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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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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近两年来,贵州湄潭县在收回、分置、腾退、转让使用方面积极探索盘活闲置农村宅基地的路径和方法,取得了一定成效。收回闲置宅基地,解决一户多宅问题。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宅基地是解决宅基地闲置问题的重要方式,湄潭县出台多个文件,明确"一户多宅"的农户只能认定一处合法宅基地准予登记,多出的宅基地按规定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收回。龙凤村已收回宅基地15宗3.6亩。针对已在集镇购房、只有一处农村宅基地的农户,实行有偿退出宅基地,  相似文献   

2.
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农村流动人口越来越多,闲置宅基地问题越来越引发关注。通过文献分析法和实地调研法,归纳了农村闲置宅基地的主要类型,分析了形成原因,提出了解决对策。调研发现,现阶段农村闲置宅基地主要有继承宅基地闲置、外出务工季节性闲置及建新不拆旧闲置等。究其根本原因,主要是农村宅基地的执法和监督机制不健全、宅基地流转不出村限制、宅基地退出机制不完善等。因此,建议加强监管,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制度;构建镇域或县域范围内的市场流转机制;完善配套机制,减少农民后顾之忧,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信息登记制度,依法构建农村闲置宅基地的有偿退出机制,注重农民退出后的社会保障等。  相似文献   

3.
正宁夏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完成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中,坚持因地施策、分类指导,为生态移民区、城市规划区、山区窑洞、走耕农业建房等特殊的宅基地制定了"山川有别"的确权登记政策,尤其是对"一户多宅""超面积""宅基地闲置"等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一户多宅"宅基地确权处理宅基地"一户多宅"在宁夏普遍存在,形成原因也比较复杂。一是农户新建住宅未拆旧宅。这是宁夏"一  相似文献   

4.
吴霞 《农业经济》2014,(4):54-56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户一宅、使用权非法转让、"小产权房"现象中的宅基地使用权非法转让、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可以"有偿取得"等问题已经成为当前各界关注的热点和焦点。本研究对贵州、宁夏两省的15个镇45个村1070户村民、147名政府管理人员进行问卷调查,研究结果表明,目前中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和流转还必须坚持"一户一宅"、"无偿取得"、"流转限制"。  相似文献   

5.
晋江市是全国33个土地制度改革试点之一,试点宅基地制度改革,并且晋江县域经济发达,农民流出和宅基闲置具有东部发达地区的典型特点。本研究以晋江市20个行政村为样本,探索经济发达地区农村宅基地利用特征、整理潜力及其原因。研究结果表明:晋江宅基地整理的潜力来自闲置、一户多宅、面积超标、密度较低、利用强度有待提高、"功能性剩余"六种类型,其原因既暴露了宅基地制度的桎梏,又反映出沿海发达地区农村土地利用的共性,也有晋江独特的历史人文因素的影子。经济发达地区宅基地整理必须明确宅基地占有关系,划出闲置、一户多宅、面积超标部分,估算整理潜力;违规情况区分原因,确定整理等级和整理方式;统一规划布局,依据确定的整理等级,以整理闲置、破旧住宅为突破口,盘活腾退宅基地。  相似文献   

6.
基于2011年浙江、湖北和陕西三省54个村庄和1134个农户的微观数据分析表明,目前无偿分配、无偿使用和缺乏退出机制的宅基地制度是农户宅基地面积扩张的制度基础。在这种制度背景下,农房(含其下宅基地)市场的发育增加了农户扩大占地的激励,农房(含其下宅基地)市场越活跃,农户的宅基地占地面积就越大,一户多宅的可能性也越高。在实施了严格控制宅基地面积制度的村庄,农户一户多宅的可能性更高。在有农房(含其下宅基地)市场的村庄,村干部和富裕家庭一户多宅的可能性更高,宅基地面积也更大。  相似文献   

