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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不动产法评述(Ⅱ)特邀撰稿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民法室副主任孙宪忠博士二、不动产的范围不动产的范围十分广泛。用“房地产”一词取代不动产的概念是不正确的。因为“房地产”比不动产的范围要狭窄的多。如果坚持使用“房地产”一词,就会使许多不动产失去法律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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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不动产概念及其物质组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美国的不动产概念及其物质组成*戴银萍(《中国土地科学》编辑部)不动产是美国一个举足轻重的产业,不动产法也为其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美国不动产法的渊源包括联邦立法和各州立法两方面,有关具体不动产权利的法律渊源多为各州及联邦的制定法、城市条例和联邦规章。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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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不动产法评述(十一)特邀撰稿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民法室副主任孙宪忠博士八、传统不动产法中的用益物权(一)概念及其意义所谓不动产用益物权,即对他人的不动产为占有、使用和收益的限制物权,它是不动产物权的重要类型之一。这种权利的本质特征是:(1)它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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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动产交易过程中最重要的步骤是不动产登记,但我国不动产登记质量管理制度的起步较晚,颁发、改革不动产登记质量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缺陷。分析了我国不动产质量管理制度的现状,提出了提高我国不动产质量管理的方式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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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不动产法评述(八)特邀撰稿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民法室副主任孙宪忠博士(四)登记顺位和预登记1.登记顺位(1)顺位的概念、意义及特征。上文在谈到程序权利登记时,已经对登记顺位作了简单的叙述,我们已经知道不动产登记的顺位对不动产物权能否完全实现发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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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若干问题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内容与编成方法、登记信息公开与查询、登记依据和登记信息平台等方面对我国不动产登记工作进行浅析,并对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建设提出了一些建议:(1)不动产登记簿应采用物的编成方法,对不动产自然属性、权利属性及其他依法应当登记事项内容进行登记;(2)不动产登记资料中的结果资料可实行公开查询,申请资料应实行有条件查询制度;(3)不动产依据登记信息错误应区分权利事项登记错误和非权利事项登记错误采用不同更正方法;(4)尽快统一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和技术依据;(5)整合现有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平台,达到基础数据统一、数据采集标准统一、数据转换规则统一、业务和服务平台统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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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为推进中国不动产统一登记提供建议。研究方法:描述性研究。研究结果:中国分散的不动产行政管理体制导致了分散的不动产登记制度;登记矛盾和冲突问题是迫切需要解决的分散登记弊端;构建中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时,应当贯彻统一性、有效性、效率性、可行性等原则;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一是必须从法理上合理界定不动产物权的关系,明确以土地登记为基础,二是不动产登记机关可选择行政机关,三是在过渡期可通过优化登记机关职能来推进统一登记。研究结论:当前可构建以土地登记为基础的统一的不动产登记过渡方案,即以土地所有权登记为基础,统一协调、行使“不动产权利类型认定”和“不动产界址划定”两项职权,建立协调或者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来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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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对中德不动产登记效力进行比较研究,为制定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法提供理论支撑。研究方法:比较分析法、规范分析法、案例分析法。研究结果:与中国不动产登记相比,德国不动产登记在区分原则与公示原则的基础上具有统一的物权变动效力;具有明确、统一的权利顺位效力,能够在意思自治原则的基础上准确地解决多项不动产权利之间的冲突;具有以公信原则为基础的权利推定效力与公信力,与无因性原则一道构成了交易安全保护的铁壁铜墙;对于登记错误则赋予权利人以更正登记请求权等完善救济措施。研究结论:中国不动产登记法须从四方面完善不动产登记的效力体系:通过将登记对抗的物权变动统一于登记要件原则之下以进一步统一不动产登记的权利变动效力;强化不动产登记薄的权利推定效力与公信力;构建不动产登记薄的权利顺位效力;增设权利人的不动产登记更正请求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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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不动产登记查询制度沿革、不动产物权特点、不动产登记簿册设计三方面,分析了权利人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范围,提出查询范围不能局限于本次的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不同登记类型的权利人应有不同的查询范围等观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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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不动产法评述(十三)特邀撰稿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民法室副主任孙宪忠博士十、不动产抵押权(一)担保、担保物权、抵押权的概念及其意义⒈担保在经济实践中常常会发生债的法律关系。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债务人对债权人承担着以自己的财产或者行为来保证债权人的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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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显示了党中央和国务院对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重视、决心和努力。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研究的历史演变和契约登记制、权利登记制和托伦斯登记制三种主要类型的国外不动产登记制度进行了介绍,分析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难点,有政府部门和个人利益阻力,登记人员知识结构需要完善更新,登记所需技术急需发展完善,没有统一的法律法规依据,登记标准不统一,登记不规范,重视管理轻视服务,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风险承担及登记过错的赔偿,甚至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工作人员的失职等等方面。阐述了不动产统一登记遵循服务第一,快捷使用,循序渐进三项原则。针对当前我国不动产登记中种种问题和困难,当前比较紧迫需要解决的主要有简政放权,加强登记人员的培训,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登记机构统一,设立弥补登记过错的赔偿基金,法律公证风险共担,加强不动产登记工作监督等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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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不动产登记的前提之一是权利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如果不动产权属存在争议,争议不解决就无法进行登记,故权属争议的调处已成为影响不动产登记进度的瓶颈。因此,在构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同时,应当同时构建与完善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制度。现行调处制度存在的问题现行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制度,目前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一是法律位阶较低。现行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的程序性规定多为部门规章,不动产统一登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