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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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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知识产权滥用行为并不是一种独立的垄断行为类型,而是籍着知识产权的垄断地位所实施的可以在各种垄断行为中对号入座的行为。剖析反垄断法视野下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构成要件和认定标准对规制滥用行为有重要意义。在理解和进一步完善我国反垄断法律规范上,域外的最新立法和司法经验可资借鉴。  相似文献   

2.
肖燕飞 《金卡工程》2009,13(7):53-53
当今社会,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高速发展,对滥用知识产权的规制刻不容缓。近年来的思科诉华为等案件,引起人们对滥用知识产权问题的深切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已将这一问题纳入调整范围。但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之间的复杂关系,还需要我们在吸取国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正确审视我国《反垄断法》。  相似文献   

3.
知识产权是以知识财产为基础,是法律拟制的抽象财产权利。由于其"无形性"的特点,使得实践中人们无法对其进行"独占",而对于知识产权人的权利保护只能通过法律对这种独占行为赋予"独占权"及相应法律制度。因而在传统视野中,人们往往注重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的关注,而忽视了对该种独占地位滥用而带来的反竞争问题。随着经济竞争的加剧,知识产权滥用问题也日益增多,并对公正、公平、效率的竞争秩序造成了严重影响。尽管我国《反垄断法》意识到了对知识产权滥用问题规制的重要性,并将其纳入规制范围,但由于该法的原则性,并不能起到规制知识产权滥用问题、维护公平合理的竞争秩序及在国际竞争中维护我国企业利益的目的。  相似文献   

4.
王向前 《金卡工程》2009,13(11):182-182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跨国公司利用在我国市场上占据的优势地位,滥用知识产权限制市场竞争。反垄断法的实施为规制跨国公司滥用知识产权市场支配地位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从实践的角度看远远不够。  相似文献   

5.
对知识产权的反垄断规制应该限制在反垄断法的框架内,依据反垄断法自身体系和特点,对涉及知识产权的反竞争行为适用反垄断法的一般规则。  相似文献   

6.
知识产权人个体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是知识产权的本质,是知识产权贯彻始终的原则,知识产权的各项制度的目的均在于赋予权利人私权利的同时实现与公共利益的平衡,达到创新的目的。任何权利都有滥用的可能,知识产权也不例外。但不能因知识产权的独占性而扩大知识产权滥用的范围。知识产权利益平衡的本质决定了,知识产权的行使在构成对公共利益的侵害时方构成知识产权的滥用,而应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  相似文献   

7.
在21世纪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及其法律制度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将更加突出和重要。但是,知识产权保护不能神圣化和绝对化,而必须有一个合理与适度的界限。同时,即使知识产权的获得本身是合理、合法的,其实际的行使行为也存在一个正当与否的问题,也就是说,正当获得的知识产权也有一个不正当行使(即滥用)的问题。为防止知识产权的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使就要受到相应的法律规制。知识产权滥用的法律规制在许多国家和地区早已就是一个重要的法律理论与实践问题,而在我国似乎还是一个新的问题。随着微软、思科以及DVD专利联盟等在行使知识产权中的一些行为不断受到质疑,知识产权行使行为的法律规制问题在我国也是不容回避的。  相似文献   

8.
论对自然垄断行业的反垄断规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由于自然垄断行业的特殊性,反垄断法对自然垄断行业的基本制度是反垄断适用除外,但是这种适用除外只能是相对的,自然垄断企业如果滥用其优势地位实施限制竞争行为,仍应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随着自然垄断行业的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原有的自然垄断特性逐渐消退,竞争制度正逐步引入到自然垄断行业,自然垄断行业因其竞争特性的加强而将会受到反垄断法更为严格的规制。  相似文献   

9.
中澳反垄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制立法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反垄断法三大支柱之一,在反垄断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中澳规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制度立法不尽相同。澳大利亚与中国不同未设立市场支配地位推定制度。澳大利亚反垄断立法认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采取过错责任原则,而中国适应严格责任原则。澳大利亚反垄断法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处罚幅度大于中国立法。中国反垄断法应坚持市场支配地位推定制度及严格责任原则、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加大处罚力度并规定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0.
邓珊 《中国外资》2012,(18):211
公用企业在我国的经济生活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但由于长期的政企不分,行业垄断严重,立法滞后,监管缺位等因素,公用企业滥用市场优势地位行为十分普遍,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公众的普遍关注。本文从探讨公用企业的含义出发,归纳了我国公用企业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的表现,并分析其存在的原因,以此为基础,结合反垄断法,提出了规制我国公用企业滥用市场优势地位行为的措施,希望能达到合理规制的效果。  相似文献   

