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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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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质量发展、构建双循环新格局是中国"十四五"时期经济发展指导方针。中国木质林产品已形成"两头在外、大进大出"长期过度依赖国际市场的基本格局,必须转型升级走高质量发展之路、致力构建双循环新格局。因此,基于达成目标的路径分析结果,探讨步入新发展阶段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领域的重点研究方向:中国木质林产品对外依存度测评与木材安全、贸易安全分析,国际木质林产品市场和贸易研究及其对中国的影响分析,中国木材进口需求、可替代性、进口来源安全性分析,中国木质林产品国际竞争力及来源分析和全球价值链研究,中国木质林产品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研究,中国木质林产品国内市场需求分析。  相似文献   

2.
提出欧盟木材法案是在国际森林公约的难产背景下欧盟采取的单边行动,介绍了法案的主要内容,并从法案是国内法、意图通过内部法影响全球森林管理、强调第三方的作用、意图推动VPA和强化欧盟成员国内木材行业协会对他国木材和木制品管制4个方面进行了诠释,认为法案的实施将显著增加中国出口的木质林产品成本、合法获取中国林产工业的商业机密、减少中国木材进口来源、降低中国出口企业的产品议价能力,同时有利于推动中国的林产工业创新和升级,提高企业的管理能力。最后从加强研究、加强与木材生产国的合作、开拓新兴市场和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4个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3.
基于UNcomtrade数据库整理的数据,分析中国与欧盟木质林产品贸易状况,利用扩展的引力模型识别中国与欧盟木质林产品贸易的关键影响因素。研究结果表明:中国与欧盟木质林产品贸易在20002008年间处于增长阶段;但2008年受全球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中国出口所占比例持续下降,贸易顺差呈缩小趋势,市场集中度与产品集中度均较高;国内生产总值、森林资源禀赋差异、劳动力资源禀赋差异、欧盟东扩及海岸线等因素对中国与欧盟木质林产品贸易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而相对距离、汇率、金融危机等因素却起着显著的抑制作用。  相似文献   

4.
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发展现状与特点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基于国家林业局发布的《2016中国林业发展报告》和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发布的《林产品年鉴2014》的数据资料,分析了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发展现状与特点。结果表明: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增长速度快、贸易顺差大、贸易规模大、占世界比重高,是木质林产品贸易世界第一大国,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明显呈现进口原材料、出口制成品的加工贸易特征,产品进口结构和出口结构均高度集中,产品进口市场结构和出口市场结构也比较集中,进口贸易产品价格上升,出口贸易产品附加值低,贸易条件趋于恶化。为此,中国应适度控制木质林产品贸易增长速度和贸易规模,打破"大进大出,两头在外"的加工贸易模式,着力提高国内木材资源供给能力,分散进口木材供应渠道,以质量竞争、品牌竞争取代数量竞争、价格竞争,优化木质林产品进出口贸易产品结构、市场结构,走效益为先的"内涵式发展"道路。  相似文献   

5.
以2006—2015年联合国贸易数据库整理的数据为基础,结合中国与东盟十国的木质林产品贸易状况,利用扩展后的引力模型,分析木质林产品贸易的影响因素,测算其贸易潜力。结果表明:中国与东盟木质林产品贸易的进出口总额大体上呈现逐年递增的态势;国内生产总值、人口、森林资源禀赋差异、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等因素对中国与东盟木质林产品贸易具有正相关作用,而距离、全球金融危机等因素具有负相关作用;中国和东盟各个国家的木质林产品贸易属于"贸易开拓型",双边木质林产品还有可开发的贸易潜力空间;双边可以发挥有利因素,促进双边木质林产品贸易向更远发展。  相似文献   

6.
首先界定了木材可追溯性的概念和内容,然后从政府、环保组织和企业三方面总结了国际社会各界的反应,最后分析了木材可追溯性的发展趋势及其对中国的启示。研究结果表明:发达国家以环境贸易立法的形式提出的木材可追溯性的强制性要求越来越明确和具体,沿着林产品供应链向纵深方向发展,已成为林产品国际市场准入的一个新标准;木材可追溯性得到了国际社会各界的纷纷响应,正从世界主要林产品消费国向木材供应国发展,全球范围的木材可追溯体系即将形成。中国作为一个长期的林产品贸易大国,在世界林产品贸易格局中处在中间加工国的位置,必须客观分析木材可追溯性标准的影响,建立和完善中国的木材可追溯体系。  相似文献   

