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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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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研究目的:从农用地角度,研究合理征用补偿标准的构成、测算方法以及权益的分配机制,从而建立合理的补偿标准。研究方法:收益还原法,实证分析法,比较研究法。研究结果:农用地合理征用补偿价格应包括农用地的经济价值、社会保障价值和土地发展权价值,其中社会保障价值和土地发展权价值构成征地补偿的主体。研究结论:现行的区片价基本能体现农用地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保障价值,但是没有体现土地发展权价值。  相似文献   

2.
中国征地补偿制度的经济分析及征地改革建议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研究目的:探索征地补偿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革的方向。研究方法:通过探索征地补偿与农地土地价格的关系,试图回答征地补偿标准高低的问题。对征地补偿制度进行经济分析,结合理论和国际经验探索征地补偿制度改革,提出改革建议。研究结论:(1)《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不一定低于农地的土地价格,特别是在人均耕地面积占有量少的区域和当采用高限的土地补偿倍数和安置补助倍数时;(2)在"一对一"式的征地框架下,单纯提高补偿金难以平息征地中可能产生的种种争议和冲突;(3)"零星式"征地不利于为失地农民提供长期稳定的社会保障;(4)由于土地价值及其增值是由社会和国家(政府)带来的,一方面需要深入研究土地价值的归属,另一方面也要避免过高地补偿征地,过高的征地补偿也会产生(性质不同的)公平问题。笔者就征地改革制度提出建议:(1)"整村"式征地;(2)扩大可征地的范围,变"一对一"式的征地为"一对多"的可能征地关系;(3)改进征地补偿的计算方法,提高征地补偿的公平性;(4)将一次性征地补偿转变为按年支付的社会保险。  相似文献   

3.
研究目的:针对现行征地补偿标准确定方法的弊端,探索符合各地实际的征地补偿标准确定方法。研究方法:社会调查法,逻辑推理法,实证研究法。研究结果:按照征地后用途不同采用不同的确定方法能够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保障农民权益,充分体现土地价值,具有可操作性。研究结论:公益性用地采用地价构成法,非公益性用地采用基准地价反算法,从不同角度测算征地补偿标准切实可行。  相似文献   

4.
江苏省实施征地制度改革的思考   总被引:19,自引:0,他引:19  
分析江苏省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指出现行的土地征用制度存在种种弊端 ,不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征地制度改革 ,必须从保护农民的合法利益出发 ,明确征地适用范围 ,制定合理的征地补偿和税费标准 ,完善社会保障机制 ,强化监督机制 ,配套推进征地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5.
我国征地补偿制度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没有明确标准阶段、规定年产值标准阶段和辅助参考区片综合价阶段。现行征地补偿制度源于计划经济时期,存在诸多缺陷:产值倍数法不科学、补偿范围过窄且分配方式欠妥以及补偿原则模糊。经过几年的创新探索,2001年确立的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取得了一定的改革成果。今后应不断完善征地补偿制度,补偿方式采用“公平补偿”、扩大补偿范围、建立合理的补偿费分配机制以及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6.
研究目的:检验征地补偿标准刚性调整机制对征地规模的影响,论证其诱发地方政府突击征地的机理。研究方法:基于2004—2017年的省级面板数据,采用固定效应模型估计并进行异质性分析。研究结果:(1)刚性调整机制导致地方政府在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前大规模征收土地,从而维持自身土地财政和土地金融体系的运行;(2)为防范风险的演化和失控,中央政府会默许、甚至支持地方政府的突击征地;(3)作为被征收土地的主要构成,农用地亦是地方政府进行突击征地的主要载体;(4)西部的地方政府具有更强烈的突击征地动机,中部次之,东部最弱。研究结论:征地补偿标准刚性调整机制诱发地方政府的突击征地行为,变相损害农民权益,应当成为进一步深化征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对象。  相似文献   