7.
正1998年《土地管理法》修订,首次明确规定农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时至今日,"一户一宅"制度已实施18年,但其落实情况令人担忧。在农村,"一户多宅"、"违规扩建"、"空心村"等现象普遍存在,到底是法不责众还是法律尚待完善?笔者经过对一些省份农村的实地调研,试图对"一户一宅"政策的实施困境和解决思路进行思考和分析。  相似文献   

8.
<正>按照国土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安排,笔者前段时间实地考察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之一——江西省余江县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情况,其做法和成效,令人深思。宅基地制度改革基本情况与成效余江县地处赣东北,下辖18个乡(镇、场)、116个行政村、1040个自然村,全县7.3万农户中,一户一宅4.4万户,一户多宅2.9万户。全县宅基地9.24万宗,村庄建设用地7.8万亩,宅基地制  相似文献   

9.
集体建设用地推动入市后,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理论革新与实践推动成为农村土地新一轮改革的重点。本文通过对我国12省30个村庄宅基地数量、取得方式、使用权证发放、土地闲置的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在实际运行中普遍存在的一户多宅、闲置率高、取得方式与实际发展不符、登记发证工作落后等问题。结合当前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改革政策与调研中反映的农民诉求,可从适当突破一户一宅原则、划分宅基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健全宅基地使用权证登记以及建立宅基地有偿退出、补偿机制等方面探索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完善的应然进路。  相似文献   

10.
<正>宅基地管理:政府与市场之外是否有第三条道路?农村宅基地制度,是保障农村村民居住权的重要制度安排。其特点是"集体所有、政府审批、农户使用、无偿无期、一户一宅、限制流转"。这种福利分配的宅基地制度为农村社会稳定、农民安居乐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推进,现有制度已难以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农民建房难的问题日益突出。问题主要集中于两个方面:一是农村建设用地  相似文献   

11.
贵州省农村宅基地退出的障碍因素调研与对策建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农村宅基地退出,是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集约节约用地、有效缓解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土 地供需矛盾、破解耕地占补平衡难题的重要手段之一。该研究通过农村宅基地退出障碍因素分析,为相关 部门制定、改革和完善相关土地制度,探索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解决农村宅基地使用过程中存在问 题和优化农村宅基地退出实践提供相关的理论参考与政策建议。研究方法上采用实地调查法,问卷调查 法,拟对农村宅基地退出实践中的困难及障碍进行探讨。研究结果:贵州省农村宅基地存在布局散乱、占 地面积超标、“一户多宅”、闲置量日趋增多的利用现状,可退出宅基地数量较多、面积较大。但实际实施 中由于缺乏农村宅基地退出政策依据、宅基地确权滞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不畅、资金来源有限及退出农 户未参与复垦节余指标收益分配等问题存在,极大阻碍了宅基地的有效退出。研究结论:为进一步推进农 村宅基地退出,建议政府出台宅基地退出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宅基地退出机制,加快宅基地确权登 记工作以明晰宅基地权属,建立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并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拓展融资渠道,保障退出 农户权益,让农户分享退出后复垦宅基地面积节余指标收益分配。  相似文献   

12.
随着“三权分置”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城乡融合的进一步发展,农村宅基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是当前土地制度改革的关键。但宅基地使用权所具有的身份性使其流转受到极大的限制,致使宅基地被大量闲置和浪费,也难以解决“一户多宅”的问题。引入多元主体共同开发利用农村宅基地资源,构建新型宅基地盘活利用主体结构,应当完全放开宅基地使用权受让主体范围,拓展宅基地流转方式及多主体利用,健全宅基地退出机制和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完善宅基地经营性用途和利益分配机制,才能促进农村宅基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助力农村共同富裕和乡村全面振兴。  相似文献   

