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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股份收购是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我国《证券法》专章规定了上市公司的股份收购,但股份收购不仅仅体现在资本市场和上市公司中,其范围涉及所有公司。《公司法》和《公司法(修订草案)》尽管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专章进行了规定,但对公司股份收购的规定并不多,还需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本文就本次《公司法》修订中公司股份收购所涉及的公司章程、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诚信义务、一致行动人协议效力、公司僵局等问题提出修订与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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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企业改组改制的逐步完成,职工取得股份(股票或股权)的现象越来越多。在税收工作实践中,工取得股权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值得关注。在企业改组改制(是指将原国有、集体企业改组为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改组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职工取得的量化资产,即将于公司原股东拥有的一部分留存收益或资本公积,于给职工个人配股。根据《关于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人取得的量化资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60号)规定,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收个人所得税。对职工个人以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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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股份制改造,必须从中国的具体情况出发,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的条件,选择不同的股份制模式。股份制的典型模式是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我国现阶段的股份制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之分。上市公司是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公司股票的公司。非上市公司的股票只能在场外(非证券交易所)市场上交易。上市公司无论在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都属于少数。2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应该大力发展的公司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的转让是有一定限制的。有限责任公司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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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普仁鸿四名股东拟向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计转让普仁鸿公司55.65%股权,其中公司将以24955万元的价格转让普仁鸿25%股权给北医股份。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北医股份成为普仁鸿第一大股东,共持有55.65%股权,公司成为普仁鸿第二大股东,持有20%股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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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是以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为客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商品劳务税。股权转让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不需缴纳营业税,但非金融企业炒股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需根据炒股的具体情况作出判断。一、"一般意义上的炒股"和"股权转让"从概念上看,"一般意义上的炒股"是指通过股票二级市场,利用买入和卖出股票之间的股价差进行套利的股票买卖行为。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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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公司(One-Man company),又称独资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一人公司有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与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之分.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包括"成立时的一人公司"和"成立后的一人公司".前者,如一些国家所允许的,成立时就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后者,公司成立时,股东人数符合法定的复数要求,但公司成立后,因出资转让等原因,导致股东减少为一人.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是指公司在股东人数上符合公司法定的复数要求,但真正出资者或股份持有人只有一人,其余股东均为挂名股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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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公司(One-Man company),又称独资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一人公司有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与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之分.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包括“成立时的一人公司“和“成立后的一人公司“.前者,如一些国家所允许的,成立时就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后者,公司成立时,股东人数符合法定的复数要求,但公司成立后,因出资转让等原因,导致股东减少为一人.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是指公司在股东人数上符合公司法定的复数要求,但真正出资者或股份持有人只有一人,其余股东均为挂名股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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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兼具封闭性和人合性特点,致使股东在股份转让时出现的纠纷颇多.股东之间股份优先受让权制度的设计,在某种程度上缓解了内部股东之间的矛盾.法定的股东优先受让权能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是股份转让时当事人必须考虑的一个重要参数;同时为了兼顾各方当事人的利益,股东优先受让权应配以相应的公示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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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于"中关村试点"期间和主板市场,"新三板"市场在股份转让限制方面形成了独特的特点。随着《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并相继发布一系列业务规则,"新三板"市场的内涵也出现了变化和发展。自2009年开始实行了近四年的"证券公司代办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试点"(下称"中关村试点")发展成为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为交易平台的全国性证券市场(下称"新三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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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度是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产物,现代公司制度的设计使得股东在承担相应范围内的责任的同时,使资本得到增值获取利润,促进了市场经济的繁荣。公司法理论上根据公司的信用基础,将公司划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两和公司、股份两合公司以及无限责任公司。根据我国《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法律承认的两种公司形式。在经济实践中,有限责任公司是利用最多最普遍的形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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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是具有独立民事权利义务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是在办理贷款业务时,作为债权人的银行在向债务人公司主张债权时,经常会发现债务人公司已无可实际执行的财产,但是公司的股东却拥有一定的实力,而造成债务人公司无偿债能力的情形,却往往又与公司股东的侵权行为有关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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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的特点,股东转让出资的限制是保障公司股东的稳定性和公司健康运行所不可缺少的。我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规定存在种种弊端,影响了公司健康有序的运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转让现存有关问题分析。完善我国《公司法》的若干对策与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