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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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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茶叶地理标志特性及品牌战略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下载免费PDF全文
我国地理标志茶叶资源最为丰富,这些茶叶是最典型的地理标志产品,非常适合用地理标志保护制度来保护。该文根据目前我国茶叶地理标志保护理论上认识的缺失及实践中暴露的问题,分析了茶叶地理标志产权形式、属性、主体、价值等特性,从茶叶地理标志产权特性出发,为促进茶叶地理标志区域资源优势、产品优势转变成市场竞争优势、区域经济优势,做强做大茶业,解决"三农"问题,为建设新农村做出积极贡献,从产权持有者和使用者的不同角度提出实施茶叶地理标志名牌战略及其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2.
日本于2014年出台的《特定农林水产品等名称保护法》标志着日本选择了地理标志专门法保护模式。该部法律有着浓厚的地方振兴和产业发展意图,是日本“地域品牌”战略的延伸。与地域团体商标不同,日本管理地理标志的部门是农林水产省而非特许厅,而且注重保护地理标志的载体而非使用人,因此将产业链下游生产经营者的使用行为作为地理标志限制使用的例外。日本对地理标志管理体制的选择以及地理标志使用范围的扩大,对中国地理标志如何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作用提供了参考。  相似文献   

3.
近几年来,政和白茶佳讯频传:政和白茶正式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认证,是福建省继安溪铁观音、武夷岩茶之后被认定的茶叶地理标志产品;政和县又被评定为"中国白茶之乡";"政和白茶"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相似文献   

4.
地理标志的商标保护是随着市场经济和国际贸易发展而新出现的问题。本文首先介绍地理标志保护的意义,从我国地理标志的基本现状出发,分析我国地理标志商标保护应当实施的措施,并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5.
我国历史悠久、资源丰富,有着丰富的土特产品,因此保护地理标志意义重大。本文结合我国地理标志保护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探讨完善地理标志保护的策略。  相似文献   

6.
地理标志品牌成长下的福建茶叶企业行为特征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福建五大茶区187家茶叶企业的调查数据为基础,分析在地理标志品牌建设与地方特色茶业形成过程中相关企业所受到的影响以及他们对地理标志品牌的认知情况和参与意愿及相关行为。研究结果表明:茶叶企业普遍肯定"地理标志"的市场意义,是其品牌化成长的主要推手;茶叶企业一旦确定使用"地理标志"商业标记,就会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强调其对本企业产品"正宗性"的暗示;但茶叶企业对地理标志的运用,主要偏重于单纯性地消耗其历史文化声誉,忽略对其品牌价值的市场培育与维护;对于地理标志的品牌建设与推广工作,茶叶企业倾向性地支持由政府来主导与担当该项工作。  相似文献   

7.
我国传统名特优农产品的地理标志保护   总被引:24,自引:0,他引:24  
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将提高我国农产品生产及贸易水平、加强市场竞争力,使我国农业发挥显著的比较优势。本文分析了农业体系在农产品地理保护中的重要作用,并提出对我国东北大豆实施地理标志保护的建议。  相似文献   

8.
地理标志的概念由货源标志和原产地名称演变而来, 对地理标志有明确的界定,而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我国农业部规定的一个法律概念.国内外都非常重视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因为它可以促进农业产业的转型升级,提升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在我国,农产品可以通过三种路径获得地理标志的保护.  相似文献   

9.
正2021年3月1日,中欧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欧洲联盟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下称"中欧地理标志协定"),于3月起正式生效。该协定生效为我国地理标志产品进入欧盟提供了知识产权保护,为相关产品"走出去"提供了条约保障,受到业界欢迎。  相似文献   

10.
基于产业集群理论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发展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本文从产业集群的角度,探讨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农业产业集群的内在关联性:一方面,农产品地理标志作为一种地域性、独特性及制度赋予的特定权利,对其他经济资源具有聚集效应,从而会引导和开发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产业集群;另一方面,农业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又将会保障、提升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信誉与品牌,从而进一步强化农产品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本文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一些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11.
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是推动农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虽然我国在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中取得了巨大成效,但依然存在农产品地理标志内涵挖掘不深入、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品牌建设意识淡薄等问题,需结合我国实际,通过深入挖掘地理标志内涵、建立科学的质量控制体系、加大品牌建设力度等措施不断完善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体系,加快推动农业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相似文献   

