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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是我国引入的一项证券市场开放前的过渡性制度.随着人民币国际化的发展,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事前监管制度显现出一些弊端.本文结合印度、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等新兴市场经济体事后监管制度的经验,论证了我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监管模式亟待从事前监管转向事后监管,并建立有效的事后监管机制.  相似文献   

2.
近两年来湖南省积极落实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要求,围绕如何让乡镇财政人员“想管、能管、敢管”,如何实现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的有序部署和全程监管,着力完善监管体系,切实强化监管措施,逐步扩大监管范围,推动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外汇局持续推进资本项目改革,从重审批逐步转变为重监测分析,从重事前监管转变为强调事后管理。随着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和外汇管理理念的进一步转变,事后监管成为基层外汇管理部门资本项目管理工作重心。一、资本项目外汇业务事后监管基本情况随着外汇管理理念“五个转变”及推动资本项目管理便利化重要举措的实施,基层局秉着“促改革、转管理、强服务”的工作理念,在积极推进各项改革、转变工作方式、便利主体发展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资本项目事后监管工作,形成了较为健全的资本项目事后监管机制,有效地提升了监管成效。  相似文献   

4.
与其他领域的监管迥异,金融监管的运行环境是一个相互依赖的复杂系统。企业、市场、法律规范之间的相互联系对金融监管政策存在潜在的要求,尤其影响着事前监管与事后监管的抉择。事前监管旨在防范金融失灵的发生而事后监管则意在应对市场失灵,监管理论对两者差别的关注相对较少。如果监管全部由法定职责规范(duty-imposing norms)构成,忽视两者区别或许能得到有效辩护。然而,在系统性的环境中,监管也可采取干预的形式来减小金融失灵潜在的系统性危害后果。我们认为金融监管的双重角色意味着设计金融政策需要平衡事前与事后监管措施,对此我们提出了一些指导性建议。  相似文献   

5.
从正面清单模式转为负面清单模式,改变了“重准入,轻监管”的外资管理模式,陕西自贸区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将外资管理的重点从事前监管变更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相关制度和管理体系。  相似文献   

6.
文章介绍了校园网贷的现状,界定了校园网贷的类别,指出校园网贷在监管方面出现的主要问题是相关法律规范滞后、监管职能部门缺位、平台违规乱象频发,提出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综合应用多种责任追究体系、明确监管主体与职责、事前预防与事后救济相结合等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7.
中印两国的发展方式和发展模式有许多相同之处,在银行监管制度方面也类似,并且彼此监管制度存在诸多可借鉴之处。文章从事前监管、日常监管、事后监管和存款保险四个方面对中印监管制度进行比较。并提出应从完善监管内容,健全内控制度;进一步改革监管方式;建立并完善存款保险制度等方面改善我国银行监管。  相似文献   

8.
伴随数字经济近年在全球的迅猛发展,平台企业已然成为重要的市场参与主体和经济创新的重要驱动力。当前,我国平台企业的发展面临资本过度扩张、市场竞争失序以及创新能力受限等突出问题,尤其是算法、大数据等人工智能在平台经济领域的深度运用,导致“算法合谋”“大数据杀熟”等一系列新型反竞争行为出现,对现行反垄断监管体系构成严峻挑战,反垄断法制度重构迫在眉睫。亟需借鉴近年来互联网平台反垄断浪潮下美国和欧盟地区的监管立法经验,通过明确立法宗旨、完善监管规则和配套保障制度等措施,加强对平台企业垄断行为的规则,以适应平台企业的发展和当前经济金融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  相似文献   

9.
期货市场双向开放势在必行,但如何运用数据法实现期货跨境监管将成为新的挑战。目前中国期货跨境监管合作存在数据壁垒,加之基于中国“穿透式”监管理念,中国的监管模式或将违反他国的隐私法案,同时中国数据出境制度尚不完善,或将影响中国有套期保值需求的实体企业走向海外市场。域外金融监管机构通常以“替代合规”和数据共享协议等方式应对事前监管和事后问责中的数据难题;域外交易所通常与境外投资者签订其母国的数据保护标准合同。对此,首先,中国可确立事前监管原则并试点引入“替代合规”制度,同时应积极探索国际监管合作机制;其次,中国可构建数据“白名单”与“黑名单”以提高中国实体企业实现期货跨境交易的效率,并建立健全中国市场主体的数据合规机制;最后,中国应对标国际标准并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以吸引境外市场主体,进而倒逼境外市场主体遵守中国数据监管之要求。  相似文献   

10.
按照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从事前管理向事后监管、从行为监管向主体监管、从逐笔核销向总量核查转变的工作思路,在当前形势下,应着力提高经常项目非现场监管水平。本文结合工作实际,从进出口贸易监管、服务贸易监管、个人外汇业务监管以及经常项目账户监管等方面着手,提出提高非现场监管水平的建议。  相似文献   

11.
传统垄断的认定经历了从“行为论”到“结果论”的认知演变,而平台垄断的认定逐渐从“静态认定”发展到“动态判断”。以平台经营者“二选一”行为为样本,可以把握平台反垄断实践中的现实状况。“二选一”行为属于《反垄断法》规定的限定交易行为,但是平台经营的多边市场已经不同于《反垄断法》制定时的市场环境,《反垄断法》的规则在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上略显局限性,且在反垄断监管中也存在忽视平台特殊性的现象。应当完善平台反垄断的规范体系,在审慎监管的理念下促进平台创新,并优化平台反垄断的监管方式,采取科学的方法认定相关市场,从而提升平台治理的实效。  相似文献   

