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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论研究与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沙君 《上海会计》1999,(1):46-48
研究与开发费用(ResearchandDevelopmentCosts)是费用化还是资本化向来是会计界争论的问题。现行《企业会计准则》没有专门对研究与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作出规定,只提到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应按开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支出数入帐。1998年新颁布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中也没有专门对研究与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作规定,但对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作了与原制度和基本准则不一致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规定对依法取得无形资产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支出作无形资产入帐,开发…  相似文献   

2.
<正>无形资产准则的四点变化一、无形资产研究与开发费用的处理方法我国现行准则规定: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予以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账户。企业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借款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予以费用化。新会计准则引入《国际会计准则》中的做法,将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将研究阶段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费用,将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开发阶段支出确认为无形资产.1.  相似文献   

3.
《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第13条规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帐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诊为当期费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第45条也作出同样的规定。对此规定,会计界存在较多的学术争议。  相似文献   

4.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准则:自行开发并依法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认,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在当今知识经济条件下,研发费用的开支剧增,仍对其沿用传统的费用化的处理模式,其弊端则日趋明显,具体表现为:1.违背了历史成本原则。历史成本原则要求企业的各项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发生的实际成本核算。我国现行准则中自创无形资产成本的确认,只包括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将大量的研发开支不计入无形资产的成本,而作为期间费…  相似文献   

5.
一、R&D费用的处理旧准则规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而对于R&D费用的处理,新准则第7条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分别按本准则规定处理。内部研究开  相似文献   

6.
计算机软件产品是指记载有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的存储介质(包括软盘、硬盘、光盘等),没有实物形态.其作为一种无形资产,会计处理上一般按《企业会计准则一无形资产》执行,即从外部获得的软件产品,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或以合理方法确定的价格入账;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但是笔者结合企业研发软件的实际情况,认为存在可商榷之处.  相似文献   

7.
一、自创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国际上使用的自创无形资产计价方法大致上可以归纳为4种:全额费用法、全额资本法、成果决定法、综合法。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指出:“由于研究开发项目能否成功,很难确定,或者有关费用很难与其他费用明确划分,或者这些支出能否带来经济利益很难断定”。所以,企业自创并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的价值只能包括“依法取得时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而不应包括研究和开发成本。这种计价方法不能反映无形资产的真实价值;不符合配比性原则;不便于考核无形资产研究开发的投资效益。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我国对自创无形资产的计价应采取资本化、费用化同时并举的方法:  相似文献   

8.
为鼓励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允许再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  相似文献   

9.
周萍 《税收征纳》2010,(3):38-39
国家为了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开展研究开发活动,对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允许再按其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所得税额;研究开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但下列十种情况所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不得享受加计扣除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相似文献   

10.
无形资产是大部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重要内容。 1998年 1月 1日起实施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以下简称 (制度》) ,对事业单位取得、摊销和转让无形资产的账务处理 ,过于简单 ,不易操作。为此 ,笔者提出如下改进意义。  一、关于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核算《制度》只规定了开发成功并按法律程序取得无形资产时 ,以实际支出数借记“无形资产”,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 ,但没有规定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如何处理的问题。据调查 ,实务中的处理方法主要有两种 :一是将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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