农资等要素的产出率,但降低了土地要素的产出率;从粮食生产技术效率的影响因素来说,无农地流转行为、劳动力受教育水平、家庭总收入和农业信息可得性对农户的粮食生产技术效率有显著正向影响;非农收入占比、农地离城镇平均距离则有显著的负向影响。最后提出,促进农地规模化流转、降低土地地块层面的细碎化水平、增加农业劳动力人力资本投资、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率、拓宽农户信息获取渠道和完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系是当前提高粮食生产技术效率的有效措施。  相似文献   

10.
研究目的:以产权安全理论为指导,探究农地确权及相应的政策执行对农户产权安全感知的影响效应,以期提高新一轮农地确权政策绩效。研究方法:理论分析法、问卷调研法和Logit模型。研究结果:新一轮农地确权政策实施后农户新证书持有状态对农户产权安全感知无显著影响;确权实施或执行过程中是否公示、确权满意度对农户产权安全感知有显著影响;农户对相关农地产权政策的认知对农户产权安全感知具有显著影响。研究结论:建议在农地治理中加强农地确权颁证的规范管理,扩大政策信息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的农地政策认知水平,进而提升农户的农地产权安全感知,达到激励农户的生产经营行为的政策目的。  相似文献   

11.
退耕还林对农户生产效率的影响——以吴起县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运用DEA模型对陕西省吴起县196个农户退耕前后的农业生产效率进行了测算。对比分析结果表明:随着退耕还林的实施,农户的总体效率变化不大;农户生产的纯规模效率比退耕前下降了许多,退耕前大部分农户的规模效率在0.9~1.0之间,而退耕后则集中在0.3~0.4之间;退耕后纯技术效率却明显的提高了,由退耕前的0.40提高到了退耕后的0.51。投影分析结果表明:退耕后农户的种植业、林业和畜牧业产值的增值空间远远大于退耕之前,这主要是由于随着退耕还林的实施,农户的精耕细作、政府在林业方面提供的技术培训以及圈养畜牧业发展的缘故。  相似文献   

12.
在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项目到期之际,分析农户现有新一轮退耕规模的收入效应对下一步中国退耕还林政策调整与完善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基于赣南、鄂北地区农户调查数据,运用均值回归和分位数回归方法分析了新一轮退耕还林规模对农户收入的影响。研究发现,新一轮退耕还经济林、生态林规模对农户收入效应表现出差异:还经济林规模与农户收入增速之间存在线性正向关系,并更有利于高收入农户;还生态林规模与农户收入增速之间呈现倒U型关系,户均退耕规模拐点为9.70亩,在各收入群体中均存在倒U型关系,且表现出益贫性。不同的政策参与强度下还林类型对农户收入的影响不同。当前新形势下,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在大规模扩张方面存在实践层面的挑战,需要转变发展方式,推动退耕还林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同时向经营多元化、功能多样化和综合效益方向转变。对于农户而言,需要综合考虑耕地生产力、家庭资源禀赋后选择合适的退耕规模和林种才能更好发挥政策的增收效应。  相似文献   

13.
研究目的:评估非农就业对农户退耕成果保持意愿的影响效应,为完善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的配套政策、制定巩固退耕还林工程成果的方案等提供决策参考。研究方法:基于1 132个退耕农户的调查,应用倾向得分匹配方法进行平均处理效应分析,并剖析非农就业对不同个性特征与资源禀赋农户的退耕成果保持意愿的处理效应差异。研究结果:非农就业是增强退耕农户可持续生计能力,提升农户退耕成果保持意愿的关键要素;消除农户自选择等显性偏差及不可预知的隐藏偏误后,从事非农就业的退耕农户其选择继续保持退耕成果的概率显著提升30.88%;从农户异质性来看,低学历、退耕还生态林、小退耕规模、有非农工作经历或接受过非农技术培训的农户,非农就业更有助于提升其退耕成果保持意愿。研究结论:各退耕区应加大退耕农户的就业指导与技能培训,健全退耕区劳务服务体系,建立有序的退耕地流转市场,引导退耕农户建立多元化生计转型策略,增强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的持续性与有效性。  相似文献   

14.
本文利用2015年中国农村家庭追踪调查(CRHPS)数据系统分析新一轮农地确权对农地流转数量和质量的影响。研究发现,新一轮农地确权促进农地流转数量的增加,使农户参与农地转出的概率平均提高6. 36%,同时使农户农地转出面积增加0. 538亩;在农地流转质量上,新一轮农地确权促使农户将农地有偿流转给非本村或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促进农地流转的市场化,但确权并未促进农地流转期限的长期化。因此,应继续推进新一轮农地确权,做好收尾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农地流转相关配套措施,为有效发挥农地确权效果提供条件。  相似文献   

