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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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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借鉴美国经验构建我国保险信用评级制度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一、引言对投保人来说,选择保险产品、选择保险公司首先要考虑的是保险公司的实力和信誉度。然而,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存在着明显的信息不对称,这一问题反映在我国更加明显:除了散见于各新闻媒体的有关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市场份额等信息外,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的资本金、资产负  相似文献   

2.
出口信用保险项下的贸易融资可以实现出口企业、保险公司、银行三方共赢,但近年来出现了信息不对称状况恶化、银行融资政策收紧、业务规模下滑等问题。现行机制下,保险公司的加入并未缓解传统信贷关系中银行与融资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状态,反而滋生了新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通过三方博弈分析可知,出口企业出于“理性”会选择不诚信行为,甚至与保险公司合谋骗取银行融资,特别是在银行管控无效的情况下。基于博弈过程及均衡结果,认为出口企业应积极向银行和保险公司传递降低信息不对称的信号,保险公司制度设计上要建立与银行的风险信息共享与有效互动合作机制,银行应加强对出口企业贷前贷中贷后的全过程风险管控。  相似文献   

3.
21世纪是网络和信息的时代,保险业是一门高度信息化的产业,保险公司要依靠大量的数据和信息来评估、计算和鉴定市场中的风险价值,利用网络加强内控,提高服务水平,拓展生存空间.要在复杂且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保险公司必须发展电子商务.  相似文献   

4.
陈辉 《上海金融》2007,(5):38-41
信息披露是保险公司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保险监管机构对保险公司进行监管的主要途径之一。笔者通过建立一个信息披露与保险公司风险水平的模型,揭示了信息披露与保险公司风险水平的关系、机理和约束条件。保险公司在可以自主选择风险水平的情况下,信息披露将引发投保人对保险公司活动的监控,减少保险公司在资本市场上承担风险的动力,从而降低保险公司的风险水平。  相似文献   

5.
利用2011年66家中资性质的保险公司年报数据和治理信息,从样本总体和按业务类型分类两个层面研究保险公司的治理结构对其风险控制和绩效水平的影响。实证回归结果表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独立董事比例的提高对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有显著的正面影响,而治理机制对于保险公司的绩效改善则没有明显的帮助,甚至在寿险公司层面上董事会专业机构数量以及监事会规模的扩大甚至会对其绩效存在负面的影响。建议我国保险公司在公司治理机制的建设中不仅要单纯达到形式上的合规,更要着力加强实际运行中相关机制的有效性。  相似文献   

6.
保监会在2010年4月公布了《保险公司信息批露办法》,各家保险公司已经按照办法要求进行了信息批露。借鉴信息论熵的概念,用“熵模型”的方法对2013年度各家保险公司“信息批露”的质量进行了评价研究,避免了主观评价的随意性。研究结果用分数和排名给出了2013年117家保险公司信息批露的总体质量情况,包括58家人身险公司和59家财产险公司。从研究结果看,保险公司信息批露质量距离办法要求仍然有一定距离,各家保险公司仍需加强信息批露工作,同时还给出了与2012年信息批露质量的比较以及中资与外资公司的比较。  相似文献   

7.
保险资信评估是指保险资信评估机构利用保险市场公开信息和部分保险公司内部信息,对保险公司的资金、信誉从质和量方面进行检验和计量,通过加工并出售保险信息产品的方式,为保险市场参与者提供服务的一种制度。  相似文献   

8.
自从保险公司提出上市的要求,相应的义务也渐次出台了,它集中地体现在《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中的第三号《保险公司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和第四号《保险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特别规定》中,对保险公司上市发行的信息披露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对急于上市的公司来说,这不啻是被判了“缓刑”,因为要求披露的许多信息从前都不在统计之列。  相似文献   

9.
由于保险公司存在资本结构的高负债性、产品的专业性、合约的长期性和投保人的分散性等特点,投保人作为保险公司重要的利益相关者往往处于信息劣势地位。因此关注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水平对于维护投保人的利益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构建了保险公司信息披露评价指标体系,评价了我国目前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的实际情况,并实证研究了保险公司信息披露对投保人利益保护的效果。研究发现,保险公司信息披露水平越高,其偿付能力越强,对投保人利益保护效果越好;强制性信息披露水平对偿付能力有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而自愿性信息披露水平未对偿付能力产生影响。因此,有效保护投保人利益需要重视强制性信息披露的监管,加强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建设,细化披露内容,实现有效自愿性信息披露。  相似文献   

10.
我国保险保障基金给予各家保险公司保单持有人同一程度的保障,这可能会激励投保人放松对保险公司的审查以及保险公司间不顾风险的价格竞争。本文通过的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博弈模型,展示这种补偿方式如何会带来道德风险,并提出我国保险保障基金补偿方式的设计应当基于保险公司的风险,同时要加快保险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保险信用评级体系的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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