7.
基于2014-2018年中美木质林产品贸易数据,通过测算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贸易互补性指数、贸易结合度指数三个指标综合分析贸易战对中美木质林产品贸易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中国和美国间木质林产品贸易合作性大于竞争性,在贸易战的影响下两国木质林产品产业竞争力均显著下降。总体来说,贸易战对中国木质林产品行业的现状及发展影响更大。  相似文献   

8.
总体来看,中美木质林产品贸易额不断提高。然而,2018年后由于中美贸易摩擦及其他阻碍,两国间的木质林产品贸易发展受到较大负面影响。在贸易往来中,中国主要向美国出口木家具、纸和纸制品、木制品,进口则以纸和纸制品、木浆、锯材为主。在中美木质林产品贸易中存在着出口市场过度集中、中美经贸摩擦、技术性贸易壁垒等问题。因此,中国应多元化出口市场、推动部分产业链外迁,并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木材合法性认定制度体系,推动木质林产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9.
基于联合国贸易数据库林产品数据,应用恒定市场份额模型,探究1998—2018年造成中国进口俄罗斯木质林产品贸易波动现象的影响因素。结果表明:1998—2018年,中国进口俄罗斯木质林产品贸易集中于资源密集型和需求增长较快的产品,且贸易波动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中国进口俄罗斯木质林产品总额波动现象受产品结构、市场规模、竞争力等多种因素影响,其中中国进口结构和国内市场需求是贸易波动的主要因素;此外,中俄林产品贸易还受到世界经济环境的影响。因此,中国应寻找其他进口渠道,减少对俄罗斯供给的依赖,保障中国木质林产品产业安全,密切关注两国经济政策变化,及时调整进口贸易策略,促进中俄木质林产品贸易的健康稳定发展。  相似文献   

10.
基于2001—2018年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国的木质林产品进出口贸易数据,采用社会网络方法分析RCEP成员国之间的木质林产品贸易网络格局。研究表明:RCEP成员国之间的木质林产品贸易联系比较紧密且贸易关系日益复杂;RCEP成员国之间的木质林产品贸易网络正向着最优的网络形态发展且木质林产品贸易往来趋于平衡;RCEP成员国之间签署、生效和升级自由贸易协定会加强RCEP成员国之间的木质林产品贸易关系;截至2018年,中国的木质林产品贸易地位已取代日本在RCEP木质林产品贸易网络中的核心位置,成为唯一的核心国家。因此,中国一方面要重视RCEP成员国的木质林产品市场,以此为契机促进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推进全球贸易自由化;另一方面,中国木质林产品要依托质量、品牌、技术、管理创新等提高产品附加值,通过高质量发展来提高价值链分工地位,通过实施双循环战略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提升国际竞争力,进而获取较高的贸易利得,确保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1.
李健  何继新  荆涛 《林业经济问题》2013,33(1):27-31,35
根据协整理论和格兰杰因果检验方法,对中国木质林产品进口和国内木材市场消费量及木材年产量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分析结果表明:中国木质林产品进口与木材消费量及年产量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同时在滞后期为1的情况下木质林产品进口与木材市场消费量和木材年产量之间存在单向的格兰杰因果关系。据此,在分析国内木材供需的基础上,提出了大力发展人工林、提高木材利用率、优化进口市场结构等对策建议,以解决对进口木材依赖的问题。  相似文献   

12.
以"一带一路"经济走廊建设为背景,基于联合国商贸数据库2001~2016年的数据,运用TCI指数及拓展引力模型对中国与"一带一路"经济走廊国家木质林产品贸易的特征、互补性、影响因素、贸易潜力等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表明:中国与经济走廊国家木质林产品贸易流量逐年攀升,关系愈加紧密;中国与经济走廊国家木质林产品贸易整体互补性逐年上升,且在产品结构上有着较强的互补性;中国与经济走廊国家木质林产品贸易潜力差异显著,绝大部分国家与我国贸易潜力较大,表明中国与"一带一路"经济走廊国家木质林产品贸易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相似文献   

