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浅析信用证议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援引欺诈例外原则采取信用证保全措施,冻结止付信用证项下款项时,最大的抗辩往往来自所谓的议付行。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最大的问题也是议付的法律性质,以及能否援引欺诈例外原则对抗议付行的问题。所以有必要对议付问题作深入的讨论。  相似文献   

2.
陈璐 《金卡工程》2010,14(6):132-132
虽然旨在研究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的论文不占少数,但是信用证欺诈例外的种类的形式会随着国际贸易的进一步发展有所变形,只要信用证的结算方式继续存在,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将永远会是一个不老的话题。最新的调整信用证付款方式的国际惯例是UCP600,UCP600(2007年出版),但是,并未对信用证欺诈作出法律救济的规定,而是留给了各国法院进行调整。本文意在通过对UCP600务款的分析,根据我管辖法院的法律规定,对信用证欺诈例外的法律适用,进而对无过错第三人的法律救济提出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3.
作为一种遏制信用证欺诈保护银行自身利益的救济措施,信用证欺诈中的银行拒付权,已在许多国家的法律实践中得到了确立,其理论基础主要是欺诈例外理论和默示条款理论,但基于银行在信用证制度中的地位和信誉,在实际业务中银行的这一权利应当谨慎地行使。同时,我国相关规范信用证欺诈中银行拒付权的规定也需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4.
朱颖 《中国外汇》2013,(17):56-57
欺诈例外原则是在肯定独立性原则的基础上,允许申请人行使欺诈例外的权利。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随着国际贸易纠纷的增多,银行时常会接到法院的止付令。实务中,止付多发生在进口业务的付汇环节,且处理方式往往各不相同:有的是止付后退单处理;有的是止付后协商降价;还有的因地方法院出具止付令的依据不足,后被上级法院要求撤销止付等。但是,对于在出口收汇环  相似文献   

5.
国税局能止付信用证吗?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院止付信用证是我国银行界在信用证业务中不时会遇到的一个问题,但不恰当的信用证止付不仅起不到保护申请人的作用,反而会给我国银行的对外形象造成很大损害。最近,笔就遇到一起案例,国税局和外管局联手对银行已承竞的信用证进行止付,结果给银行造成了经济和信誉上的双重损失。  相似文献   

6.
丘概欣 《金卡工程》2009,13(10):18-20
信用证欺诈已成为当前世界经济贸易的重大障碍,但各国对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的适用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或规则,UCP600也没有对该原则进行规定,而是留给国内法去解决.但纵观UCP500到UCP600的变化,发现其在一定程度上还是限制了欺诈例外的适用.而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信用证司法解释")对信用证欺诈例外作出了规定,这也是我国目前对信用证纠纷所适用的最为权威的规定,有较强的操作性,但也存在不少缺陷,有必要进一步地完善.  相似文献   

7.
吴海珍 《浙江金融》2007,(4):61-61,54
倒签提单(Anti-dated Bill of Lading),是指承运人在货物装船完毕时,应托运人的请求,将提单签发日期提前而签发的提单。国际货物运输中,由于各种原因,货物未能在信用证规定的最晚装运日期装运。货物的卖方为了顺利结汇或从开证行处获取信用证项下的货款,往往将信用证所要求的提单中的装运日期倒签。在信用证业务中,当受益人将倒签提单提交给开证行以获取信用证项下的付款时,一旦开证行或开证申请人发现提单日期倒签,是否可以以信用证欺诈为由向法院申请冻结信用证?在倒签提单的情形下,法院能否适用信用证独立性原则的欺诈例外判令止付信用证?上述问题归根结底在于倒签提单行为是否构成信用证欺诈,本文拟对此问题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8.
牟云秀 《中国外汇》2013,(19):58-59
银行拒付的操作须及时有效,如果所提不符点被认定不构成实质不符点,应立刻履行第一付款人的责任。随着我国涉外经济的迅猛发展,国际贸易纠纷也日渐增多。其中信用证作为开证行的一种有条件的付款承诺,虽然受到不少国际贸易商的青睐,但由于止付令作为信用证交易的一种例外,也越来越多地被进出口商所运用并不断由此导致纠纷。面对止付令,如何在保护客户利益的同时维护好自身信誉?法院下达止付令之后该如何操作?都是银行需要思考的问题。  相似文献   

9.
张Wei 《金融科学》2001,(3):56-59
本文介绍跟单信用证欺诈的主要表现形式,在分析跟单信用证支付主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的基础上,探讨分析信用证支付的两大基本原则--“独立抽象性原则”和“严格相符原则”的理论弱点,分析跟单信用证欺诈存在的原因,并提出欺诈风险防范的主要措施。  相似文献   

