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 毫秒
1.
房屋必须建于土地之上,这是一个常识。从这个意义上说,"空中楼阁"是不可能会出现的。可是,如果土地不属于你了,那住的房子不就成了"空中楼阁"了吗?这并不是一个天方夜谭的话题。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土地的使用是有一定年限的,比如,我们住宅的使用权不超过70年,商品房一般是40年。如果土地的使用权到期了,那房屋不就成"空中楼阁"了吗?相关的个案已经在深圳出现。据10月9日《21世纪经济 相似文献
2.
以城市土地未来稳定收益流为基础,进行金融创新,对于克服现行城市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弊端,促进城市土地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土地年租制为前提,阐述了基于土地使用权收益权能之上的城市土地资产支持债券的内容、形式以及运作机制等,尝试以土地增值收益和风险的社会化,建立城市土地资本自我良性循环和发展机制,实现"地利共享、涨价归公"的意图。 相似文献
3.
土地使用权的会计核算浙江诸暨市农纪委陈泳土地是企业生产经营不可缺少的基本条件和重要资产。在深化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过程中,为防止土地资产流失,确保土地资产保值增值,改变企业对土地无偿、无限期、无流动的使用为有偿、有限期、有流动的使用,加强对企业土地... 相似文献
4.
土地使用权回收的问题,因上海市近期对多幅地块的处理规定而引起广泛的热议。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2010年2号预申请公告多数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须知》中,"土地期满后的处理方法"都是"出让人收回并补偿相应残余价值"或者"出让人无偿收回"。随后,上海市澄清该规定是全国性规定而不是业界误传的"上海新规"。那么,当前对于土地使用期限到期之后的处理,有哪些方式?各有什么样的法律依据?本刊对此 相似文献
5.
《物权法》以土地所有权为基础,忽视了公有制下土地所有权的特殊性,导致了精神背离和体系紊乱。土地所有权更多是公权力,构成土地基础性财产权的是土地使用权。在土地使用权的制度实践中,存在一种非限定的土地使用权类型,其用途非限定、时间永久且可自由转让,物权编应以之作为土地所有权在物权法中的对应权利,而将土地所有权逐出物权编,从而建立起以非限定土地使用权为自物权,以限定土地使用权为用益物权的物权体系。 相似文献
7.
试探土地使用权的评估计价问题四川南充会计师事务所谢家麟近年来在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实践中,大都根据不同的评估目的、对象和评估土地所处的地理位置等具体情况,评估各类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这对加强国有土地资源管理,保护土地拥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推进土地使用制... 相似文献
8.
杨波 《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2006,(3)
我国土地市场存在结构性缺陷,这些缺陷已经在相当程度上阻碍了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主要体现为:土地市场体系不完整;市场交易对象缺乏;土地一级市场供给主体单一;土地二级市场发展缓慢。因此,政府应该对土地市场进行结构性重组,建立土地所有权市场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市场,激活土地使用权二级市场,完善土地市场的基础设施,打破城乡“二元化”界限,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土地市场。 相似文献
9.
《土地管理法》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主要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和土地使用权出让两种形式。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予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相似文献
10.
对土地、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费帐务处理的浅见重庆商学院侯美芝一、土地土地,是企业的一项固定资产。在我国会计工作中,指已经估价单独入帐的土地。我国企业使用土地一般不予计价,因征用土地而支付的补偿费,并入与土地有关的房屋、建筑物的价值内,不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