13.
泸县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效果评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研究有利于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缓解无偿无限期带来的土地超占乱占和闲置问题。[方法]文章运用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对2016年和2018年泸县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政策效果进行评价。[结果]政策的开展能有效推进村民自治建设进程,但政策的实施要注重公开透明性;有偿使用政策能有效缓解一户多宅、低效闲置、超占乱占等土地浪费现象实现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政策的实施能有效地改善基础设施和农村面貌,但对泸县生产方式转变、新业态发展、农户生活水平提升影响力较小;总体来看农户对有偿使用政策满意度和支持度较高。[结论]针对当前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该文认为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还应该完善有偿使用费收取管理政策,增强政策执行透明度;注重基层队伍建设,实现有偿使用费保值增值;合理选择安置模式,发展农村新业态;加强宅基地有偿使用与有偿退出的高效联动,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进程。  相似文献   

14.
韩楠 《农业经济》2018,(12):79-80
农村宅基地继承制度改革是新一轮土地改革的应有之义。保护公民的宅基地继承权,实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全面继承,政府必须未雨绸缪,做好改革的风险预警和防范工作:防范集体耕地流失的风险;防范农户一户多宅的风险;防范农民利益受损的风险;防范乡村伦理破坏的风险;防范新型城镇化延缓的风险。  相似文献   

15.
析一户多宅     
析一户多宅师承瑞所谓一户多宅,是指一个户主占有2处以上住宅,多占的宅基地绝大多数属于超标准占用,或违法占用,少则2处,多则4—5处,闲置了许多土地。这已成为土地管理中的一个问题。一户多宅主要发生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县城内、乡镇驻地、主要交通要道两侧的...  相似文献   

16.
研究目的:通过对首批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温州市3区8县(市)479名农户的调查,基于农户分化、产权预期的视角探寻农户流转宅基地的行为及其影响因素。研究方法:描述性分析和Logistic回归模型。研究结果:农户职业分化对宅基地流转影响显著,但收入分化影响不显著;预期宅基地持有期越长,农户越不会参与流转。分样本检验和替代变量回归证实上述判断具有稳健性。此外,教育程度高的农户更可能进行流转;宅基地块数越多,农户越倾向流转。研究结论:为促进宅基地流转,提升宅基地利用效率,要继续推动农村人口向二三产业转移和稳定就业;实行宅基地使用权一定年限使用制;改善农村教育,提升农户人力资本水平;合理引导"一户多宅"户流转多余宅基地。  相似文献   

17.
分析了我国现行宅基地使用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特征.在柄霞市农村宅基地使用状况调查的基础上,发现农村宅基地存在一户多宅、宅基地面积超标、宅基地闲置以及规划混乱等问题,通过深入分析,并针对不同问题及产生原因提出,超标宅基地退出、房屋作价补偿,超标宅基地有偿使用,闲置宅基地收取闲置费,宅基地有限期使用,加强村庄规划等相应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8.
正近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对新时期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作出了具体部署。《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应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对历史形成的宅基地面积超标和"一户多宅"等问题,要按照  相似文献   

19.
"一户一宅"是中国1998年《土地管理法》确立的宅基地分配和享有规则,包括3个逻辑层次,即没有宅基地的村民可以申请一处宅基地,享有一处宅基地的村民不可以再申请其他宅基地,超出一处或一定标准的宅基地不为法律所承认。"一户一宅"规范建构以生活保障为基础,但是,它不单包含了"户"的因素,也包含了"人"的因素。在实际操作中,为了适应实际一户多宅、住宅更新、拆迁安置等情况的需要,在保障生活的制度指向下,一户一宅正在从土地保障到居住保障,再到权益保障转变。此外,一户一宅兼具民事规范与行政规范功能,在各地执行情况不一。一户一宅在转变中要回归平等的基本逻辑。  相似文献   

20.
我国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自新中国成立至今经历了巨大的历史变迁。根据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100多个乡村的"百村调查"得出结论:农户对国家农村宅基地管理政策的认知度较低;农户对保护公民私人财产的《物权法》认知度不高;农户对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期望值较高。政策建议:健全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制度;加强农村宅基地法制宣传教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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