12.
《农家致富顾问》2009,(7):20-20
2009年5月12日,桃源县大叶茶产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在该县茶庵铺镇正式挂牌成立。 桃源县是湖南省政府确定的茶叶发展重点县。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野茶王”为主打品牌的桃源大叶茶,在国际,  相似文献   

13.
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及其执行标准编制情况盘州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现状。近年来,为挖掘地方特色产品、打造地理标志产品品牌,贵州省盘州市为积极开展地理标志保护申报工作,以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企业参与和科研机构支持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模式,投入财政经费210万元,用于收集整理相关产品资料和组织  相似文献   

14.
从12月12日在武汉举行的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研讨会上获悉,经过近5年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建设,中国已对1248个农产品地理标志实施登记,地理标志农产品成为中国农业进行国际交流的重要窗口。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研究员鲁成银认为,地理标志农产品具有历史文化的因素。  相似文献   

15.
农户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行为研究——以江西、安徽为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我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实施的过程中,农户作为重要的利益相关者,其地理标志产品生产意愿影响我国地理标志产品产业的发展。本文利用对地理标志产品庐山云雾茶、黄山毛峰、太平猴魁、滁菊保护区农户的问卷调查数据,在描述性统计分析基础上,采用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对农户地理标志产品生产意愿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结果表明,户主文化程度、生产专用设施投入、地理标志产品的认知等因素对农户地理标志产品生产意愿有一定影响。  相似文献   

16.
经营运作地理标志提升农产品出口竞争力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许欣  邱实 《农业经济》2006,(7):71-72
一、实行地理标志保护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重要意义 地理标志是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内容。根据WTO知识产权保护协定,只有那些质量特征完全或主要取决于该地理环境、自然条件以及人文背景的产品,才有资格获得地理标志认证,各成员国有义务保护在来源国获得地理标志认证的产品。实行地理标志保护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在国际农产品贸易中,地理标志已成为一项十分重要的质量认证。而一旦获得该项认证,也就意味着该产品拿到了自己的“国际护照”,可以将特色农产品独特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独一无二的耕作方法、养殖方法,与众不同的品质和人文底蕴等因素同商品一起推向国际市场。  相似文献   

17.
新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地理标志是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主题之一,中国入世后也加大了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力度。新疆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省区,积极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开发具有区域特色的自然资源,对于发展区域经济,推动经济快速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该文以对新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调查的资料和数据为基础,概括总结新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历史与现状,分析目前新疆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解决地理标志双重保护的对策。  相似文献   

18.
本文针对湖北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工作发展现状进行了分析,总结了湖北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管理工作值得推广的成功经验,分析了制约产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管理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政策性建议,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9.
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态价值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章介绍了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态价值的研究概况,探讨了人们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生态价值的认识历程及其研究意义,并以若干产品为例,着重研究了地理标志农产品生态价值的内涵:地理环境造就了地理标志农产品及其优秀质量,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及其质量变化反映着其生态环境的变化,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的应用能促进产地区域自然生态环境的修复和保护,地理标志农产品具有教育价值和旅游价值,能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发挥地理标志农产品生态价值的应对措施如下:探索以农产品地理标志为代表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完善干部考核和政绩评价制度;围绕商品、人和环境,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准确划定保护范围,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  相似文献   

20.
我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农业大国,长期以来在各个地方形成了一大批各具特色的地理标志农副产品,如绍兴的黄酒、四川的涪陵榨菜、新疆的库尔勒香梨等,这些农产品具有浓厚的地域特点,品质独特稳定,在市场上享有较高的声誉,具有非常好的市场发展前景,保护好这些地理标志,将对我国农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1994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就制定了<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原产地名称(或地理标志)可以作为证明商标注册,从而在我国第一次明确了以证明商标来保护地理标志的形式.2002年8月,为了配合新商标法的实行,国务院又颁布了商标法实施条例,其中规定"商标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地理标志,可以依照商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申请注册."这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实施为地理标志的保护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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