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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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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股权重组的信托机制设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喻强 《上海金融》2004,(2):22-24
对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出现的大量不良贷款,我国主要采取了政策性债转股方法。由于债转股只是对企业财务账面的调整,大部分债转股企业没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治理结构仍然存在软约束,企业绩效日趋下降,致使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股权资产质量日益下降。本文在深入分析股权资产管理面临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引进信托机制参与股权管理的创新观点,并论述股权重组信托机制实施的可行性,最后对股权重组信托机制业务流程进行设计。  相似文献   

2.
本文运用股东冲突的相关理论,考察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参与债转股企业的公司治理现状,发现存在的障碍是终极控制人或实际控制人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利益剥夺、债转股企业公司治理结构极不完善以及金融资产管理自身的管理能力不足等;原因主要是政策性股权的股东权力定位与风险不匹配、债转股企业所有权结构属于少数所有权控制结构以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自身公司治理不完善等,进而提出了股权管理的股权性质变更,引进机构投资者以及完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治理水平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3.
浅谈债转股     
债转股是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政策。中国信达资产公司就解决北京水泥厂和上海焦化有限公司债务问题与有关部门签订债权转股权协议,标志着国务院决定实施的搞活国有企业的重大举措———债转股工程正式启动。所谓债转股,是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国家开发银行作为投资主体,将有关商业银行原有的不良信贷资产转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成为企业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的决策,但不干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实质上,它把原来银行与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  相似文献   

4.
随着国有企业债转股工作已基本完成,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业已进入正常运转阶段,但是业内业外对资产管理公司行使对债转股企业的股权意见并不统一,其中有两种较普遍的观点:一是仍然遵循原来国有商业银行债权管理的思路,二是虽然意识到自己是企业的股东,但主观上还存在搭当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当地政府便车的思想,客观上存在放弃大股东地位的行为,本文主要通过企业理论和博弈理论做一些理论思考,并结合腾的实证分析,说明这两种操作思路都是告不住的,只有主动地发挥资产管理公司的大股东作用,才能很好地化解资产管理公司对债转股企业的管理风险和退出风险,实现债转股的初衷。  相似文献   

5.
略论我国的债转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债转股是指企业的债务转成权益资本,投资者的债权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变成企业的股权人。国有企业应将债转股视为一种脱困发展的机会,在债转股过程中,商业银行应当配合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最大限度地保全信贷资产。实现债转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作用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6.
资产管理公司目前从债转股企业退出的途径包括债转股企业回购股权、公开发行上市流通和向境内外投资者转让股权,这三大退出方式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问题、障碍或局限性。本文认为,债转股股权可以尝试采用期权转让方式,实现资产管理公司的顺利退出。  相似文献   

7.
债转股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控股(或持股)与被控股(或被持股)的关系,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也就转变为按股分红。国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际上成为企业阶段性持股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决策,但不参与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企业经济状况好转以后,通过上市、转让或企业回购形式回收这笔资金。按照债转股的思路,资产管理公司在完成债转股后必须尽采取市场手段实现退出机制,然而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在短期内实现股权的退出机制是不容乐观的。因此,在目前条件下尝试进行金融创新作为债转股的退出机制,不失为一种好途径。笔浅析如下。  相似文献   

8.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解决企业负债率过高问题而提出了实施债转股这一政策措施,这项旨在改善国有企业负债结构、改善银行资产质量的战略决策实施情况怎样,前景如何,是我们大家所关心的,在此,笔者依据有关资料向大家作一介绍。 债转股的意义 什么是债转股,简单地说,债转股是银行把对企业的贷款债权剥离给资产管理公司,然后转为股权,由资产管理公司作为股东,行使对企业的出资人权力。债转股是银行采取的多种资产保全方式之一,以期达到恢复或者在一定程度上恢复贷款对…  相似文献   

9.
陈超 《中国金融》2005,(16):58-59
1999年,国家经贸委向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审查推荐债转股企业601户,债转股总额4596亿元。截至2003年底,批准实施债转股的国有企业共570户,涉及金额3178亿元。在已签订债转股协议的企业中,尚有20%没有完成新公司的注册登记,债转股余额达1808.97亿元。近期,国资委发出《关于对债转股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检查的通知》,目的是通过全面清理检查,摸清债转股企业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发现并纠正债转股工作中的不规范行为,研究提出进一步规范债转股工作的政策和措施,防范金融风险,促进债转股企业健康发展。目前,企业债转股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包括:部分拟转股资产长期处于“非股非债”的悬空状态;资产评估水分多,资产管理公司股权受损严重;股权管理难以落实,资产管理公司股东权益缺乏保护等。  相似文献   

10.
汤斌 《上海财税》2001,(8):17-19
债转股是指国家组建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控股与被控股的关系。债权转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就转变为按股分红。债转股属于债务重组中的“债务转为资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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