7.
研究目的:探索一个合理的农民集体与国家之间的土地增值收益量化分配比例。研究方法:采用土地发展权及sharpley值法的合作博弈模型,利用川渝地区三类9个土地项目调研数据进行增值收益分配比例的分析。研究结果:不涉及集体间土地发展权转移的集体—国家增值收益分配率为50∶50并存在10%以内的条件波动;涉及集体间土地发展权转移时,农民集体A、国家、农民集体B的增值收益分配率为45∶30∶25,并各存在5%以内的条件波动。研究结论:(1)集体间土地发展权转移是国土空间优化的趋势,扩大其范围更具效率;(2)构建科学的农村土地要素价格评估机制和信息平台极为紧迫;(3)在现行征地制度下,为了维护失地农民的权益,采取40%—60%土地最优利用途径市场价格作为最终补偿是一个合理方案。  相似文献   

8.
研究目的:检讨主流征地制度改革观点存在的问题。研究方法:文献法和综合分析法。研究结果:公共利益泛化是地方政府违法成本—收益分析后的理性选择;严格意义的公益征收条件下,产值倍数法测算出的补偿水平并不必然低于土地所有权价值;将土地的社会保障价值纳入征地补偿标准客观性差,与现行法律兼容性差;土地换保障既不能为征地补偿提供客观标准,也无法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提供科学依据。研究结论:客观征地补偿标准缺失条件下,地方政府与被征地农民逐利动机促成的逆向激励不利于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安定团结。推进征地制度改革首先要构建并行于公益征收的非公益建设用地供给制度;其次应当让市场发挥定价作用,为地方政府与农民利益博弈提供客观的价格参照。  相似文献   

9.
征地补偿费用标准的合理确定   总被引:24,自引:3,他引:24  
研究目的:提出合理确定征地补偿标准的计算方法。研究方法:综合分析法和土地价格评估法。研究结果:中国征地补偿标准可以根据失地农民土地财产权益的实际损失和政府出让土地价格对于土地征用补偿的支付能力分别进行计算,区分土地财产权和农民公民权对失地农民进行补偿具有可行性。  相似文献   

10.
城乡征地增值收益分配:农民的反应与均衡路径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下载免费PDF全文
研究目的:探索统筹城乡征地增值收益的可操作性措施,减少城乡利益冲突并增加利益互补,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研究方法:问卷调查法、比较借鉴法、逻辑分析法。研究结果:通过对浙江省800位农民的调查,表明不同经济水平、不同年龄阶段、不同教育背景等各类群体农民对征地增值收益分配有不同的反应和需求,但他们对于失地后生活的担忧以及分享增值的要求则是共同的。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农地转用增值利益分配经验,提出减少城乡冲突、统筹城乡征地增值收益的可操作性途径。研究结论:农民有权参与分配土地转用增值、分享城市化发展成果,分享的比例应在30% — 50%之间。为与现行政策衔接,这30% — 50%的土地转用增值可以通过提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补偿费、教育培训费等形式让农民分享,并从中划出一部分补贴新政实施前的被征地农民,确保纵向平衡。  相似文献   

11.
研究目的:解决当前征地工作中存在的补偿标准偏低、随意性较大、同地不同价问题。研究方法:以广西都安县为例,对基于统一年产值标准的征地补偿测算方法进行了研究。研究结果:新的征地补偿方法提高了都安县的征地补偿标准,解决了都安县以前征地补偿过程中存在的随意性较大和同地不同价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都安县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长远生活有保障。研究结论:新的征地补偿测算方法,加强和完善了征地制度和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失地农民合法土地财产权益;但由于没有充分考虑到土地的特性、潜在利用价值和市场价值,没有充分涉及到农地发展权问题,导致新的补偿方法存在较多缺陷,有待于进一步研究和完善。  相似文献   

12.
研究目的:在资源环境经济学的分析视角下,针对中国现行三种征地补偿标准的不合理性展开综合考察与评价。研究方法:综合分析法与文献资料法。研究结果:现行征地补偿标准不合理性主要表现于两个方面:第一,未能准确反映私人物品基础之上的耕地价值;第二,对于耕地公共物品属性认识不足,试图以建立社会保障的"成本"计算征地补偿的社会保障法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存在重大偏误。研究结论:提高补偿标准,改革征地制度,调整失衡已久的利益分配关系刻不容缓。  相似文献   

