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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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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抓住机遇,依法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群众的重大创造.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广大农民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在坚持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兴办了多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组织.  相似文献   

2.
农民专业合作社:政府支持农业的平台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加入WTO以后,农业方面最大的竞争是经营体制的竞争.在农户家庭承包经营体制下,分散经营的农民很难与实力雄厚的跨国公司展开竞争,农业的国际竞争力也很难提高.把生产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农民组织起来,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则显得十分必要.这也是发达国家发展农业的一条成功经验.近年来,江苏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迅速,2007年底全省已建成农民专业合作组织7400个,年收入400多亿元,成员达260万人,带动全省四分之一的农户,合作社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高农业竞争力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3.
一、大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大陆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起源于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广大农户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为了更好地应对市场竞争的需要,实现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则,自发组织起来,兴办了各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这种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蓬勃发展,目前,总数已超过15万个,其中,种植业占47.6%,畜牧业占24.7%,渔业占5.1%,农机服务业占4.1%,其他行业占18.5%。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农户成员数量已达2363万户,占大陆农户总数的9.8%;带动非成员农户324…  相似文献   

4.
引导合作社向农业规模化经营方向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农户自愿联合形成的互助性经济合作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帮助农民组织生产资料、提供农业科技服务、实行产供销一体化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从而实现了农民的脱贫致富,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是事关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的大事。  相似文献   

5.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产生于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是农民群众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满足发展经济的合作需求,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对农业经营体制的创新,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发展农村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形式。党和政府一直重视培养农民的合作意识。支持农民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则,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相似文献   

6.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个新型的市场主体,是广大农民群众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对农业经营方式的重要创新。玉溪市从2002年开始试办,到2007年共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长81个,加入合作社的成员1.4万户,带动农户15万户。实践证明,合作社是建设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7.
家庭承包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将成为我国农村经营体制的主要形式之一2008年9月8日至1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河南考察期间,前往焦作市博爱县海林葡萄专业合作社了解发展情况。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实践证明,在坚持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通过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模经济,是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子。希望大家继续探索,更好地把农民组织起来,给农民群众带来更多实惠。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与发展工作,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抓手,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不断深化认识,统一思想,理清思路,提出要求,创造条件,营造环境,加大扶持,狠抓落实,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势头很好。截止2004年底,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已有11596个,拥有成员2l3万个,分别比上年增长15.3%、80.5%,带动农户661万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33.6%,成员收入水平平均比一般农户高20%左右。一、坚持基本原则正确把握发展方向一是坚持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首创精神的原则。四川农民专业合作组…  相似文献   

9.
“家庭承包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将成为我国农村经营体制的主要形式之一2008年9月8日至1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河南考察期间,前往焦作市博爱县海林葡萄专业合作社了解发展情况。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实践证明,在坚持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通过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模经济,是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子。希望大家继续探索,更好地把农民组织起来,给农民群众带来更多实惠。  相似文献   

10.
四川农村水果专业合作组织调查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是指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农民为主要成员,围绕某个专业或产品组织起来的,在技术、资金、采购、销售、加工、储运、开发等环节开展互助合作的经济和技术组织,是农民自我服务、自我发展和自我保护的一种行之有效的组织形式.近年来,随着四川水果生产规模的扩大,水果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实践中也表现出积极的作用,已成为四川水果产业化发展的强劲助推器,是连接农户与市场的桥梁.  相似文献   

11.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新时期农村经营体制的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它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为农户提供服务为宗旨,以生产经营活动为纽带,以维护成员利益,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由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  相似文献   

12.
当前,我国农村实行以农户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种体制能否适应我国加入WTO后的国内农产品市场开放和国际农业竞争加剧的新形势,如何提高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已成为摆在广大农民和农村工作者面前的迫切问题。一、我国农业经营组织的现状当前,我国农业经营组织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和发展,逐步形成了以农户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的,多种农业经营组织共同发展的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一)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是占主导地位的农业经营组织。党中央坚持解放…  相似文献   

13.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由从事同类产品生产经营的农户,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自愿组织起来,以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在资金、技术、信息、购销、加工、储运等环节实行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合作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提高农民组织程度、保护农民合法利益、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促进农业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的有效组织形式。改革开放以来,特别在近几年,各地兴办了多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实践证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必须把握如下关键环节。  相似文献   

14.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及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使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面对农业市场化、国际化的新形势,分散经营的农民如何尽可能地规避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更好地走向市场,成为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一个重大课题。国内外经验表明,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建设和发展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要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我国新修订的《农业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家鼓励农民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自愿组成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坚持为成员服务为…  相似文献   

15.
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趋势的基本判断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为主要形式的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开始萌芽,到九十年代起步和新世纪以来的快速发展,已经步入了一个新的快速规范发展时期。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社会转型期对制度创新的迫切需求,对未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趋势,可以作出三个基本判断。(一)农民合作愿望强烈,发展势头越来越旺盛。随着家庭承包经营基本制度的不断巩固和农民市场主体地位的逐步确立,农户作为独立的生产经营单位,相对于大集团、大企业来讲,进入市场和抗风…  相似文献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与发展史上的里程碑,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目前,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已发展到15万多个,成员总数达到3870多万,其中农民成员3480万,占全国农户总数13.8%,带动非成员农户5512万户。实践证明,建设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对引导农民进入市场、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和促进农村和谐社会建设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7.
培育农民流通组织搞活农产品流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新型农民流通组织的主要类型(一)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是由从事同类产品生产经营的农户(专业户)、龙头企业等自愿组织起来,在技术、资金、信息、购销、加工、储运等环节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以提高竞争能力、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的专业性合作组织。它的发展是建立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不改变现有的生产关系,不触及农民的财产关系,适应了农村的改革与发展。可以这样认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是农村组织制度的一种创新。目前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名称是多样化的,有的叫农民专业协会,有的叫专业合作社…  相似文献   

18.
一、要充分认识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重大意义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它是广大农民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必然选择和重要途径.通过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建立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于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农业和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有效增加农民收入,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和作用.  相似文献   

19.
土地流转的原则:实施土地流转,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的政策,确保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长期稳定。在具体流转中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就是农村土地流转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的政策进行。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实行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国家赋予农户的基本权利.承包期内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能非法剥夺,严禁收回农户的承包地搞  相似文献   

20.
正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天然的群众性、扶弱性、益贫性,可在产业扶贫、技术扶贫、政策扶贫中发挥效果且具有可持续性。在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基于农村家庭承包经营而自发组成的一种互助性经济组织。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精准扶贫的理想载体,能够有效带动农户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实现小农户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淳和水稻专业合作社位于高淳区东坝街道和睦涧村。和睦涧村交通便利、生态良好,有较好的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淳和水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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