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78 毫秒
1.
2.
3.
4.
5.
自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以来,我国一直重视政府采购信息的发布工作,先后制定了《: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确定了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内容及有关要求,建立了指定发布媒体制度,明确了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这对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促进公平竞争起到了巨大地推动作用,但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工作执行过程中还存在种种问题,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制度亟待完善。[编者按] 相似文献
6.
一是做好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建设。威县政府采购中心围绕贯彻《政府采购法》,出台了《威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威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工作制度》,形成了以《政府采购法》为核心、以政府采购各个环节管理办法和操作程序为基本规范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二是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对部门预算的相关项目、部门编制的政府采购预算逐一进行审核。在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的基础上.及时编制了政府采购计划,采购预算内容完整、真实,项目具体.编制程序进一步规范,基本实现了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的同步、统一编制。三是做好政府采购的宣传。《政府采购法》颁布后,采购中心把宣传《政府采购法》作为一项长抓不懈的工作,充分利用广播、 相似文献
7.
1.政府采购代理资格“虽在省级办理,但在全国通用”。“采购代理资格”是财政部门根据《行政许可法》及《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为有关采购或招标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而实施的一种资格“许可”。在《资格认定办法》的第四条明确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的认定和管理工作。可虽然资格认定工作分别由各省级财政部门及财政部决定,但因其标准是统一的,且只有一个,因而,其法律效应在全国通用。因此,凡有关单位符合相关规定,获得了“许可”的资格, 相似文献
8.
《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以来,河北省的政府采购工作大踏步前进,其中市县的政府采购规模占全省政府采购规模相当大的份额,且各地做法呈现出不同的特色。对此,本刊编辑部特派记者分赴各地采编组稿,介绍各地经验和做法,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9.
“十一五”期间,河北省各级财政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依照《政府采购法》,紧紧围绕财政工作中心任务,在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财政支出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政策功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为“十二五”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10.
保定市政府采购办公室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从优化服务环境、加强行风建设入手,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严格执行《河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科学规范采购项目,不断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程序,强化政府采购监督,实现“管”“采”分离,积极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较好地完成了政府采购及各项工作任务。从1999年政府采购办公室成立以来到今年6月底,共完成采购合同金额18.12亿元, 相似文献
11.
12.
13.
政府采购是以政府为主体.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运用财政性资金,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程序和方式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的行为。我国政府采购制度起步较晚,1998年前后,各地财政部门组织的采购开始形成一定规模和范围,并呈逐年扩大趋势。2003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围政府采购法》开始实施,《政府采购法》第一章第三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相似文献
14.
《政府采购法》及2007年初下发的财政部财库1号文件,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都有明确的规定。但笔者发现,少数基层部门在受理和审查供应商的投诉时,仍存在一些违规操作问题,影响政府采购工作的正常开展。[第一段] 相似文献
15.
《政府采购法》第十六条规定:“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设立集中采购机构”。这是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政府设立集中采购机构的法律依据。但《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一直未涉及县区级集中采购机构的设立原则和标准。廊坊市辖区内只有三河市和永清县成立了集中采购机构,其他县(市、区)只成立采购管理机构,在实际工作中既是管理者又是执行者,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通过对各县采购工作调研,笔者认为廊坊市县级政府采购工作存在以下几种情况:[第一段] 相似文献
16.
17.
《政府采购法》规定,我国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从法律上确立了我国的政府采购模式,对指导和姚范具体政府采购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从实际工作和一些书籍、文章的论述看,对这一规定还存在着一定的歧解。主要表现为混淆了集中采购和代州采购、集中采 相似文献
18.
《政府采购法》设定了政府采购方式,并对部分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和操作程序作出了具体规定。对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政府采购管理,促进政府采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作者对《政府采购法》中政府采购方式的规定持有异议,并提出自己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19.
20.
2006年以来,新安县采购办紧紧围绕"上规模、建机制、抓规范"的总体要求和财政局重点工作任务的安排,不断推进采购管理工作,创新工作机制,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及省、市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文件规定按照新政[2002]128号文件,拟定了《新安县政府采购目录》,健全了制度体系。逐步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扩大了政府采购规模,2006年实现政府采购规模6800万元;2007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