13.
采用2006~2015年的木质林产品贸易数据,分析了中国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木质林产品贸易现状,并利用贸易引力模型研究了中国对沿线国家木质林产品贸易的影响因素及潜力。研究表明:两国的经济规模、人均森林资源禀赋差异、同为APEC成员国对双边贸易额有正向影响。两国之间的人口规模、空间距离对双边贸易有负面影响。名义汇率和共同边界没有显著性影响。中国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大部分国家木质林产品贸易潜力较大。基于实证分析所得出的结论,为我国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木质林产品贸易的良性发展提出启示,在继续稳定重点市场的同时,加强对中亚及欧洲木质林产品市场的开拓。  相似文献   

14.
通过测算2010—2017年中国-东盟自贸区贸易便利化水平及中国对东盟国家木质林产品出口增长的三元边际,利用扩展的引力模型分析贸易便利化对木质林产品出口增长三元边际的影响效应。结果表明:中国-东盟自贸区贸易便利化发展水平不均衡,程度普遍不高,存在较大提升空间;中国对东盟木质林产品出口增长主要由扩展边际带动,价格边际对贸易增长的促进作用大于数量边际;贸易便利化对木质林产品出口的三元边际均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但对数量边际的促进作用最大。基于此,提出加强海关电子信息口岸平台建设、提升金融和电子商务水平等改善贸易便利化环境条件的建议。  相似文献   

15.
利用对江苏、浙江和山东3省73家木业企业问卷和访谈调查数据资料,分析了雷斯法案修正案和欧盟新木材法案等木材合法性贸易要求相关法案的实施对我国木业企业的影响,以及我国木业企业的现实和可能的应对情况。调查发现,我国木业企业对法案的认知不足而影响较大,且木业企业的应对简单,迫切需要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积极引导企业进行合理应对,以提高我国木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相似文献   

16.
基于UNcomtrade数据库整理的数据,分析中国与东盟木质林产品贸易状况,并利用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与贸易互补性指数分析中国与东盟木质林产品贸易的竞争性与互补性。结果表明,中国与东盟木质林产品进出口贸易总体呈增长趋势,贸易竞争性与互补性并存,木质家具、单板、人造板、木制品等劳动密集型木质林产品的竞争性大于互补性,原木、其他原材、锯材等资源密集型木质林产品互补性大于竞争性,软木及回收纸等木质林产品竞争性与互补性均不强。  相似文献   

17.
首先,分析了2000-2012年中国对俄罗斯木质林产品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的变动情况;其次,从俄罗斯调整林业产业政策、提高原木出口关税、实施新森林法、加入WTO、扩大森林认证面积等方面分析中俄木质林产品贸易面临的挑战和机遇;最后,提出加强中俄政府合作、拓展木材来源区域、鼓励森林资源合作开发、建立木材合法性联合认定体系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8.
新形势下中国林产品贸易的困境与对策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年来,国际环保主义的盛行和消费者环保意识的提高,不仅催生了以森林认证与产销监管链认证为代表的绿色贸易条件,也促使各主要原木生产国采取各种政策限制木材等原材的出口,美国也修订了《雷斯法案》对贸易中的非法采伐进行限制。林产品贸易所面临的国际环境更加复杂多变。本研究从贸易模式、出口集中度、产业集中度三个角度剖析了中国林产品贸易面临的困境,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   

19.
林产品进口贸易与环境保护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目前已有对森林资源环境效益评价基础上,通过探讨林产品进口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考虑不同木质林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根据中国进口林产品的进口来源,指出了中国林产品进口贸易的环境影响以及非法木材贸易对环境的破坏。结果表明:国际上对中国大量进口木材的指责缺乏依据;对世界和中国来说,共同开发森林资源,打击非法木材采伐与贸易,中国大力发展可替代产品,走林业可持续发展之路,是双赢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20.
后危机时代,欧洲、美国、日本等木质林产品进口大国的市场持续低迷,对中国出口导向型木材加工企业的生存与发展造成极大的挑战。文章对中国莆田秀屿国家级木材贸易加工示范区内企业时行调查访谈,了解他们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经验与做法,总结成功经验与教训,并据此提出强化木材加工企业金融危机应对能力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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