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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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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长春 《金融与市场》2008,(3):26-27,42
近年来,金融监管一体化模式,逐渐成为了一些西方国家金融监管体制变革的选择,其中包括曾以全能银行模式与分业监管并行闻名的德国。德国一体化监管模式变革,既有与英国等国模式的共性,也在组织架构、权力安排,特别是在一体化监管机构与央行的关系上,显示出独特性。但要判断其是否达到了预定目标还为时尚早。对处于变革中的我国金融监管体制而言,德国一体化模式的引入与运作具有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2.
本文系统梳理了金融危机前日本金融监管架构的变迁史,指出从组织架构考量,日本是典型的金融厅一体化监管模式,并分析了日本金融监管架构中金融厅与央行和财务省分工与合作关系的具体形式。在此基础上,本文归纳了2008年金融危机后日本加强宏观审慎监管的措施。最后,本文提出了借鉴日本金融监管架构改革的四点启示:一是金融监管体制设计应尽可能避免职能冲突;二是完善监管制度应注意提高监管透明度,及时评估并适时披露监管制度改革的效果;三是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过程中应重视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四是宏观审慎应于法有据、明确分工、加强协调。  相似文献   

3.
世界主要国家金融监管体制的演变及我国的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彭绍钧 《南方金融》2005,(10):25-27
伴随着世界金融的不断发展,世界各国纷纷改革原有金融监管体制,向统一、混业的监管方向发展,以适应金融集团化发展的需要。面对金融发展趋势,本文提出,我国也应当适时调整监管架构,成立金融监管委员会:统一协调相关监管机构;研究实施金融集团的监管。  相似文献   

4.
我国分业监管协调合作的制度安排思考   总被引:7,自引:1,他引:7  
在我国目前的分业监管体制下,加强金融监管的协调合作有其现实必要性.我国的分业监管协调合作应该是一个较长时间的制度安排,需要从加强金融监管机构与中央银行的协调合作、加强金融监管机构间的协调合作以及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协调合作等三方面来完善这一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   

5.
构建分支机构分类监管体系是深化现代金融监管、完善现代金融监管治理体系以及现代金融监管实践的客观需求,文章在借鉴国内外分类监管理论基础上,结合烟台辖区基层股份制银行监管实践,构建了以分支机构风险偏好与内控管理水平、信用风险管控能力、操作风险管控能力、业务构成、上级行支持度和监管政策落实为维度的分类监管的指标体系,并结合当下银行监管的体系、机制设计,对基层分支机构分类监管的步骤、方法和动态调整实施进行了制度性尝试安排,同时,从顶层制度、组织架构、信息采集等方面提出了政策实施建议。  相似文献   

6.
我国金融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张钢 《海南金融》2005,(6):25-28
金融业的发展趋势对我国现行的分业监管体制提出新的要求,各监管机构有必要在分工的基础上建立一种合作协调机制。金融监管联席会议的制度化运作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满足这种需求。现行金融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存在着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7.
<正>一、我国监管协调机制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我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现状1.政策法律规定层面。我国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水平较低,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合作机制尚无法律规范,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有待加强。虽然在政策和法律上都有所规定,但各相关部门均未出台关于金融监管协调的详细法律文件,"一行三会"之间的监管协调没有开展,金融监管协调仅限于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不定期召开的监管联席会议,停留在政策层面,不是法定机制,内容也以务虚为主。2.具体业务协调层面。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在2000年9月建立了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但该联席会议制度并没有发挥监管协调  相似文献   

8.
本次全球性金融危机的爆发开启了世界各国金融监管制度改革的序幕,美国作为本次危机的发源国,其金融监管制度改革的需求更为迫切。本文结合当代美国金融监管制度的发展历程,构造多维变量对金融监管独立性、市场监管力度和政府对金融业的监管力度等指标进行实证研究。结果显示,美国金融监管体系存在较为严重的监管重复和监管冲突,监管目标的不一致性和监管措施的差异性可能导致系统性风险的增加,这一研究结果对我国进行新一轮的金融监管改革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9.
杨静 《国际金融》2013,(12):56-59
2013年5月20日,美国消费者金融保护局(简称CFPB)与代表各州监管机构的联邦金融机构监察委员会签署了《2013年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国家监管协调榧架》,旨在为CFPB和州金融监管机构对监管对象拥有的共同管辖权创设一套监管与执行的办调程序.协调机制遵循减负高效的原则,对监管信息实行统一收集并高度共享,分工明确具体、可操作性极强。这一设计为我闷近期刚刚建立的金融监管部际协调机制的运作带来诸多启示:  相似文献   

10.
金融监管的制度差异、监管竞争、金融创新导致金融监管国际合作协调机制失衡,进而产生金融监管套利行为。金融监管套利容易引发金融系统的负外部性,导致金融风险不断累加直至爆发金融危机。金融监管套利的盛行暴露了金融监管体系的漏洞,推动了金融监管国内协调统一和国际合作的发展。本文从金融监管国际合作失衡的角度,以监管制度的成本收益和供需均衡分析为框架,运用净制度负担的一价定律模型和金融监管国际合作博弈模型,探讨了金融监管国际合作不同状态下的监管套利问题。文章还提出了构建具有层次性、区域性的金融监管合作机制,加强各国协作并保持政策的一致性,拓宽金融监管国际合作的参与主体范围和市场领域,通过国际合作监管来缓解监管竞争,减少和消除监管套利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1.
通过分析现行法律框架下中国金融监管协调合作的必要性,梳理和总结协调合作取得的成效后发现,当前金融监管协调中主要存在牵头人地位不明确、协调机制对监管机构约束力不强、缺乏有效的争议解决机制和监督机制、影子银行体系游离于金融监管之外、监管协调机制缺乏匹配的专业人才等问题。建议明确央行作为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牵头人的地位,进一步完善金融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金融监管协调监督机制,积极培养综合型监管人才;强调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应注重服务金融市场、监管对象和投资者。  相似文献   

