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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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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东卫 《金融会计》2010,(10):34-38
后危机时代,政策制定者和学术界达成一个共识就是:必须加强微观审慎监管、宏观审慎监管和国际监管合作,防止系统性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本文主要探讨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的相关问题;建立有效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中突出中央银行地位;适应国际金融监管新趋势,加强后危机时代金融监管;我国应如何加强金融监管维护金融稳定。  相似文献   

2.
从本次金融危机对国际金融监管体系提出的新挑战出发,本文探讨了金融国际化与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的关系,以及金融危机对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的影响。未来,金融监管将日趋国际化,更加注重风险性监管和对创新业务的监管,重视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同业自律机制,而统一监管将成为监管体系发展的趋势。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中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应走综合监管、统一监管之路,以适应混业经营发展和金融创新的需要;要加强宏观金融审慎监管,保证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注重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不断完善与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相配套的其他制度与措施。  相似文献   

3.
宏观审慎监管视角的金融监管目标实现程度的实证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选择反映金融监管的经济变量解析宏观审慎监管的效应,运用定量方法对中、美、日、英四国的数据实证分析金融监管的有效性。研究结论显示,我国宏观审慎落实程度和金融监管目标实现程度均比较低,主要原因是,中央银行在金融稳定中的地位不够显著,金融监管存在顺周期性导致对系统性金融风险不够敏感;金融监管中的行政干预超越了金融法律制度影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金融系统的内在运行机制。因此,实现我国宏观审慎监管需要提高中央银行在宏观金融稳定中的地位,完善金融法律制度和强化执法效率,构建宏观审慎监管与宏观经济稳定的政策协调机制。  相似文献   

4.
金融科技监管在全球范围内尚无统一认知,本文从重大事件、对金融科技的需求偏好以及技术冲击三个变量出发,观察了学术界与监管当局对于金融科技监管的认知变化,对比了美国、英国与中国的认知差异。研究发现,2016年以前,主流认知认为金融科技监管与金融监管并不相同,监管自治、创新与监管平衡、金融科技的特殊风险被用来解释金融科技监管的独特性,但各方在解释层面并未达成共识。与此同时所开展的金融科技监管实践,却表现出与金融监管相同的特点,并没有脱离宏观审慎、微观审慎与行为监管三位一体的金融监管理念框架,其中中美两国重视金融科技的宏微观审慎监管,英国则侧重金融科技的行为监管。2016年以来,以监管科技为首的金融科技创新应用的快速发展,导致金融科技监管呈现出越来越不同于传统金融监管的特征,被视为是修正认知并影响监管实践的重要力量,其中英国强化了监管科技即金融科技监管的认知,继续探索有别于传统监管的监管工具与监管科技创新。美国开始重视金融科技的特殊性,在功能监管的框架下创新金融科技监管。中国则强调对金融科技的宏观审慎监管,探索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对监管的赋能。  相似文献   

5.
微观审慎监管自金融危机以后已无法有效地预防和化解系统性风险,虽我国的金融监管近几年有效性有所提高,可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处于较低的水平。我国亟需引入宏观审慎监管的理念,保障金融体系的稳定,构建宏观审慎监管框架。而宏观审慎正好向金融监管部门提供了一个新的治理金融市场的方向,把监管视角从微观审慎转向宏观审慎,有效地补充此次金融危机所暴露出的监管空白。本文介绍了我国金融监管的发展和现状,并就建立我国宏观审慎监管框架提出建议:金融统计的标准、系统风险度量、系统重要性机构因其独特的性质需要差别化要求,最后对中央银行行使宏观审慎监管职能的优劣做出了相关分析。  相似文献   

6.
本文从国际金融危机教训总结角度入手,分析了我国宏观审慎监管的必要性与紧迫性,从我国中央银行应对系统性风险的天然优势出发,对我国央行履行宏观审慎监管职能的可行性与现实性进行了逻辑判断。最后,针对我国金融监管现状,提出可行性对策建议,注重宏观审慎监管、切实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维护我国金融稳定。  相似文献   

7.
本文通过分析欧美金融监管改革的主要逻辑和理念特征,揭示了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最新进展和发展趋势,认为我国应从完善宏观审慎监管体系,继续坚持全面覆盖的监管理念,推进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和体制改革,优化金融创新活动监管,将消费者利益保护纳入金融监管范畴等方面入手,进行金融监管改革,促进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  相似文献   

8.
金融监管制度作为规范金融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在国际金融危机后呈现出组织架构逐步向统一监管过渡、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相分离、加强消费者保护、强化中央银行职权等特征,我国现有分业监管体制与当前金融创新、金融业混业经营不相适应,同时分业监管的政策目标之间存在一定冲突.我国应借鉴国际经验不断更新监管理念,完善监管体系,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正确处理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之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9.
全球金融危机后,欧美英等国家和地区在金融监管改革中均赋予了中央银行宏观审慎监管职能。从理论上分析,加强中央银行宏观审慎监管职能是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和有效实施货币政策的需要。构建我国逆周期的金融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应明确中央银行履行宏观审慎管理职能的法律地位,赋予其开发宏观审慎政策工具和监管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权力,并建立宏观审慎与微观审慎的协调机制。  相似文献   