15.
本文基于扩展了的新古典增长模型,运用空间计量经济学模型分析了中国省域农业生产的空间分布模式和空间依赖性,测算了农业生产要素的投入产出弹性及规模报酬情况。得到的结论有:中国省域农业产出存在明显的空间依赖性,空间分布表现为局域集聚的特征;劳动投入对农业产出的弹性为0.50,资本投入对农业产出的弹性为0.43,而土地的贡献不显著,劳动和资本是中国省域农业产出最为主要的决定因素,农业生产要素投入处于规模报酬递减阶段。研究区域农业产出行为不应忽视空间效应,在制定农业政策时,需要考虑邻近省域之间的农业生产互动,引导各个区域合理地投入农业生产要素,提高要素的空间配置效率,促进区域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  相似文献   

16.
农地流转对农户生产率的影响——基于DEA方法的实证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运用DEA方法测算了北京、上海和广东三省份农地流转对农户生产率的影响,并进一步分析了不同类型农户出现生产率差异的内在原因。实证研究发现:样本农户的平均生产率只有0.28,仍然处于较低的水平;农地流转会降低农业的技术效率,但是会提高农业的规模效率,且规模效率的正效应大于技术效率的负效应,因而提高了农业生产率;94.5%的农户都处于规模报酬递增阶段,因此,土地流转是提高农业生产率的有效途径;农地流转会显著增加劳动生产率,但是会降低土地生产率;转出土地的农户在生产时更多地使用劳动和资本,而转入土地的农户则更多地使用土地和资本。  相似文献   

17.
本文基于陕西眉县237个农户的实地调研数据,对项目期末的退耕还林工程的经济可持续性进行定量评价与分析。本文首先运用二元Logit模型分析了农户地块退耕的决定因素,研究发现:地块坡度、土壤质地和离水源的距离,是决定地块是否被退耕的主要因素。其次,运用非观测效应的一阶差分模型,定量评价了退耕还林工程的收入效果。结果表明:在陕西眉县,退耕户总收入低于非退耕户总收入,其原因主要在于尽管退耕还林工程增加了农户的畜牧业收入,但由于退耕户的种植收入和非农就业收入都低于非退耕户,而且农户没能及时足够地获得退耕还林补贴,因此,总收入较低。退耕还林工程并没实现调整农户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的目标,项目期末,如果没有政府补贴,退耕户很可能因为收入来源单一而复耕,中国退耕还林工程的经济可持续性令人担忧。  相似文献   

18.
退耕还林工程是我国投入最大的生态修复工程,它对农村经济、社会和环境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文章利用面板三阶段DEA模型,采用6期实地跟踪调查的农户数据,较准确地测算了样本县退耕农户农业生产效率以及可持续变化趋势,进而实证分析了影响退耕农户生产效率的因素。结果显示,退耕还林规模显著地促进农户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同时种植面积、市场信息的可获得性、人力资本都对退耕农户农业生产效率有正向的影响,而非种植业纯收入比例对农业生产效率有显著的负向影响。最后,根据相应的结论提出政策启示。  相似文献   

19.
以异质性农户为切入点,分别对农户的退耕行为与还林行为进行重新审视,剖析退耕还林政策实施的内在机制障碍,深入研究农户个体差异导致的激励不足和激励错位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中国退耕还林生态补偿政策的调整方向与优化路径:短期内,提高退耕补助额或尝试多样化的补贴政策以激励农户的参与积极性,中长期则需要拓宽非农就业渠道和发展林业碳汇市场来保证退耕还林工程的可持续性。  相似文献   

20.
本文将农户退耕还林参与行为视为动态的过程,从退耕程度高低和退耕时间早晚两个方面分析了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的影响效应,以期为基于农民收入增加的退耕还林政策优化提供决策参考。基于中国家庭收入调查数据,利用多项内生转换模型构建“反事实”分析框架的估计结果表明,就退耕程度而言,退耕程度高会显著地提高退耕农户收入,但退耕程度低则会显著地降低农户收入。表现在于基于反事实假设,退耕程度低和程度高的农户若选择不参与退耕,其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将分别上升8.50%和下降15.56%。就退耕时间而言,与未参与退耕的农户相比,参与退耕时间早对农户家庭收入的影响不明显,但参与退耕时间晚的农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却显著减少。表现为在反事实假设下,退耕时间晚的农户若选择不参与退耕,其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将上升6.66%。因此,可以采取激励退耕程度低的农户扩大退耕规模,延长退耕时间早的农户补偿年限及提高补贴标准等方式,继续巩固已有退耕成效,促进退耕还林工程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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