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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本文介绍了我国企业融资的背景,并通过对我国企业融资模式进行分析,从自有资金、预售账款、银行贷款、企业上市等多种融资方式,针对当前企业发展存在的过度依赖银行、融资模式单一、股权融资比例不足等问题,提出了加大银行监管力度、鼓励多元融资形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规范并健全金融法律法规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2.
信用风险对于金融行业来说,始终是一个严峻的问题,如何对其进行有效识别和度量一直是学术界及实务界研究的热门问题.现代企业集群化趋势明显,集合贷款及集合债已成为中小企业融资新的途径,但如何对其主体进行信用评级尚处于研究的盲区.本文在结合产业集群理论与信用评级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河南永城面粉企业集群为例,对企业集群信用评级方法进行了开创性的研究,并指出了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相似文献   

3.
企业集群通过知识链实现知识在企业集群的流动、协同与增值,最终提高整个集群的协同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从知识链构建的视角考察,企业集群知识协同主要包括系统模型和过程模型,集群企业之间通过知识共享、知识转移与组织学习等互动而实现知识创造的目的,从过程、动力和环境等三个层面提出企业集群知识协同机制选择。  相似文献   

4.
在市场博弈中.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策略安排本是一种理性选择,但这种理性选择并不一定总能实现自身收益最大化,有时这种个体理性可能会导致集体非理性的结局。本文通过对威海市金融竞争和维权过程中因银行自利行为导致信贷风险产生、爆发并最终使金融债务大量悬空的个案描述,分析“囚徒困境”现象是导致这一非理性均衡结果的主要原因,指出类似的“囚徒困境”现象在一定条件下完全可以通过检查和监管等手段减少或避免发生。  相似文献   

5.
颜黎明 《海南金融》2010,(4):58-61,83
企业所处的行业及其竞争结构是影响企业竞争和发展的主要因素。本文通过对湘西自治州保险企业的发展情况及其所存在问题的分析基础上,对其竞争战略进行了分析研究,并提出了湘西自治州保险企业的竞争战略,希望能对其它民族地区的保险企业提供一些发展的经验和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6.
任何一家企业都没有能力有效地建立并拥有一个完整的“生物链”,面对有限的资源和信息社会的冲击。只有靠大家的力量共同“做市场”,分工合作,才能造成一个“大势”。  相似文献   

7.
桑丽 《时代金融》2012,(35):149+151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一种无形资产,是企业发展的"灵魂"。一个优秀的企业必定有其独特的企业文化支撑。本文以潞安矿业集团公司为例,分析了企业文化在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   

8.
我们对中国企业对非洲直接投资的现状进行了分析,涵盖了如今中国企业对非洲投资在投资模式、投资规模、产业分布和国别分布方面的现状特点。查阅相关研究文献,在影响中国企业对非洲直接投资的因素中,非洲的政局、基础设施、法律制度、对非投资的主体、中国企业自身经营能力以及全球经济发展趋势等均对其有影响。结合中国对非洲投资的现状,在此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对中国政府层面、对企业层面等应该积极响应,如此中国企业才可以更好地走进非洲,使中国和非洲达到双赢。  相似文献   

9.
乔蕊 《青海金融》2014,(5):18-21
中小企业已成为海东经济的重要组成,与此相矛盾的是正处于规模扩张时期的中小企业,融资难已成为制约其发展的主要因素.如何发挥工业园区企业集群效应,以企业集群方式推动企业机制创新、财政与金融联动,从而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是海东市推进园区建设过程中值得思考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11.
数字虚拟财产权是在数字网络虚拟环境中发挥基础设施功能的新兴财产权,实践中已经出现对此类财产权执行的需求,但能否及如何执行尚需探索。执行法上数字虚拟财产权的识别可借鉴实体法有价值性、虚拟性、有限支配性的特征标准,但应结合执行语境作以改造。数字虚拟财产权表现形式多样,如直播账号、网店、NFT数字资产等,其中虚拟货币等部分禁止融通财产不可执行,其余财产则在法律关系上有同质性,可归入统一程序法命题。从实体本质和程序实效两方面考虑,虚拟财产权的性质应采债权说。立足债权说,数字虚拟财产权执行可分为以平台为被执行人的非金钱债权执行和以用户为被执行人的金钱债权执行,后者整体上应参照对债权执行处理,并根据数字虚拟财产权继续性行为债权之性质进行局部调整。  相似文献   

12.
基于对中国31个省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区位熵和Moran’s I指数的测算,考量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空间集聚状况。结果显示:中国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总体上呈现较高水平的空间集聚,特别是在中国东部地区表现显著,且其产业集聚的空间差异会受到经济发展水平、空间相关性、信息技术应用等因素的影响。鉴此,建议开拓网络经济新空间,推动\"互联网+\"、发展信息技术新优势及深化信息体制改革等,以促进其产业集聚发展。  相似文献   

13.
以纵向一体化分离改革后的发电市场为例,依据湖南200家电厂数据。实证结果表明,在买方处于垄断地位,决定卖方经营允许权的情况下,公平行为是建立完善信任机制的前提,其通过影响满意、价值感知的中介作用最终影响信任。据此买方垄断企业应建立完善客户关系信任机制,监管机构建立公平制度和相应平台,维护市场程序。  相似文献   

