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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今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与香港财政司正式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Arrangement,“CEPA”)。CEPA规定内地将自2004年1月1日起,对原产香港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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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在香港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以下简称《CEPA补充协议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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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6月29日,随着《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在香港的签署,东方之珠—香港再次引起了世人的极大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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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英文简称CEPA)正式签署,对香港和内地的银行、证券、保险和金融合作作了规定,它有助于恢复和加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也给内地金融业带来了一定影响。本文认为,CEPA的实施,对上海金融业机遇和挑战并存,短期影响不大,如果抓住机遇,仍将有助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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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6月内地与香港特区政府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英文简称CPEA。 CEPA的签署,是“一国两制”原则的成功实践,是内地与香港制度性合作的新路径,是内地与香港经贸交流与合作的重要里程碑,是我国家主体与香港单独关税区之间签署的自由贸易协议,也是内地建立的第一个全面实施的自由贸易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