10.
信用证独立于买卖合同,银行据单证相符原则付款是信用证独立抽象性原则的具体体现,然而信用证欺诈正是在这种付款独立抽象于现实买卖活动之外的结算模式中产生的。有关信用证案件的发生,已说明信用证支付方式并非尽善尽美,实践中欺诈行为大量存在,银行拒付等行为也带来一系列问题。本文分析了信用证独立抽象性原则的内容及效力,并分析了基于独立抽象性原则产生的信用证欺诈及其预防。  相似文献   

11.
再论信用证独立抽象原则与欺诈例外制度的关系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信用证是国际商业中的生命血液。信用证之所以能如此长期和广泛地使用,其特殊性和优越性就在于它所奉行的独立抽象性原则——信用证赖以存在的基石。正是这一特殊的运行原理,成了某些犯罪分子进行欺诈的手段。在这利益失衡的夹缝中,诞生了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从此,如何处理好信用证独立抽象原则与欺诈例外制度的关系,便成为学术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争论的热点。本文则从新的视角,重新探讨了两者的关系,以供业内人士参考。  相似文献   

12.
信用证交易中的现行规则与程式给信用证欺诈行为提供了可利用的间隙,因此。需要对信用证制度的基石与支柱的独立抽象性原则规定一些合理例外,以堵塞现有信用证交易制度中的漏洞,防止信用证诈骗势头的蔓延。  相似文献   

13.
不援引欺诈就下达止付或援引不具备认定条件的欺诈,是涉外独立担保止付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目前,涉外独立见索即付保函止付令都是诉前或诉中的保全程序,基本都是在申请人提起的诉讼中使用的,可分为没有援引欺诈情形下达止付和援引欺诈情形下达止付两大类型。没有援引欺诈就下达止付第一大类止付令,即没有援引欺诈而下达的止付令所针对的诉讼还是基于与独立担保相关的三个法律关系:以保函有纠纷为由而针对保函合同法律关  相似文献   

14.
杨育灵 《中国外汇》2019,(24):56-58
经过多年的发展与积累,信用证这一以银行信用为担保的结算方式,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国际惯例与成熟的规则,如U CP600、ISBP745、欺诈例外原则等。遗憾的是,实际业务中却仍有银行选择性地运用惯例、规则,完全了违背了信用证的宗旨。  相似文献   

15.
雷发  谢霄良 《金卡工程》2009,13(5):92-93
作为国际贸易中一种结汇方式,信用证为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和国际融资提供便利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蕴含了欺诈发生的可能性。本文通过对我国信用证欺诈法律救济制度的现状及其存在的不足进行探讨,从而提出完善我国信用证欺诈法律救济制度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6.
信用证交易中的现行规则与程式给信用证欺诈行为提供了可利用的间隙,因此,需要对信用证制度的基石与支柱的独立抽象性原则规定一些合理例外,以堵塞现有信用证交易制度中的漏洞,防止信用证诈骗势头的蔓延。  相似文献   

17.
王慧敏 《中国外汇》2013,(21):58-59
当前,在国际贸易的结算方式当中,信用证仍然是最安全、可靠的结算方式之一。然而,一旦遭遇贸易纠纷,进出口双方的银行往往会因信用证方面的问题而各执一词,并引发诸多争议。其中,给银行造成最大困扰的,莫过于法院(或公安机关)止付信用证。对于这类纠纷,银行如果不能妥善予以处理,往往会面临声誉受损和财产损失的双重风险。本文拟就一起实务中因贸易纠纷导致公安机关止付信用证的案例进行分析,探讨银行在面对该类纠纷时的解决思路和应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2010年,中国新发生的信用证纠纷案件数量很少,新发生的止付案件也很少被公开的资料提及。现阶段,法院审理的大部分纠纷案件大都是在金融危机期间发生的。当然信用证欺诈的案件仍时有耳闻,主要原因是2010年铁矿石价格及部分大宗货物的价格仍有大幅的波动,连带导致国内出现了一些信用证纠纷案件。  相似文献   

19.
信用证欺诈是指信用证受益人利用信用证的独立抽象性原则和单据交易原则 (即《UCP5 0 0》所确立的信用证是独立于其所基于的商务合同之外的自足的法律文件 ,银行只审核单据而对单据所代表的货物或服务不负责任 )所带来的弊端 ,伪造与信用证要求相符的单据 ,或装运与单据描述不符的假冒、伪劣货物而骗取银行资金的行为。信用证机制被认为是国际商业界的天才创造 ,它保持了信用证的流通性。对受益人而言 ,信用证与现金几乎毫无二致。开证行向受益人开出信用证就等于把现金放到受益人的口袋里 ,开证行的付款是终局性的 ,不得行使追索权和抵…  相似文献   

20.
一、信用证独立性与欺诈例外原则(一)信用证独立性原则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第4条a款:"就其性质而言,信用证与可能作为其开立基础的销售合同或其他合同是相互独立的交易,即使信用证中含有对此类合同的任何援引,银行业与该合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