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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是否应将汇票从信用证业务中删除,其争议由来已久。尽管国内外专家学者关于信用证项下汇票的研究连篇累牍,但在国际结算中,有关汇票的纠纷与案例仍频繁发生,严重影响了信用证业务的运行。因此,实务中迫切需要有一部能明确正确对待与使用汇票的操作指南。近日,国际商会发布了《信用证项下汇票指引》(下称《指引》),对于汇票在信用证项下的应用作了详尽的阐释,基本解除了业界关于信用证项下汇票保留或删除的疑惑,明确了信用证项下汇票的前途与命运。这对今后UCP与ISBP的修订将产生广泛的影响。  相似文献   

2.
姜立文 《上海金融》2006,(10):66-68
信用证自治原则是信用证交易的基础,信用证开证银行不当付款的法律责任是承担由此造成的买方的直接损失和利息,而其不当拒付的法律责任是承担信用证项下的货款及利息。由于信用证交易的特殊性,我国《合同法》关于违约方承担间接损失的规定对此不应适用。  相似文献   

3.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结算形式之一。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第二条的规定,“跟单信用证”意指一项约定,不论其如何命名或描述,由一家银行(“开证行”)应客户(“申请人”)的要求和批示或因自身需要,在与信用证条款和条件相符的情况下,凭规定的单据:Ⅰ.向第三(“受益人”)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或Ⅱ.授权另一家银行付款,或承兑并支付该汇票,或Ⅲ.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  相似文献   

4.
刘晓慧 《投资与合作》2010,(11):26-26,28
可转让信用证是信用证中一种特殊的支付方式,由于当事人增加,交易环节增多,开证行对可转让信用证的管理和资金方面的危险也增多.为了理清开证行与各当事人的关系,本文站在开证行的角度,分析了可转让信用证的使用流程和特点,总结了开证行在开证、转证、换单、审单等方面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从审查当事人的资信、审核信用证条款及控制货物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对策.  相似文献   

5.
在以信用证尤其是远期信用证作为付款方式的对外贸易中,开证行与开证申请人之间,常因对各自责任范围存在歧义而引起纠纷。下面是一远期信用证纠纷的案例。  相似文献   

6.
可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 Letter of Credit)系指开证银行向信用证受益人提供的对信用证条款权利进行转让便利的一种结算方式。它是指受益人(第一受益人)有权请求被委托付款或承兑的银行或可以议付的任何银行(转让行)将信用证的全部或部分一次性转让给一个或多个受益人(第二受益人)使用的信用证。  相似文献   

7.
李钦 《中国外汇》2019,(6):54-56
汇票,作为一种悠久的结算工具,已经与信用证携手同行了近百年。特别是在UCP诞生初期,汇票即成为信用证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并在漫长的信用证实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近年来,随着UCP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汇票不再是信用证的必备条款,作用也在逐渐削弱。信用证实务中,因汇票瑕疵产生的纠纷不断,业内人士对汇票存在于信用证交易中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提出了质疑。基于此,2019年1月8日,国际商会银行委员会正式发布《关于跟单信用证项下汇票使用的指引文件》(下称《指引》),旨在指导汇票在信用证中的正确使用。笔者认为,信用证下汇票问题,不在于UCP怎样规定或排除。不同地区和国家、不同法律体系、不同习惯偏好,都会对实务产生影响。《指引》的出台,并不意味着信用证向左汇票向右。唯有正确引导,才是对近年来信用证下汇票纷争的正确反映。信用证下的汇票,应且行且珍惜。  相似文献   

8.
一、信用证支付中受益人面临的主要风险 (一)开证申请人不按合同要求开证的风险 1.开证申请人不按时开来信用证 当买卖合同签订贸易后,出口商履行交货义务的前提条件是及时收到进口方开来的符合国际惯例、符合贸易合同要求的信用证.  相似文献   

9.
在国际贸易实践中,信用证欺诈形式多样,按照欺诈人地位的不同大致可以分为开证申请人欺诈、受益人欺诈、开证申请人联合受益人欺诈以及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共同欺诈。诈骗的手段主要是利用假信用证欺诈、利用技术性条款欺诈、伪造单据欺诈和借用第三方欺诈等。  相似文献   

