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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委员会《大额风险敞口测算与控制监管框架》提出了针对单一或一组关联交易方大额风险敞口的监管框架,形成了协调统一的大额风险敞口监管指引。文章分析了大额风险敞口监管框架的演进历程、新版框架的主要内容,以及此前监管要求的发展,并介绍了各国的监管实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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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商业银行授信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中度风险管理越来越受到监管当局的重视,以巴塞尔委员会为代表的国际组织针对大额风险暴露问题制定了一系列规范与制度,但是,基于市场环境等因素的作用,不同国家与地区的实施情况存在一定差异.在我国,大额风险暴露监管尚处于探索阶段,与国际规范与较佳实践尚存差距,加之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集中度风险频频爆发,如何加强商业银行大额风险监管、控制信贷风险显得刻不容缓.本文在分析大额风险暴露的监管演进基础上,对我国商业银行大额风险累积的原因做了分析,提出了强化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的监管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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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委员会完善新资本协议。为吸取国际金融危机教训,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对其制定的新资本协议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文件特别完善了对再证券化风险暴露的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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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贷危机以来,建立更加审慎的银行监管标准,有效防范银行风险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2010年11月G20首尔峰会上各国首脑认可了巴塞尔委员会制定的巴塞尔Ⅲ一揽子银行监管新标准。2012年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建立了与"巴塞尔协议Ⅲ"接轨的中国银行业监管制度。WTO、巴塞尔委员会、银监会是中国银行业监督标准的主要来源,本文分析了来自于上述三个方面的银行监管标准,并做了简要评价。本文对于了解中国银行业监管的制度环境具有一定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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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梳理巴塞尔委员会对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监管相关指引的历史演进,介绍目前国际上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的通行做法,解读巴塞尔委员会最新发布的《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监管指引,并评述该监管指引对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及其商业银行经营行为可能带来的影响,提出了我国商业银行提高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水平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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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4年6月,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关于统一国际银行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修订框架》(下文简称为"修订框架"或BaselⅡ)。该框架将作为各国监管规则制定与实施的基础。2004年6月公布的文本考虑了那些转为采用IRB法的银行在风险计量与管理方面所取得的最新进展。在IRB法下,各银行被允许使用自己对信用风险关键要素的内部度量值来作为资本金计算的主要输入参数,前提是要符合某些条件并明确得到监管当局的批准。所有采用IRB法的银行被允许来自己确定借款人违约概率,而那些采用IRB高级法的银行同时还被允许由自己确定各风险暴露的违约损失率与违约风险暴露。通过使用巴塞尔委员会所设定的风险权重公式,这些风险度量值可以被转换为风险权重和监管资本要求。本文以一种非技术性的方式,通过描述风险权重公式的经济基础、基础的数学模型以及其输入参数来集中解释BaselⅡ的风险加权公式。按照这一出发点,这也就意味着本文不能完全深入地阐述巴塞尔委员会在开发IRB框架时的各种考虑。为便于进一步阅读更为技术性的内容,参考文献中提供了相关的基础资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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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课题组 《中国金融》2012,(14):20-22
在资本监管三要素中,风险加权资产居于核心地位,它决定了所计提监管资本能否充分反映银行面临的风险。1988年资本协议(简称巴塞尔Ⅰ)框架下资本仅覆盖信用风险,1996年巴塞尔委员会将市场风险纳入资本监管框架,2006年巴塞尔委员会发布的新资本协议(简称巴塞尔Ⅱ)进一步将风险覆盖范围扩大到操作风险,并引入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大幅度提高了资本要求的风险敏感度;2010年底巴塞尔委员会发布的第三版巴塞尔协议(简称巴塞尔Ⅲ)修改了资产证券化、交易业务、交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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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研究》2015,(1)
随着银行体系的日益复杂和监管框架风险敏感性的上升,国际银行监管框架已经越来越复杂。这带来了规则实施不一致、监管要求不具有可比性、监管有效性降低等一系列问题,影响了国际银行监管规则的权威性和可信度。巴塞尔委员会对此进行了全面的反思,基本肯定了当前的规则制定思路,提出应当追求简单性、可比性和风险敏感性的平衡,并提出了一系列评价标准,以避免规则过度复杂。但是巴塞尔委员会国际银行监管规则能在多大程度上实现简单性的要求,如何有效保证风险加权资产的可比性,仍然是其面临的重大挑战。同时,我国监管当局需更多地参与到国际银行监管规则的制定过程中,争取更大的影响力,并结合我国实际,通过将国际规则转化为国内监管规则,推动我国银行不断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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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银行监管改革:突破、影响与中国应对前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吸取全球金融危机的教训和经验,中国已正式将构建逆周期的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框架写入十二五规划。本文对金融危机后巴塞尔委员会主导推出的国际银行监管改革的背景、主要创新和突破进行介绍,结合我国银行业的发展状况和特点,分析巴塞尔委员会提高资本和流动性监管标准的意见对国际银行业监管思想的影响及对我国银行监管的挑战,最后提出我国银行业在后危机时代应对国际银行业监管变化的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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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规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统一资本计量与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简称巴塞尔协议。巴塞尔协议在推进全球银行监管的一致化和可操作性方面,具有划时代的意义。2001年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框架继续延续1988年巴塞尔协议中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以信用风险为重点,突出强调国家风险的监管思路,并吸收了《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中提出的最低资本金要求、外部监管、市场约束等三个支柱的原则,把有关风险的定义扩大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各种风险,基本涵盖了现阶段银行业经营所面临的风险。除标准法外,允许银行运用内部评级法来衡量和测算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新资本协议目前公布了第三次咨询稿,不久将正式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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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巴林银行倒闭等一系列金融案件的发生,引起了人们对银行操作风险的广泛关注。巴塞尔委员会在新发布的资本协议中,将操作风险与信用和市场风险一起列入第一支柱。根据巴塞尔委员会的要求,为有效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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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刚 《上海金融学院学报》2007,(1):23-28
资产风险集中度是各国外资银行审慎监管制度体系顺利运行的前提与基础,在对比各国银行法中有关外资银行资产集中度的监管规定基础上,应从以下几方面完善我国现有监管制度体系,一是根据法律地位的不同,在与母国签订双边监管合作协议的框架下,对外资银行子行、合资银行和分行提出不同的监管资本充足率要求;二是以全面风险管理流程为基础,增强现有监管制度的弹性和有效性;三是建立大额风险敞口定期报告及预警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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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6月,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其后以三大支柱为核心的银行风险监管体系在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逐步建立。2007年2月,中国银监会发布《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国内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的基本方向,实施新资本协议已经成为国内大型商业银行的必然选择。本文介绍了目前国内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的进展情况,并对目前国内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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