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7)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9]56号)文件精神,根据中注协<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领域业务拓展工作方案>,研究探讨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与改革新领域的战略和途径,交流拓展新领域的做法和经验,调动广大注册会计师参与到服务经济社会改革与发展新领域业务拓展工作,为新业务开发、为行业发展建言献计、出谋划策,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报、中国会计视野网站联合举办"拓展注册会计师行业新业务、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奖征文活动. 相似文献
2.
3.
4.
2010年2月10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积极拓展会计师事务所新业务,中注协颁发了<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领域业务拓展工作方案>.为具体指导会计师事务所拓展新业务工作,中注协于2010年5月13日发布<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 相似文献
5.
6.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办通知)指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领域应当大幅度拓展。拓展注册会计师执业领域,巩固、创新传统的审验业务,发展、深化新型非审验业务,是贯彻落实国办通知、推进注册会计师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目前境内会计师事务所行业重组热潮尚未结束,适应新业务发展需求的事务所战略规划、制度建设、能力提升等问题,才刚刚提上议事日程。加强注册会计师执业领域拓展研究,合理界定注册会计师新业务的范围与内容,对影响注册会计师新业务发展的制度供给与能力建设进行深入的探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委托,立项研究注册会计师执业领域拓展。在研究工作中,采用了问卷调查、访谈、文献等研究方法,对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能力拓展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我们的研究发现,拓展业务范围是注册会计师行业适应经济转型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拓展注册会计师执业范围,必须坚持法治原则,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是新业务拓展的主体,应当培育和发展会计师行业拓展新业务的核心能力;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新业务拓展的领导核心,应当充分发挥协会在新业务... 相似文献
7.
8.
金融危机下的注册会计师非鉴证业务现状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和冲击很严重,注册会计师行业也不例外.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非鉴证业务现状不容乐观,与市场经济的需求不相适应.面对激烈的行业竞争,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项目单一,业务开发拓展能力不强. 相似文献
9.
新业务拓展不能盲目进行,要以市场需要为导向,并且一切都要以质量为标准.本文立足国情,对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新业务拓展的供需市场进行分析.就需求市场而言,对国内市场上的两大需求主体——企业和政府对注册会计师业务需求的新变化进行深入分析.就供给市场而言,分析了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供给动因,并利用SWOT分析方法对其供给能力进行分析.在供需市场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可拓展的领域,以及完善配套政策的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