13.
通过对农村土地内部产权关系进行解构,将承包经营权的权利构成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两部分,并界定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取得和灭失条件.现行的征地补偿政策没有针对征地时涉及户内各成员享有的承包权和经营权情况做出相应的补偿,这种补偿方式存在承包权补偿无依据,经营权补偿无科学的确定方法等问题,因此,科学的征地补偿标准,要对因征地而造成权利人受损的各项权利充分的补偿.通过研究提出了5种对下轮承包权的补偿方法,针对现金补偿的情况,又提出了收益还原法和年产值倍数法两种具体计算方式,对于经营权的补偿采用年产值倍数法,且补偿倍数与剩余承包年限相挂钩.  相似文献   

14.
对土地征用中外部性的经济学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不断加快,大量农地被征用。然而在征地过程中,过低的征地补偿费产生了一系列的外部成本,最终导致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威胁粮食安全,影响社会稳定,为经济发展带来了隐患。因此,必须根据市场公平价格原则来确定征地补偿价格,提高征地补偿费,并妥善安置失地农民,尽量消除因征地引发的各种不安定因素,减少外部成本对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影响,促进城市化和工业化快速持续的发展。  相似文献   

15.
生态补偿在征地补偿中的缺失及路径选择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研究目的:建立合理、完全、正当的土地补偿机制。研究方法:资料分析,理论分析。研究结果:在土地征收补偿中,不仅要对土地的资产价值进行补偿,而且要对土地的生态价值进行补偿,现行补偿制度存在着诸多问题,与生态补偿缺失有着内在联系。研究结论:应从观念、制度、方法等层面完善和确立土地补偿制度。  相似文献   

16.
基于对国内外相关领域重要研究成果的概括.对土地增值的含义、土地增值收益的形成机制、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与测算、土地增值管理工具等问题进行了总结分析。土地自然增值是社会经济进步的结果,是研究关注的重点,土地增值在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分配则是研究的难点。我国土地增值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表现为土地产权界定不清晰。土地增值收益流失、回归途径缺乏;征地补偿标准过低、农民权益受损;土地租、税、费体系不合理。未来应加强对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和管理的实证分析、分类研究;必须加强基于土地公有制基础上的土地产权理论、土地租税理论和土地增值收益管理理论创新研究。  相似文献   

17.
研究目的:确定能否将意愿调查法应用于城市规划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评估。研究方法:实例验证法、对比分析法和因果分析法。研究结果:(1)意愿调查法能够兼顾农民、用地单位和政府三方对征地补偿标准的受偿意愿、支付意愿和决策意愿,测算结果更具可执行性。(2)意愿调查法测算出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略高于现行的征地补偿标准,符合“适当提高现行征地补偿标准和有利于提高农民现有生活水平[1]”的原则。研究结论:意愿调查法是进行城市规划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评估的较好方法。  相似文献   

18.
[目的]深入探究城郊失地农民征地补偿满意度和冲突意愿,以期完善征地补偿制度,并为相关决策部门提供借鉴。[方法]以济南城郊400名失地农民为样本,以暴力反抗、信访行为和网络申诉为因变量,以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和补偿分配公平性的满意度为自变量,以年龄、性别、受教育年限、失地年限、社会资源、家庭纯收入、家庭资产和土地补偿金额为控制变量,文章采用分层回归分析探究征地补偿满意度各维度对冲突意愿的不同影响。[结果]实证分析表明补偿分配公平性对暴力反抗、信访行为和网络申诉均有极为显著的负向预测作用;但补偿方式仅负向预测暴力反抗,补偿标准仅负向预测信访行为,据此我们认为补偿分配公平性才是暴力冲突的关键变量。[结论]在城郊征地过程中,应切实保障征地补偿分配公平性,提高补偿标准,扩大补偿范围,且对失地年限较长的城郊失地农民提高其土地增值收益占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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