12.
金融监管已从过去强调监管干预和控制发展为监管治理,其治理问题包括政府行为及其效率、央行和存款保险机构与金融监管机构的协调状况、监管与被监管机构间的博弈和寻租行为等引起的金融监管宽容及有害监管,以及因金融监管的巨大外部性导致的监管治理效率评估难度较大等。完善的金融监管治理机制应体现独立性、透明性要求,包括对监管机构的制衡及国际金融监管的协调机制等。  相似文献   

13.
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国际经验与中国的选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宋清华 《武汉金融》2007,(12):18-20
金融混业经营不断发展,客观上要求金融监管部门之间加强协调与配合。为了加强金融监管的协调,一些国家建立了专门的金融监管协调机构,如美国有联邦金融机构检查委员会(FFIEC),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也有类似组织。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GLB法案)对各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合作作出了明确规定。我国金融监管协调重在机制建设,而不在建立专门的协调机构。完善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应包括立法合作机制、牵头监管机制、联合行动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等。  相似文献   

14.
本轮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过后,各国对引起危机的原因都进行了反思,普遍认为缺乏有效的监管是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之一。本文从金融监管的理论出发,对美英等国的金融监管体系改革进程进行了研究,分析了中国目前的金融监管体系的优缺点,进而提出中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的目标和途径。中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一个统一、高效的监管体系。改革可分步实施,首先在一行三会之上建立国家金融监管委员会以加强金融监管机构的协调;中期目标则是三会进一步整合,取消三会的独立地位,并将三会相同的职能部门合并;远期则是按照目标导向监管原则,重构中国的金融监管体系。  相似文献   

15.
金融监管体制应当以市场为基准不断变革与完善。以1999年金融现代服务法案为标志的美国金融市场改革极大地推进了机构和产品的双重市场转型,但相应建立的功能性监管体制却产生了自觉性和自生性的监管滞后。次贷危机促使美国检讨现行监管体制,计划以《现代化金融监管架构蓝皮书》的三阶段变革最终建立基于目标的最优化监管架构。我国正处于综合化市场转型期,在当前主要是明确市场稳定性监管主体,并强化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  相似文献   

16.
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世界各国对当前金融监管体系进行了反思,构建完善的监管协调机制已成为混业经营背景下维护金融稳定的必然趋势。本文基于对危机后不同监管模式下各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对比分析,总结各国监管协调机制的改革经验,并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7.
金融监管的双峰理论起源于英国,由澳大利亚于1998年率先开始实践并良好运行至今,而英国在金融危机后的监管体系改革中也转向了双峰监管模式,可见双峰监管模式有着独特的魅力与实践意义。通过对比两国双峰监管模式在机构设置、监管思路、双峰机构独立性等方面的不同,分析双峰监管模式的内涵与特点,以期为我国金融监管制度改革提供一种模式选择。  相似文献   

18.
尹振涛 《银行家》2018,(4):18-21
由美国次贷危机而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为世界各国及国际组织提供了一个重视和重塑金融监管体制的契机,除深刻反思金融危机爆发的根源外,更是引发了一场针对金融监管框架调整与变革的浪潮。其中,美国、英国等国针对危机暴露出的问题,对监管框架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反观中国,从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正式成立,再到近期国务院机构改革将银监会和保监会合并成立银保监管委员会,可以说中国的金融监管框架改革也已经取得实际性、阶段性的成果。本文将着重分析本次中国金融监管框架改革的逻辑基础,以及对今后的改革趋势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9.
金融混业经营与金融分业监管的分离,监管缺位与各监管主体监管行为撞车以及传统监管方式与互联网等新兴金融业务对接不畅等问题,严重困扰和降低了我国金融监管行为和效率.确保我国金融监管协调发展有待于从组织队伍建设、制度保障等方面进行强化.从历史和现实角度考虑,建立由人民银行牵头的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无疑是解决上述困局的有效举措.但是,受行政权力制约、经济手段、监管能力和监管信息掌控等因素影响,人民银行担当此任尚有力不从心之嫌.因此,推进由人民银行牵头的金融监管协调发展,必须强化人民银行监管建设,如国家授权、推动,赋予人民银行牵头金融监管协调工作名正言顺的权威与角色;强化央行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牵头金融监管的业务能力与协调能力;建立有利于理顺各监管主体关系的人行统领金融监管分工组织机制;发挥人民银行在中央与地方双层金融监管模式下的特殊协调作用;充分利用金融监管协调发展的外延因素.  相似文献   

20.
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变迁大致经历了形成与发展、改革与调整、改进与完善三个阶段.经过完善监管立法、改革机构和建立监管协调机制而形成的分业监管体制,存在着监管机构的透明度不够、监管协调机制缺乏必要的制度约束等弊端.通过国际金融监管体制的比较以及对次贷危机后的国际金融监管体制变革的分析得出,中国金融监管体制应遵循效率原则,逐步实现从分业监管转向统一监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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