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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崔树银 《农村经济》2002,(12):74-76
一、农业特产税的产生和发展农业特产税是农业特产农业税的简称 ,原称农林特产税。农业特产税是以我国境内生产农业特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产品收入征收的。 195 8年 6月 ,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规定 ,除粮食、薯类、棉麻、烟、油料、糖料作物征收农业税外 ,园艺作物收入、其他经济作物收入和经国务院批准或规定征收农业税的其他收入均要征收农业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农村普遍实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生产情况和产业结构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特别是国家对农副产品价格放开后 ,农业特产收入有了大幅度的增加…  相似文献   

2.
农业特产税(以前称农林特产税),1983年3月以前,基本上是并入农业税一起征收,是农业税的组成部分。1983年3月国务院颁发《关于对农林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若干规定》后,开始按照产品的实际收入单独计算征收。1994年1月30日,《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将原农林特产税与原工商税中的农林牧水产品税合并,改为农业特产税。农业特产税税源零星分散,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多年来,为了发挥农业特产税调节作用,确保财政收入,各地农税征收机关对农业特产税的征收采取了很多办法和措施。有的对农民生产的农业特产采取“…  相似文献   

3.
农业特产税自1983年底实施以来,已近20年的历史,经历了开征、加重、减轻、取消四个阶段。一、开征。1983年11月12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对农林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若干规定》,开始征收历史上第一次的农林特产税。其目的是为了“平衡农村各种作物的税收负担,促进农业生产的全面  相似文献   

4.
交了农业税还要交农林特产税吗?编辑同志:农民在承包耕种的责任田上已经有了上缴农业税的任务,去年我将二亩责任田改种了西瓜,有关部门又要征收农林特产税,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宁夏中卫县张保和张保和同志:近几年来,农林特产生产迅速发展,由于粮食、棉花等价...  相似文献   

5.
我国涉农税收存在的问题与改革思路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的涉农税收主要包括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牧业税以及屠宰税,其中,农业税收以农业总收益(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园艺作物等生产收入)为课税对象,实行逐级核定的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并以直接征收粮食为主,所以,人们习惯上称之为“公粮”,1958年6月,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96次会议通过,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农业税条例》;农业特产税曾经属于农业税的一部分,1983年,国务院明确和统一了农林特产品收入的征税范围和一般使用的税率,开始对农林特产品单独征税,1994年我国的税制改革取消了产品税,将原产品税中的有关农林特产税目合并到农业特产税,扩大了原农林特产税的征收范围,现在包括农、林、牧、渔等农业特产品;牧业税是国家对牧业区半牧业区从事牧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就牧业收入征收的一种税,其具体的征收办法由各自治区和有关省份自行决定;屠宰税则是以屠宰应税牲畜的行为为征税对象,由地方进行征收和管理。  相似文献   

6.
交了农业税,还要交农林特产税吗近几年来,农林特产生产迅速发展。由于粮食、棉花等价格主要受国家控制,而农林特产生产直接面向市场,因此在同样面积的土地上种植农林特产的收入明显高于粮食生产收入,使农民种粮积极性受到影响。为此,适当征收农林特产税,对于促进农...  相似文献   

7.
一、关于税负加重和重复计征的问题1农特税农特税,是农业特产农业税的简称。它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向一切从事农业特产生产取得农业特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个税种。为了合理调节农林渔特各业生产收入,公平税负,促进林农生产全面发展,1994年1月30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随后,同年3月24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农业特产税征收具体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于《规定》与《通知》本身不统一甚至存在一些矛盾,如《规定》不但重申规范了农业特产税的税目、税率和征收…  相似文献   

8.
农业特产税是农业特产农业税的简称,是国家向从事农业特产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农业税,其征对象是农业特产品收入:农业特产品收入一般是农业特产初级产品,它的征税范围包括烟叶、园艺、水产、林木、牲畜、实用菌等收入。  相似文献   

9.
本文认为,目前将对农林特产收入征税作为农业税的一个税目的做法,无论在实际税制上还是在税制理论上都是一种矛盾的“二税合一”现象。并与我国农业产业结构已发生重大变化的现实明显脱节,因此,将农林特产农业税单立为农林特产税独立税种便成为势在必行的合理选择。  相似文献   

10.
农民应缴纳的税金主要有:(1)农业税。《农业税条例》规定,凡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都应按规定缴纳农业税,并确定全国的平均税率为常年产量的15.5%。农业税分夏秋两季征收,夏收较少的地区可以在秋季一并征收。中央还规定,农业税要以实征收,征收方式要尊重农民意愿,一律不得强行要求农民折价代金,农业税抵征代金数额,要随粮食定购价格的调减相应地进行调减。要严格执行农业税的减免政策。(2)农业特产税。根据《国务院关于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农业特产税征收的范围包括烟叶收入、园艺收入、…  相似文献   

11.
国务院在1994年1月24日第143号令“国务院关于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特产税的规定”第二条:“国家依照本规定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农业特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农业特产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规定缴纳农业特产税”。国营林场生产包括原木、小径木新材等林产品,符合(规定》第三条:“对下列农业特产品收入征收农业特产税”七项中的第(四)项:“林木收入包括原木、原竹、生漆、天然橡胶、天然树脂、木本油料等林木收入”。地方国营林场是纳税人,吉林省人民政府1994年7月23日第2…  相似文献   

