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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是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的第一年,为落实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4]17号)精神,2004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国粮财[2004]125号)。各地认真贯彻以上两个文件精神,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和实施新一轮的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方案,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向纵深展开:长期困扰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三老”(老人、老帐、老粮)问题正在逐步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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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主渠道不稳,没有多渠道不活”,这是半个世纪以来中国粮食流通历史证明了的事实。2004年我国全面放开粮食购销和粮食价格后,多元化的市场主体、多形式的粮食流通渠道迅速发展。国有粮食企业面对市场竞争新形势,如何尽快从计划主渠道向市场主渠道转变,是当前粮食工作需要研究解决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一、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面临严峻的冲击和挑战随着粮食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发展,粮食流通渠道逐步拓宽,多种经济成分市场主体不断增加。2004年,国务院决定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全面放开粮食购销市场,鼓励多种市场主体进入粮食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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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提出:“粮食主销区实现粮食购销市场化,是当前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必须不失时机地加快推进。”全面放开粮价、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笔认为,当前粮食企业必须做到“三个突破”和“三个确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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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1]28号件)拉开了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序幕,浙江、上海、福建、广东、海南、江苏、北京和天津等八个省市已经率先行动,山东也在青岛、烟台、威海三个粮食主销区实施改革试点。取消粮食定购,放开粮食收购,放开粮食市场,放开粮食价格的“一取消,三放开”改革,意味着实行了长达半个世纪的我国粮食计划购销体制行将结束,粮食这一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开始进入市场经济的运行轨道。“这有利于粮食主产区和主销区充分发挥各自的区域比较优势,加快调整主销区种植业生产结构,为主产区粮食销售腾出市场空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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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4]17号)都明确规定: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在粮食流通中发挥主渠道作用。国家在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全面放开粮食购销和价格的同时,提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发挥主渠道作用,是十分必要的。笔者认为,目前,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主渠道作用的发挥,需要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政府必须赋予其一定的职责和任务在粮食购销市场化的新形势下,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应当在粮食收购上起主导作用,在粮食价格上起引导…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