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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创新产品是人们在金融领域取得的智力成果,对其予以适度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是推动金融创新的重要因素。金融创新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主要包括商标权保护、专利权保护、著作权保护、反不正当竞争保护以及相关权利的综合保护。本文探讨了金融创新产品知识产权保护中应注意处理好五大问题,包括充分获取相关知识产权的信息、必要的知识产权登记、商业秘密的保护、建立有效的知识产权评估机制以及增强企业的金融创新意识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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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金融一体化、跨行业结合的思潮流行于全球以来,保险业已率先把握了机遇,推出了创新的产品,以满足投保人的需求。这些创新产品与传统的保险产品比较有很大不同:除具有传统保险产品承保风险的特性外,还有用金融商品控制风险、甚至利用风险的手段,因此将这类创新产品称之为“衍生性保险产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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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2006年的到来,按照我国加入WTO时的承诺,金融行业即将对外资全面开放,金融业的竞争态势将越来越激烈。金融产品的竞争是金融企业竞争的“主战场”,产品竞争力决定了金融企业的生死存亡。产品竞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产品创新的质量和速度。金融产品创新与知识产权有着紧密的联系产品创新是金融知识产权的重要源泉,而知识产权保护对金融创新产品竞争力的确立和维持具有促进作用。随着建设银行的股份制改造和在香港的成功上市,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加大。2005年,建设银行在公司机构和个人银行两个业务条线上均设立了产品开发中心,推出了存贷通,个人理财一户通、“利得盈”、“汇得盈”、“建元”资产证券化产品等创新产品。2006年建设银行的产品创新力度将更大。金融创新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新课题。[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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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论述了保险产品市场化进程中产品研发制度重要性的基础上,对我国现阶段保险产品研发制度创新的必要性进行了较为详尽的分析,并就保险产品体制创新的途径和内容,对我国保险企业产品研发制度创新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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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将保险产品核心内容的载体——金融产品设计说明及保险合同条款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行为反映出保险市场中新的著作权竞争策略。当下我国保险产品创新缺少足够的保障机制,但实际上,《著作权法》能够对保险产品创新提供有益的保护。一方面,保护是有限的:保护的并非是保险产品的实质思想内容,而是保险产品合同条款的独创性表达;另一方面,这种保护是基础与必要的,尤其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著作权法》对于保险产品创新保护的价值将日益凸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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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竞争力的提升是与保险业务创新密切相关的,保险业务的创新是提升保险业竞争力的重要推动力之一。保险业务创新,首先突出表现在保险产品的创新上,而考察保险产品的创新,则首先要考察整个保险产品开发体系是否需要改进。本文介绍了美国寿险新产品开发体系,并在分析我国开发寿险产品时存在的差距的基础上,初步探讨了适合我国寿险企业的新产品开发体系,以期对我国寿险企业进行产品开发时有所借鉴。 一、美国寿险产品的开发步骤及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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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金融实践的发展,市场上出现许多金融创新产品,如何对其价值进行评估成为一个热点话题。本文从金融产品的内涵着手,探讨金融创新产品的特征和结构,包括4种圈层结构和4种创新模式,并以TPM矩阵对金融创新产品进行评价,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避免投资决策的盲目性。在此基础上,根据著作、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模式,并考虑金融产品的知识产权属性、圈层结构,形成以著作和商标为核心层,外观设计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为有形层,发明专利和商业秘密为扩展层的著作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商业秘密五种基于知识产权属性的金融创新产品叠加价值评估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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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保险产品创新首要解决知识产权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加强保险产品知识产权保护
目前,我国保险产品专利申请与授权数量极少.虽然我国知识产权管理并未开放商业方法的专利保护,但国外保险企业已经在积极尝试和潜心布局,一旦政策开放,国内保险企业将面临极为不利的竞争局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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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入世以来,我国商业银行面临WTO的各种挑战,为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得以生存和发展,不断创新,提高自身竞争力,目的是能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经济的发展在于金融业的繁荣,金融业在经济体系中的影响是深远的,其中最主要的金融主体商业银行必须通过不断创新争取市场份额,从而提升自身的竞争力。而金融创新又是其发展的原动力。金融创新又需要知识产权保护的有效支撑,于此同时知识产权保护也因此进一步走向国际,二者互为基础。立足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实际,试图初步探究其与知识产权保护两者间的互动与联系,通过浅析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知识产权保护对金融创新的影响,从而为我国商业银行在金融创新领域更好地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提出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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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产品的法律关系分析及监管建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我国分业经营的体制下,金融产品依据由哪类机构经营而被相应地划分为银行类产品、证券类产品、保险类产品和信托类产品。这种分类方法并未从本质上对金融产品提出划分标准,使得金融产品的定义和分类存在相互重合或模糊不清的情况,进而导致金融监管错位。例如,目前有些金融创新产品具有很强的储蓄特性,甚至以储蓄为主要特征,但由于是保险公司或基金公司设计经营的,就作为保险产品或基金产品接受监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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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2012—2018年我国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为样本,考察企业金融化、产品市场竞争与企业创新三者之间的关系。结果发现:制造业企业金融化对企业创新存在显著的挤出效应;产品市场竞争对企业创新有着显著的促进作用,而且当其他条件不变时,产品市场竞争负向调节企业金融化与企业创新的关系。进一步分析发现,在非国有企业组以及国有企业组中,产品市场竞争对企业金融化与企业创新关系的调节作用均显著,但国有企业中产品市场竞争的调节作用更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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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产品创新是保险业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险业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本文从我国保险产品创新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出发,着重分析了我国现阶段产品创新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一些加快产品创新速度的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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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现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11号令”)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年金基金财产限于境内投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债券回购、万能保险产品、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以及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金融产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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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是企业拥有的宝贵资源。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模式作为融资方式,不仅可以满足需求,而且对推进产品创新、促进金融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2007年,为解决中小企业生产发展资金不足难题,建宁县农信社对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模式进行了尝试,向福建文鑫贸易进出口有限公司发放了首笔金额90万元期限1年的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金融创新迈出实质性步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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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企业竞争的核心领域是保险产品的竞争。唯有创新,保险业才能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更好地发挥"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的功能。本文的创新模式是将私募股权基金的筹资运营模式引入保险产品的开发中来,其目的是解决保险产品前期的开发资金投入大以及开发出来易被其他保险公司免费分享等问题。在前期开发资金的募集时,由各个保险公司投资形成一个保险创新基金,专用于保险产品的开发。每个公司通过申请创新基金进行产品开发,产品成功上市后盈利部分进行分红或由一家公司将其买断,从而实现创新基金的退出以及资金的循环投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