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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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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杨爱义  韦明 《上海财税》2001,(10):39-39
1.混合销售税务处理。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以及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营业税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营业税应税劳务,征收营业税。上述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营业税应税劳务”是指纳税人年货物销售额与营业税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数中,年货物销售额超过50%,营业税应税劳务营业额不足50%。  相似文献   

2.
浅谈一条新颁流转税政策背景及相关企业的应对之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税法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混合销售行为税务处理方法是:年货物销售额与非应税劳务额的合计数中,年货物销售额超过50%,非应税劳务营业额不到50%的纳税人,其混合销售行为,应交增值税;其他的纳税人,其混合销售行为,应交营业税。该规定对复杂经济业务行  相似文献   

3.
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的混合销售行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应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由此企业若能够选择特定的核算方式,即可把应税劳务转化为非应税劳务。如一家从事电梯生产的厂家,既有生产车间,还从事电梯的设计、安装和维护,根据规定若统一核算,应全额缴纳增值税。如果企业能够把电梯的设计、安装和维护收入成产闰个安装公司单独核算,则这些收入只需纳税5%的营业税,相对17%的增值税,税负可大大降低。  相似文献   

4.
熊兵 《涉外税务》2004,(7):64-6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 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  相似文献   

5.
最新法规     
《税收征纳》2011,(7):41-4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2011年3月25日2011年第23号)现就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有关税收问题公告如下: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分别核算其货物的销售额和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根据其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相似文献   

6.
如何进行增值税筹划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筹划的法律依据。增值税纳税人依法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不同身份的纳税人适用的税率不同,税收优惠政策也不同,而且差异较大。现行税法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有明确的界定: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纳增值税销售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且会计核算制度健全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经申请审批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享受一般纳税人待遇。符合一般纳税人标准而不申请认定的纳税人以上17%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并直接以销项税额作为应纳税额,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应纳增值税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个人、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也划归为小规划纳税人。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标准规定如下: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应税劳务为主(具体规定为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应税劳务的年销售额占其年总销售额50%以上),同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为小规模纳税人,100万以上为一般纳税人;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纳增部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为小规模纳税人,180万元以上为一般纳税人。  相似文献   

7.
代销货物是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一项特殊应税业务。根据增值税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及销售代销货物均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增值税.即委托双方均应计算缴纳增值税: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的规定,纳税人因受托代购代销货物收取的手续费应按服务业中的“代理业”计算缴纳营业税。由此可见.代销货物既涉及增值税的计算,又涉及营业税的计算。但是,由于代销货物关系到委托双方的纳税计算.  相似文献   

8.
《税收征纳》2013,(7):40-40
现将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食品有关税收问题公告如下: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应当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发生上述应税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二十几条规定的,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  相似文献   

9.
混合销售行为是1994年流转税制改革时出现的一个税收概念,是指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既包括销售货物,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指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劳务),销售货物与提供非应税劳务由同一个纳税人实现,货物的价款和劳务的价款同时从同一个购买方取得。混合销售行为在现实生活中广泛存在,且类型多样。本文拟通过一组例题对混合销售行为的税务处理和会计处理从理论上进行探讨,以期对实际工作能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在举例之前,笔者先将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混合销售行为的条文摘录引用如下,在例题中不再重复引用原文。1《.中华人民共和…  相似文献   

10.
正增值税是最重要的流转税,与企业的销售活动密切相关。销售企业对销售活动中针对增值税进行税务筹划非常必要。对于一般销售企业来说,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并不是很多,增值税的纳税筹划概括起来就是在遵守税法前提下,合理分割业务选择不同税种、不同税率纳税,在经营中用好用足税法的相关规定,减少增值税的税基并规范核算来选择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一、混合销售与兼营的税务筹划(一)混合销售与兼营的税务筹划《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  相似文献   

11.
周翼 《税收征纳》2014,(7):37-38
一、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选择的纳税筹划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不属于一般纳税人。筹划计算公式如下:  相似文献   

12.
陆英 《财会学习》2008,(12):53-55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营业税应纳税额=应税营业额×营业税税率,在决定营业税应纳税额的两个因素中,营业税税率比较固定,从税率上进行节税筹划空间较小,而应税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采用较低的定价或者尽量减低价外费用,结合营业税的税收减免政策,可降低应税营业额,节税筹划空间较大.现举例说明营业税的税收筹划方法(以下所举各例只考虑营业税,不考虑可能涉及的其他税种).  相似文献   

13.
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商业部2004年颁发的第8号令,允许外国投资者建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分销货物。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可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进行境内贸易以及采购货物出口到中国境外。本文概述了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各种增值税事宜。一般增值税法规根据中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增值税纳税人可分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一般来说,在以下情况,纳税人被视为小规模纳税人:●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  相似文献   

14.
在日常生产经营中,纳税在往往会涉及应税项目,对不同的应税项目应有不同的税务处理,而税法中规定的多种情形下的多种税务处理方式,为纳税人进行税务筹划提供了可能,纳税人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对自己的兼营或混合销售行为进行筹划设计,既贯彻了国家税收政策,又可减轻税负,为企业获取更多的收益。  相似文献   

15.
税收     
《财会学习》2013,(9):4-4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财政部:加快推进营改增等相关税制改革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公告,明确部分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优惠政策相关问题。公告明确,“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包含“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为2万元”。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6万元(含6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公告称,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该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营业额。此外,公告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相似文献   

16.
郑家东 《中国外资》2011,(17):206-206
销售货物并兼营工程劳务的企业,其税负特点表现在同时涉及增值税和营业税,且在划分混合销售和兼营存在一定的困难,其税务处理的复杂性也为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本文以一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工程劳务的W公司为案例,通过对其税负的分析,进行税收筹划,以期对有类似情况的企业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7.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由此可见.价外费用是增值税应税销售额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并非所有的价外费用都征收增值税。即使是应征增值税的价外费用,也要注意含税收入的换算。笔现就价外费用计算增值税的几个问题进行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18.
正一、混合销售行为的税收意义混合销售行为是税法上的一个特定概念,它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即营业税)应税劳务(指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劳务活动),并且所涉及的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是为了完成同一项经济业务而发生的,二者在业务链条上处于前后接力式的一条龙式服务,存在着紧密相连的从属关系或者因果关系。由于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混合着两类性质不同的经营项目(一类是货物,一类是劳务),而且这两种不同的经营项目属于不同  相似文献   

19.
《财会学习》2011,(6):6
政策背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增值税;对在我国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劳务以及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营业税。即对于同一涉税事项,不会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营业税的。但是,企业的经营往往不是单一的,有的纳税人既从事货物的生产销售又从事营业  相似文献   

20.
兼营是指增值税纳税人在销售增值税的应税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同时,还从事营业税的应税劳务,并且这两项经营活动间并无直接的联系和从属关系。在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中,企业的兼营现象已越来越普遍,经营决策时,跨行业企业若能做出一些合理的税收筹划,可以获得额外的节税(tax saving)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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