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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优先股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公司中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公司中运用优先股,在法律和制度层面不存在实质障碍。我国应修订相关立法,扫清制度障碍,同时制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公司暂行办法》,对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公司中运用优先股的相关问题作出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2.
从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有效解放了我国农村的生产力,使农村经济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随着时代发展,小规模的生产经营已经无法适应时代要求,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模式的弊端逐渐显露。为了盘活农村土地,使农村土地发挥最大效用,应创新农村土地制度,转变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积极变革相关制度。农村承包经营权入股作为流转的重要方式,在发展过程中取得了重大进步。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为基础,总结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中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   

3.
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可分为入股股份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有限责任公司模式。农户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当然主体,集体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基于农户的委托,也可以成为入股主体。以公开招标、拍卖、协商方式获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以家庭承包方式获得的经营权均可以成为入股财产。  相似文献   

4.
正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由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的经营权和资金等入股成立,由土地股份合作社集中统一规划、统一经营入股土地。目前,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对土地经营权入股采取两种不同的分配方法,一种是直接实行按股份分红方式,一种是实行"保底收益+按股分红"方式,因分配方式不同,土地经营权入股后盈余分配办法也不一样,在此,笔者作一简要分析。  相似文献   

5.
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主要方式有转让、出租、互换、转包、入股、抵押、担保等,随着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日趋活跃,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农村土地流转的主体积极参与其中,有力推动了农业规模经营发展和农业转型升级.目前,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式及核算方法主要有以下5种.  相似文献   

6.
娄锋 《农业经济》2013,(1):81-83
当前中国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社会保障等功能而被限制与承包农户相分离,基于权利与其主体不可分的共性,劳务出资的规制措施可为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提供借鉴。本文通过比较分析国外劳务出资的规制模式,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额不应计入合作社法人财产,土地入股股东所有权应与法人产权分离,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仅计作分享利润和净资产、承担亏损的依据,从而可克服当前土地经营权入股的立法困境和制度缺陷,平衡合作社与农户间的利益冲突。  相似文献   

7.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要充分使用和发挥好中央决定中赋予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各项权能,核心的问题是要搞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价格评估工作,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市场价格形成机制。  相似文献   

8.
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不是推倒重来 中央一号文件:"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强化对农村耕地、林地等各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一种物权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相似文献   

9.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是解决农民融资贷款缺乏有效抵押物、农民获取贷款难等问题的有效途径。文章选取湖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首批试点县之一的岳阳县为调查对象,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直接抵押型、担保抵押型和入股抵押型模式进行分析,构建了一个以政府为主导、以农户利益为中心、金融机构承贷、担保公司与评估机构配套服务、保险与政府共担风险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六位一体"模式,并提出为了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运行模式,应完善法律法规、规范确权颁证、健全评估机制、完善流转平台、建立商业保障、建立农业生产文化教育平台等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0.
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合作社刍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一段时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以下试就《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暂行办法》实施以来,社会各界对该办法提出的若干理论问题进行探析,以期对制度完善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11.
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是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理运用,并不是农民要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目前,我国在法律上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有所限制,针对此,我国应积极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中的相关规定,使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有法可依。除此之外,我国还应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与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评估体系,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提供必要的保障。  相似文献   

12.
农村土地集中经营缓慢前行的症结在于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面临主体困境、期限困境、转让困境、继承困境、抵押困境与入股困境。这些困境的存在既有法律原因,也有制度原因,通过对这些困境进行深入探讨,笔者提出有效的措施必须"对症下药",既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制度,设定"永久化"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市场化转让的风险控制,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权,承认土地承包经营的抵押权及健全土地承包经营的入股权。  相似文献   

13.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流转的依据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研究目的:探究将继承作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定流转的新形式,为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立法提供新视角。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和调查法。研究结果: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现状调查资料显示,64.4%的农户认为可以继承;68.7%的农户希望土地的使用权包括继承权;在涉及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际操作问题上,98%的农户采取"变账不变地"的方式解决。研究结论:继承作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定的流转方式具备法律上的可行性,应该重视和研究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制度的立法工作。  相似文献   

14.
<正>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农村土地实行"三权分置"的要求,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山东莒县积极探索,形成了两种改革新模式,实现了村集体、承包农户、新型经营主体对土地权利的共享,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效益和保障农民利益,建立起村集体、农户与工商资本三方共赢机制,让农村土地真正"活"起来。改革模式模式一:"农民合作社+村集体+农户"模式,即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农民合作社,村集体以基础设施入股合作社,实行股份  相似文献   

15.
<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实行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经营制度,与此相适应,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体系也主要着眼于维护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经营权。近些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大量农业人口转移到城镇,农村土地流转规模不断扩大,新型经营主体大量涌现,土地承包权主体同经营权主体分离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以  相似文献   

16.
大城市郊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稳定有其重要意义和特殊性。制约大城市郊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稳定的因素主要有:农户的合同承包面积大于实际拥有的承包面积,农民对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的认识还不深入,2002年及以后出生的农村孩子全部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后有可能失去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土地征收存在问题,承包经营权人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利益的成效不高。要丰富大城市郊区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涵,完善承包经营权证制度和征地制度,提高承包经营权人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利益的主动性。  相似文献   

17.
《农村经营管理》2005,(3):10-1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第三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第四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规范有序。依法形成的流转关系应当受到保护。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  相似文献   

18.
64.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可以流转吗? 通过招标、拍卖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可以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其流转管理参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执行.  相似文献   

19.
文章以泰安市六个县、区(泰山区、岱岳区、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调查资料为据,运用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潜在需求和影响因素进行回归分析,得到农户的年龄、文化程度、农户经济活动类型、家庭年纯收入、耕地规模、土地担保法律知识了解情况、土地流转实践和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对于农户选择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抵押获得贷款具有显著影响,并根据这些影响因素提出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相关制度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20.
<正>缺乏有效抵押物一直是阻碍农户获得金融机构贷款支持的瓶颈。宁夏同心县试点创新推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反担保"贷款模式,为解决农户抵押难和贷款难提供了一条可借鉴的路径。探索历程(一)初始阶段:农户土地协会形式以行政村为单位成立农户土地协会,村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向协会入股成为会员。会员向信用社申请贷款时,首先选择三户加入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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