10.
对当前中国金融宏观审慎监管组织模式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华 《西南金融》2010,(8):15-17
综合经营趋势下新风险和监管空白引致的复杂系统性风险隐患是构建宏观审慎监管的内在要求,金融危机后国际规则和金融监管体制变革是催生中国金融监管体制进一步完善的外在压力。当前中国金融宏观审慎监管组织模式构建应充分考虑中国金融监管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和宏观审慎监管目标等要素,在保留现有分业监管体制下,建立监管部门和中央银行、财政部之间正式的监管协调制度,加强对系统性风险的宏观审慎监管。  相似文献   

11.
自2007以来,英国出台了多项金融监管改革方案,一方面应对金融危机的冲击,另一方面致力于构建保障金融体系长期稳定的机制。在新的金融监管框架中,金融监管权力重新回到英格兰银行手中,在英格兰银行内部设立金融政策委员会,并设立审慎监管局和金融行为局,分别负责宏观审慎管理、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监管以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英国新的金融监管体制的有效性尚需进一步观察,但其加强宏观审慎管理、提高中央银行监管权限和地位、强化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理念,值得我国在完善金融监管体系中关注与借鉴。  相似文献   

12.
李凤雨  翁敏 《西南金融》2014,(11):51-54
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英国政府反思了三方监管体制(财政部、英格兰银行、金融服务局)的弊端,对金融监管体制进行了进一步的改革。改革思路是加强英格兰银行在金融稳定的作用;赋予英格兰银行开展审慎监管的核心职能;加强对金融机构的行为监管,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金融消费者的教育。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与英国金融监管体制存在较大差异,但监管目标却一致。借鉴英国改革思路,我国金融监管改革的思路可以是:明确金融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行为监管的区别;加强监管协调机制;做好金融消费者教育,保护市场公平;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  相似文献   

13.
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法案是美国对金融监管制度的全面反思,法案在强调银行业微观审慎监管的基础上,更加重视宏观审慎监管的力度。通过设立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扩大美联储职能,加强金融衍生品监管,提高消费者保护等措施,美国的审慎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4.
本文系统梳理了金融危机前日本金融监管架构的变迁史,指出从组织架构考量,日本是典型的金融厅一体化监管模式,并分析了日本金融监管架构中金融厅与央行和财务省分工与合作关系的具体形式。在此基础上,本文归纳了2008年金融危机后日本加强宏观审慎监管的措施。最后,本文提出了借鉴日本金融监管架构改革的四点启示:一是金融监管体制设计应尽可能避免职能冲突;二是完善监管制度应注意提高监管透明度,及时评估并适时披露监管制度改革的效果;三是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过程中应重视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四是宏观审慎应于法有据、明确分工、加强协调。  相似文献   

15.
区域金融监管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能配置,即区域金融监管体制问题的实质,是区域金融公共产品的供给模式选择及其动态调整.在当前区域金融体系、特别是县域金融体系不断建立完善的情况下,应当统筹考虑货币信贷政策实施、微观审慎监管、金融稳定和金融服务之间的交叉效应,整合县域金融监督管理职能,实现统一监管,从而提高县域金融监管效能.  相似文献   

16.
世界主要国家金融监管体制的演变及我国的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彭绍钧 《南方金融》2005,(10):25-27
伴随着世界金融的不断发展,世界各国纷纷改革原有金融监管体制,向统一、混业的监管方向发展,以适应金融集团化发展的需要。面对金融发展趋势,本文提出,我国也应当适时调整监管架构,成立金融监管委员会:统一协调相关监管机构;研究实施金融集团的监管。  相似文献   

17.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审慎经营”、“审慎监管”理念已深入人心。目前,在我国金融监管不再是要不要审慎监管问题,而是怎样实施的问题。对此本人认为实施审慎监管的基本策略是在制定审慎标准基础上,完善监管指标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  相似文献   

18.
网络金融与金融监管的协调性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网络金融是信息技术和网络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而金融监管则是防范金融风险进而维护一国金融安全的内在要求,但二者之间冲突与协调并存。本文以英国的法律体系作为执法原则,审慎的监管思想为监管基础,功能性的金融监管为监管方式,构建了一个新型的金融监管框架,以缓解网络金融与金融监管的冲突,实现网络金融与金融监管在协调中发展的目标。  相似文献   

19.
网络金融是信息技术和网络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而金融监管则是防范金融风险进而维护一国金融安全的内在要求,但二者之间冲突与协调并存.本文以英国的法律体系作为执法原则,审慎的监管思想为监管基础,功能性的金融监管为监管方式,构建了一个新型的金融监管框架,以缓解网络金融与金融监管的冲突,实现网络金融与金融监管在协调中发展的目标.  相似文献   

20.
英国金融监管改革新架构及其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07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英国推出了一系列金融监管改革措施。2009年,保守党上台后推行了更为系统和严格的改革方案,打破了英格兰银行、金融服务局(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FSA)、财政部"三权分立"的监管模式。FSA将被分拆,其相关职能将由央行框架内的三个机构承担,英格兰银行被赋予全面监管的权力;在微观审慎监管层面,采用"双峰监管"模式,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同时设立了特殊处理机制以应对突发事件。英国的新监管框架对我国金融监管强化宏观审慎和微观审慎监管相结合、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设立特殊处理机制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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