10.
《中国外汇管理》2004,(7):46-47
最近,《信用证观察》期刊收到一位订阅客户的咨询,询问关于可转让的保兑备用信用证的修改通知程序。因为信用证开证行与转让行在此方面所持的观点各不相同。  相似文献   

11.
分析了远期信用证业务大幅增加的原因,针对远期信用证开证行存在的风险,提出防范措施。  相似文献   

12.
信用证业务发展由来已久,给国际贸易结算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如何能正确地用好信用证业务?本将从信用证基础业务开始,系统化介绍信用证的操作流程。  相似文献   

13.
廖起平 《中国外汇》2018,(20):61-61
在信用证业务中,通知行拒绝通知信用证的情况时有发生。而一旦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被通知行拒绝通知,该信用证就无法被执行。此时,如果开证行要进行撤证,需按照实际情况谨慎处理。  相似文献   

14.
No.5信用证对副本的要求 当信用证有要求提供单据的副本时,出口商往往是漫不经心的.例如:有个信用证的条款是这样的:"Full set of clean on board ocean B/L,3 original and 2 N/N copies."(提供一式三份,正本海运提单和二份非议付副本)对于这三份正本提单,出口商不敢怠慢,做得很谨慎.但是遇到2份non-negotiable copies时,那就很随意了.在复印机上制成二份了事.  相似文献   

15.
吴海珍 《浙江金融》2007,(4):61-61,54
倒签提单(Anti-dated Bill of Lading),是指承运人在货物装船完毕时,应托运人的请求,将提单签发日期提前而签发的提单。国际货物运输中,由于各种原因,货物未能在信用证规定的最晚装运日期装运。货物的卖方为了顺利结汇或从开证行处获取信用证项下的货款,往往将信用证所要求的提单中的装运日期倒签。在信用证业务中,当受益人将倒签提单提交给开证行以获取信用证项下的付款时,一旦开证行或开证申请人发现提单日期倒签,是否可以以信用证欺诈为由向法院申请冻结信用证?在倒签提单的情形下,法院能否适用信用证独立性原则的欺诈例外判令止付信用证?上述问题归根结底在于倒签提单行为是否构成信用证欺诈,本文拟对此问题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16.
论信用证的特殊担保形式:开证保证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伟  王涛 《上海金融》2003,(2):49-51
商业信用证的实质是以银行信用取代商业信用,信用证责任是第一性的,信用证不仅仅涉及开证行(或被指定银行)与受益人的关系等,在特殊情况下,信用证本身就是担保的一种表现形式(如备用信用证)。本文研究的对象是开证保证金这一特殊的信用证担保形式的法律性质、责权、属性、实现条件、实现方式、利息的归属。  相似文献   

17.
卢晓青 《中国外汇》2014,(17):64-65
在把好客户准入门槛的基础上,银行应注意检查信用证的条款表述,从源头上降低风险。  相似文献   

18.
李小敏 《中国外汇》2013,(11):66-67
汇票是开证行要求受益人提交的付款指示,而不是开证申请人要求受益人提交的与货物相关的单据。案情回顾2010年3月5日,开证行国外A银行开出以国内B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其中载明:信用证有效期限和地点为2010年5月10日,中国,金额为23900美元,可由任何一家银行议付,汇票付款期限为见票后90天,装运港为青岛,目的港为韩国釜山,最迟装运日期为2010年4月30日。信用证要求  相似文献   

19.
信用证的独立性与抽象性如同一枚硬币的两面,相互依存,密不可分。如果其中之一不复存在,将彻底破坏信用证的稳定结构,信用证也将不再是本来意义上的信用证了。  相似文献   

20.
作为国际贸易结算中运用最广泛、最重要的支付手段,信用证被认为"国际商业的生命血液",但信用证中的软条款问题却始终困扰着出口商,成为信用证发挥有效作用的障碍。本文主要分析信用证软条款产生的成因,并进行具体的归纳分类,最后提出出口商可以采取的应对策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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