12.
范竹青 《税务研究》2023,(3):141-145
加强对涉税专业服务的监管是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内容。自2014年取消税务师行业行政审批以来,我国涉税专业服务监管面临着一系列挑战。一是法律层级较低且监管手段有限;二是“放管服”改革背景下传统的事前监管措施被取消;三是事中事后监管及相关制度有待完善;四是行业自律监管具体问题尚需明确。针对以上问题可从重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法律体系、分业务类型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提升涉税专业服务信用和风险管理的法治化水平、完善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自律监管四个方面对我国涉税专业服务的监管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3.
潘敏  魏海瑞 《金融研究》2015,426(12):64-80
本文从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的监管流程角度出发,运用我国71家商业银行 2003年至2013年的非平衡面板数据,实证检验了监管强度提升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行为的影响。研究表明,相较于事中现场审查而言,银行业监管部门事前发布监管公文和事后违规惩戒措施实施强度提升的风险抑制效应更为明显。监管强度提升的风险抑制效应对大银行和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的作用普遍更强。但对于上市银行和非上市银行的影响则存在差异,其中,监管公文发布对上市银行风险承担的抑制效应要弱于非上市银行,而违规惩戒措施的效果与之相反,现场审查对上市、非上市银行的影响则不存在显著差异。  相似文献   

14.
税收监管的主体是包括政府监管部门和会计中介机构在内的联合体;税收监管对象是导致税收流失的行为;税收监管手段不仅涉及税收规制,而且包括会计规制,不仅针对事后监督,更应该注重事前控制。构筑一个有效的税收监管体系,需要大系统的思想、宏观微观层面的并举、定性定理方法的综合.以及多个学科之间的互通有无。  相似文献   

15.
本轮金融危机充分揭示了交易业务的风险,因此,加强交易业务监管是后危机时期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重要课题之一。本文认为,交易业务风险不仅包括短期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而且还包括与此相关的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亲周期风险等。更值得关注的是,交易业务的快速发展和工具创新,扩大了金融体系的杠杆效应、复杂性和关联性,加剧了金融市场的波动度。危机以来,国际层面的交易业务监管改革主要集中在事前限制性措施和事后成本补偿性措施两个方面。国内监管当局应在更为宏观的框架内看待交易业务发展的影响,建立广覆盖、全流程的审慎交易业务监管规则,采取有效监管措施推动交易业务稳健发展,并尽可能降低交易业务快速扩张对商业银行经营模式、银行体系结构以及消费者利益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相似文献   

16.
标书审核是行政监管前置的一种有效措施,事前的标书审核可以减少事后的质疑和投诉。本文作者就招标文件审核的得失与如何监管展开讨论,与广大读者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7.
《财政监督》2007,(8):18-20
随着经济体制的逐步变迁和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财政监督理念与方式方法也在不断创新与进步。监督工作逐渐融入财政管理,服务财政改革,从偏重事后检查、外部监督模式转向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内外监督相结合,以实现对财税政策执行和财政收支活动全方位、全过程的动态监管。近年来,在某些监管领域全程动态监管的雏形已初步显现,只是尚未形成明确的概念与系统的理论体系。本文尝试对财政监督构建全程动态监管体系的理论与实践进行初步的归纳、总结与探讨。[编者按]  相似文献   

18.
在我国外汇管理按照“五个转变”的要求有序实施系列重要改革的背景下,全国外汇管理系统在主体监管方面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的探索,并取得了初步成效,进一步深入推进主体监管的条件已基本具备。文章分析了实行外汇主体监管的现实意义,梳理了外汇主体监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从转变监管理念、健全配套法规依据等方面,就构建有效的外汇主体监管模式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9.
私募股权基金监管模式的国际比较及中国选择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美国PE业监管模式是法律约束下的自律模式,主要特征是注册豁免.英国PE的监管模式以行业自律为主,法律监管为辅.日本PE的监管模式以政府监管为主;政府设立证券局集中行使监管权,仅允许构建信托方式的组织形式.对投资资金的投资范围有严格规范.PE运作的失败不容易产生系统性风险,事后处理成本较低,所以PE业较适合于行业自律监管.我国应建立起政府监管和行业管理相结合的模式.要建立健全PE的法律体系;明确确定PE的监管主体,可将PE纳入证监会统筹管理;明确廓清PE的监管客体;支持设立PE的行业协会.  相似文献   

20.
覃家琦  杨雪  陈艳  孙凌霞 《金融研究》2020,479(5):170-188
本文以2007-2016年的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检验中国再融资监管制度是否促进了企业的理性投资行为。研究发现:上市企业投资决策符合资本成本约束的理性准则,表明中国权益市场中存在普遍的市场约束力量;但企业再融资后投资理性程度明显降低;对监管失效的原因分析表明,企业投资理性程度下降受到事前融资动机和事后募资投向变更的影响:监管规则对事前再融资动机缺乏有效把控,导致再融资资格出现错配;而对事后募资用途的监管不严,则导致部分企业对募集资金的用途进行随意变更,使得企业投资理性程度降低。研究结论为完善企业投资决策自治机制、优化权益再融资监管、促进资本市场改革提供了实证依据和一定的现实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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