14.
当技术创新的市场收益率随着参与技术创新企业数量的增加而最终递减时,存在一个可以导致技术创新企业创新收益最大化的最优市场结构即最优技术创新企业的数量。如果企业技术创新存在边际收益递减现象,则存在一个导致技术创新投入最大化的最优市场结构,这一最优市场结构将因技术创新风险的提高而降低。技术创新收益最大化的市场结构与技术创新投入最大化的市场结构之间构成了能够有效促进技术创新的最优市场结构区间。  相似文献   

15.
以我国主板上市企业数据为基础,实证检验了上市企业管理层权力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内部治理机制对管理层权力——企业绩效敏感性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内部治理机制影响管理层权力与企业绩效之间关系的敏感性,当不考虑内部治理机制时,企业绩效与管理层权力综合变量在1%水平上显著正相关,具有较高教育背景和持有企业股权的管理层,能为企业带来更好的业绩。当考虑内部治理机制时,企业绩效与管理层权力综合变量仅在10%水平上正相关。管理层权力综合变量对股权制衡度较低和独立董事比重较高的企业的绩效具有显著正向影响。  相似文献   

16.
本文把中国语境下权利论题所遇到的困惑与矛盾统称为“梅氏困境”(Meis Dilemma)。中西方文化差异虽然是造成“梅氏困境”及其延伸问题的其中一个原因,但在没有这种差异的英美甚至一些欧陆国家处理相关论题时也在不同程度上有类似的困难。近现代“权利”一词及其概念并非中国古已有之,而是在19世纪通过美传教士自英语“right(s)”一词翻译而来,并在公共话语领域逐渐流行;随后东渡日本,在法学领域成为通行译法,复又传回中国。欧陆法学和英美法学虽同样继受了罗马法的尤斯(IUS)传统,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经历了尤斯主观化道路,但是在术语的使用上,英语世界基本实现了权法分离,而欧陆世界则因为直接继受罗马法的制度和制度名称,最终无法实现分离而以主观客观之分替代。本文认为,在非法律术语领域翻译时应把英语词right译成汉语词“权利”。在法律术语的范畴,当翻译单独出现的德语词Recht时,视语境译为“法”或“权”,而遇有疑问时均应译为“法权”;subjektives Recht应译为“主观法权”,objektives Recht应译为“客观法权”。古罗马文献中的IUS应音译为“尤斯”,或根据其语境按意义译出。  相似文献   

17.
子女照料与家庭负债对已婚女性的就业选择具有重要影响。为此,在Becker家庭决策模型基础上,建立资产负债约束下已婚女性“子女照料—闲暇—就业”效用最大化决策模型,利用2016年CFPS数据分析发现:子女照料对已婚女性就业概率及周工作时间存在负向影响,且家庭的银行负债对子女照料与已婚女性就业的关系存在负向调节效应。因此,在鼓励女性生育的政策背景下,政府需要综合考虑子女照料负担与家庭负债约束,制定更加有效的已婚女性就业保障政策。  相似文献   

18.
基于EVA(经济增加值)设计长期激励契约和激励比率,引导经理适度举债经营和投资决策能使双方利益趋于一致问题而建立的3个命题进行的逻辑推理证明:(1)在新兴的中国资本市场,高管激励机制不要盲目搬用西方激励方法,长期激励方案具有引导经理准确应用融资优序理论并适度举债,既能激励经理更为努力工作,又能将经理利益与股东利益更紧密融合在一起;(2)合理确定长期激励比率和建立适当的奖励薪酬金额上下限模型,为具体设计激励方案提供理论依据;(3)长激励方案能引导经理的投资决策选择投资项目的条件与股东财富最大化一致.  相似文献   

19.
相较立宪君主制时期的宪法,德国基本法确立了人民主权原理,重构了国家与人民之间的关系。全面保留理论立基于这一宪法结构的变迁,主张因人民缔造宪法并分配国家权力,议会享有至高的优越地位,行政权全面依赖立法权。因此,要求法律保留扩展至特别权力关系领域与给付行政领域,并要求授权法具有明确性与可预见性。该理论将议会民主高扬到极致,因而遭受功能主义分权理论与实质法治国理论的抨击,但其民主性要素被重要性理论吸收进而发挥影响力,在德国法律保留理论的脉络中起到了承继作用。  相似文献   

20.
加害人和受害人一方或双方存在故意时,能否适用过失相抵存在判断困难。在加害人故意和受害人过失时,根据《民法典》第1173条的表述,应当适用过失相抵。但这否定了《民法典》颁布前排斥过失相抵的态度,没有充足理由,容易造成司法者的困惑。受害人存在故意时,既可适用第1173条减责,又可适用第1174条免责,缺少区分依据。双方均存在故意时是否适用过失相抵缺少法律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也比较混乱。比较法上,从共同过失发展到过失相抵,教义学上的“同种类过错才能相抵”发展出了很多例外,但没有理论能够予以充分解释。法典规则的不同不影响普遍法理的抽象。通过归纳案例可以发现: 行为人故意中的预见内容影响了法律适用的结果。一方当事人存在故意时,如果故意的预见内容包含了另一方当事人的过失,应当对损害承担全部责任,排除过失相抵的适用;作为例外,如果一方当事人故意的预见内容不包含另一方当事人的过失,则可以适用过失相抵;双方均存在故意时,如果可以互相预见到对方的行为,能够适用过失相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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