12.
农林特产税问答农林特产税的纳税对象都有哪些?国家规定,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农林特产生产而取得的农林特产收入,都要缴纳农林特产税。下列各项农林特产收入均属征税范围:(一)园艺收入,包括水果、茶、桑、花卉、苗木、药材等产品的收入:(二)林木收入,包括竹木、...  相似文献   

13.
一、对大宗农林特产收入仍实行全国统一税率:海淡水养殖收入由10%降为8%。其中水珍品收入由15%降为8%;水果收入为10%,其中柑桔、香蕉、荔枝、苹果收入由15%降为12%;果用瓜收入由10%降为8%;原木收入由8%降为7%。对国有林区的森工企业,凡有上交计划木材和利润任务的,仍暂缓征收。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应税品种的税率,最低仍为5%,最高由不超过30%降为20%。各地随同农林特产税征收的不超过应纳税额10%的地方附加继续执行。二、农林特产税征收的范围,仍按照《国务院关于对农林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若干规定》[国发  相似文献   

14.
我国今年将进一步加大对“三农”问题的支持力度,中央财政用于“三农”各方面的投入将增加近300亿元,增长20%。地方财政也将大力增加投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首先,今年我国将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巩固和发展改革成果。按中央要求,今年将全面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将少数集中连片品目改为征收农业税;农业税税率整体降低一个百分点。考虑地方财政的实际困难,取消农业特产税和降低农业税  相似文献   

15.
农民应缴纳的税金主要有 :(1)农业税。《农业税条例》规定 ,凡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都应按规定缴纳农业税。并确定全国的平均税率为常年产量的15 5 %。农业税分夏秋两季征收 ,夏收较少的地区可以在秋季一并征收。中央还规定 ,农业税要以实征收 ,征收方式要尊重农民意愿 ,一律不得强行要求农民折征代金 ,农业税折征代金数额 ,要随粮食定购价格的调减相应地进行调减。要严格执行农业税的减免政策。(2)农业特产税。根据《国务院关于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 ,农业特产税征收的范围包括烟叶收入、园艺收入、…  相似文献   

16.
建国以来 ,农业特产税收制度逐步得到了补充和完善 ,对调节种植业和养殖业的收入 ,调节种植业内部不同作物的收入 ,指导农业结构调整 ,促进农业生产的协调发展、增加财政收入 ,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特别是实行分税制的财政体制以来 ,农业特产税更是农业税收中宏观调控功能最强、财政收入潜力最大、最具有生命力的一个税种 ,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对平衡地方财政预算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 ,市场经济体制建立 ,商品生产的发展 ,现行农业特产税已暴露出越来越多的弊端 ,亟需进行深化改革。一、现行农业特产税制的…  相似文献   

17.
《农村财务会计》2004,(5):12-12
本刊讯国家税务总局最近下发《 2004年农业税收工作意见》,进一步规范农业税征收管理,确保农业税收征收工作顺利进行。《意见》明确,根据中央一号文件规定:“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 2004年农业税税率总体降低1个百分点”,“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进一步降低农业税税率或免征农业税”,要做好降低农业税税率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户。做好取消农业特产税工作,从2004年起,除烟叶外,各地不得再对原农业特产税应税产品征收农业特产税。《意见》提出,要据实核减征占耕地而减少的计税面积,研究制定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核…  相似文献   

18.
笔者在对村级财务审计中,经常发现有些村对代征的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按乡镇下达的任务数做账。即:接到乡镇下达的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任务文件时,借记“现金”,贷记“应付款———应付乡财政所农业税及特产税”;上缴乡镇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时,借记“应付款———应付乡财政所农业税及特产税”,贷记“现金”。“应付款———应付乡财政所农业税及特产税”科目贷方余额即为村欠乡的农业税及农业特产税。我认为此种账务处理的方法欠妥,不利于加强资金管理。它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现金反映不真实,虚增了现金。实际收到税款时,账面上…  相似文献   

19.
农业特产税,全称为农业特产农业税,其征收范围包括烟叶、园艺、水产、林木、牧畜、食用菌和其他产品收入。生产农业特产品的计税依据是农业特产品的实际收入,即按照农业特产品的实际产量和国家规定的收购价格或者市场收购价格计算核定;收购农业特产品的计税依据是收购金额。在《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中,农业特产税的税目和税率分别是:晾晒烟叶、烤烟叶的税率都是31%;毛茶税率是16%;柑桔、香蕉、荔枝、苹果、梨的税率都是12%,其他水果、干果的税率是10%;果用瓜、蚕茧的税率是8%;海淡水、滩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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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发(1993)14号《国务院关于调整农林特产税的通知》第三条:“对新开发荒山、荒地、滩涂、水面从事农林特产生产的一至三年内给予免税照顾”。1994年1月30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对农林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第六条第二点:“对在新开发的荒山、荒地、滩涂、水面上生产农业特产品的,自有收入时起一至三年内准予免税”。从以上两个文件来看,在荒山上植树造林,可获得免税的优惠待遇。笔者认为,国家制定这个政策的原意是要鼓励对荒山的开发和利用,使荒山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生态效益。可是这个规定却很难操作,如荒山的标准怎样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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