11.
杨荣  王哲博 《金卡工程》2010,14(1):140-141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指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不正当地利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并实质性地排斥或限制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我国的反垄断法虽然明文规定了七种禁止具有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但仍然存在滥用行为主体界定不甚合理,民事、行政等法律责任规定不完善情况,必须加以规制与完善。  相似文献   

12.
公用企业在我国的经济生活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但由于长期的政企不分,行业垄断严重,立法滞后,监管缺位等因素,公用企业滥用市场优势地位行为十分普遍,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公众的普遍关注.本文从探讨公用企业的含义出发,归纳了我国公用企业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的表现,并分析其存在的原因,以此为基础,结合反垄断法,提出了规制我国公用企业滥用市场优势地位行为的措施,希望能达到合理规制的效果.  相似文献   

13.
电子商务领域“二选一”行为多发生在平台与商户之间,且行为具有两面性,并非天生具有垄断属性。滥用行为下相关市场、市场力量的判断界限模糊,垄断协议的认定及《反垄断法》第14条“兜底条款”的适用存在不确定性。完善滥用行为的界定方法,在排除正当理由的前提下,可综合各类竞争损害认定垄断协议,并借鉴域外反垄断执法经验引入安全港规则予以规制。  相似文献   

14.
随着伊世顿公司被起诉滥用高频交易操纵期货市场,滥用高频交易正式进入刑法领域的本文规制范围.由于滥用高频交易的特殊性,对于如何规制此类新型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行为存在较大的分歧.结合伊世顿案的具体案情、滥用高频交易具体特征以及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实质,探讨滥用高频交易的刑法规制,滥用高频交易能够纳入《刑法》第182条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兜底条款的规制范围内,建议及时完善相应的司法解释明确滥用高频交易的规制范围.  相似文献   

15.
在当前国际经济贸易交往过程中,跨国公司凭借其自身优势地位,滥用知识产权在国际范围内进行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给他国利益带来巨大损害.我国相关的反垄断法律规范应从实体、程序两方面,围绕平衡知识产权与垄断、确立一定范围内的反垄断法域外适用条款及设置独立的执法机构等方面进行立法规范.  相似文献   

16.
王维莉 《中国外资》2008,(11):24-25
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作为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有力支撑,日益成为国际经济博弈的重要砝码,其经济意义已经远远超越了单纯的技术创新与应用.众多国家将知识产权制度上升为一种产业政策或国家战略。利用知识产权形成技术垄断、市场垄断,成为权利拥有者追逐的目标。如何在利用知识产权制度鼓励创新的同时。保障和促进公平竞争,需要反垄断法对知识产权产生的垄断行为加以规制和约束,实现经济良性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7.
<正>根据《反垄断法》的原理,反垄断法并不是反垄断地位,只是反滥用垄断地位的行为。垄断地位在《反垄断法》中称之为市场支配地位,本身并不构成违法。只有当拥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而且滥用这种支配地位排斥或者限制竞争,才为《反垄断法》所禁止。达能的行为是不是造成垄断很难说。  相似文献   

18.
《中国外资》2007,(9):57-57
根据《反垄断法》的原理,反垄断法并不是反垄断地位,只是反滥用垄断地位的行为。垄断地位在《反垄断法》中称之为市场支配地位,本身并不构成违法。只有当拥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而且滥用这种支配地位排斥或者限制竞争,才为《反垄断法》所禁止。达能的行为是不是造成垄断很难说。[第一段]  相似文献   

19.
梅寒鹂 《金卡工程》2010,14(2):200-200
如何找到版权保护和反垄断法规制的合理支点是近年来国内外讨论的热点问题,随着网络版权技术的出现,版权人对其作品所采取的技术措施也被纳入了版权法保护体系,但随之也带来了版权人个人利益过度维护和社会公众利益受到侵害的新的矛盾,因此,本文从网络时代版权的保护与版权滥用所产生的问题及立法规制进行探析。  相似文献   

20.
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资本流动的形式日趋多样化,国际并购即是这股资本流动浪潮中最为重要的一种形式。我国应在反垄断法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立足我国具体国情,借鉴欧盟、美国关于国际反垄断规制的先进经验,完善我国关于国际并购行为规制的反垄断法律体系,加强《反垄断法》在规制国际并购行为中的可操作性,实现国际并购行为的积极效应,促使我国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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