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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84 毫秒
1.
发展和完善中国保险经纪人制度,既是中国保险市场与国际保险市场接轨的需要,也是增强我国保险业的国际竞争能力,促进保险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保险经纪人因其独特的市场职能,在整个保险业发展中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但目前我国保险经纪制度的发展十分缓慢,尚存诸多矛盾和问题,未能发挥出经纪人制度本身应有的功效,阻碍了保险业的快速发展。文章通过对保险经纪人制度的剖析,确立了保险经纪人制度有利于改变投保人(或被保险)在保险市场上的劣势地位,有利于促进保险公司规范化经营,加快保险市场的深度开发和保险产品的创新。并从品牌建立、经营管理、法律规范、保险监管等方面探讨了如何发展和完善我国保险经纪制度。  相似文献   

2.
发展和完善中国保险经纪人制度,既是中国保险市场与国际保险市场接轨的需要,也是增强我国保险业的国际竞争能力,促进保险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保险经纪人因其独特的市场职能,在整个保险业发展中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但目前我国保险经纪制度的发展十分缓慢,尚存诸多矛盾和问题,未能发挥出经纪人制度本身应有的功效,阻碍了保险业的快速发展。文章通过对保险经纪人制度的剖析,确立了保险经纪人制度有利于改变投保人(或被保险)在保险市场上的劣势地位,有利于促进保险公司规范化经营,加快保险市场的深度开发和保险产品的创新。并从品牌建立、经营管理、法律规范、保险监管等方面探讨了如何发展和完善我国保险经纪制度。  相似文献   

3.
在公务车定点保险中引入保险经纪公司,是云南省2010年的一项新举措,本文系统介绍了保险经纪人的起源及发展、保险经纪人的作用、我国保险经纪人现况以及我国对保险经纪人的相关法律规定等内容,为大家提供参考和借鉴。  相似文献   

4.
良性运行的保险市场需要有一套完善的保险法律制度。本文通过对我国现行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为核心的保险法律制度的分析,指出我国保险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对维护保险合同当事入和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保险公司具有最低偿付能力等作了准确、具体的规定,但是在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概念、告知义务等方面还存在着不完善的地方,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并针对现状提出了完善我国现行法律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5.
杨涛 《中国保险》2002,(1):58-60
自1995年10月1日<保险法>颁布实施,1996年制定<财产险法定分保条件>和<人身险法定分保条件>以及相应的<分保业务实施细则>后;我国保险管理机关又先后颁布了<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保险经纪人管理规定(试行)>、<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和<保险公估人管理规定(试行)>其中有一部分条款是对我国再保险业的法律规定,对于我国建立公平有序的再保险市场和促进我国再保险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保险法>制定的时代背景与现在的现实相差较大,越来越多的保险法规条文难以解决现实中的相关问题,因此许多地方有待调整与修正,鉴于保险监管机关必须以法律为依据履行监管职责,按照法律授予的权限、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监管,所以如果法律不适应或不完备,就应当首先修改和完善法律.否则,再保险业的监管要么是缺乏效率和松懈的,要么就是政府干预过多的.在此就我国再保险业法律规范中的一些问题提出自己的拙见.  相似文献   

6.
论保险个人代理人的法律地位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我国,由于保险个人代理人的法律地位不明确,保险个人代理人的违规行为层出不穷。现实中的保险个人代理人既不属于《保险法》规定的个人代理人,也不属于保险公司的正式员工,处于“边缘人”的尴尬境地。因此,迫切需要通过立法解决个人代理人的法律地位问题,明确委托代理关系,对个人代理人实行有效的监管,完善其独立责任。  相似文献   

7.
田晨晨 《海南金融》2012,(10):47-49,53
经济补偿是保险最基本的功能,从本质来说,保险的意义就体现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向“保险受益人”①支付保险金,补偿其损失。为切实维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保险受益人法律地位的确定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基于我国现行《保险法》相关规定,对保险受益人的法律地位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8.
张冠群 《当代金融研究》2016,2016(3):109-124
我国台湾地区2015年公布修正之“保险法”,于第163条第6至8项将保险经纪人之善良管理人注意义务、忠实义务及说明义务内容予以具体明文,“保险经纪人管理规则”亦焉之配合修正。此次修正将旧“保险经纪人管理规则”关于保险经纪人应负之“善良管理人注意义务”提升至法律位阶层次,当值肯定;对分析报告提供义务,亦参采德国法与欧盟保险中介人指令之精神,纵其立法体例及违反义务效果不明一事,仍属妥适;另为防止利益冲突,课予保险经纪人对要保人或被保险人之忠实义务,纵或有争议,仍与IAIS核心监理原则一致,于目的与方向上均值肯认。惟因报酬揭露义务目的不达、立法体例之未臻妥适、义务违反法律效果之不明及整体利益冲突管理规定之欠缺,致关于保险经纪人利益冲突防止机制,欠缺总体性之制度设计,尚有修正之必要。  相似文献   

9.
证券经纪人已成为我国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证券经纪人的发展,证券经纪人相关纠纷不断涌现,凸现其法律地位模糊、法律责任界定不明等问题。为此,本文探讨了证券经纪人制度相关模式、现实状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分析了其与证券公司、客户之间的基础法律关系,提出规范发展我国证券经纪人制度的若干监管建议。  相似文献   

10.
在我国的国际贸易实务中,关于海上货物保险合同主体的法律制度适用《海商法》的特别规定,但关于保险利益的法律制度则出自《保险法》的一般规定,这就导致了法律制度与现实经济交易之间产生了严重的脱节现象。新近修订的《保险法》因为对保险利益在时间效力上的重构而可望对现实海上货物保险的实践产生积极影响。  相似文献   

11.
中国台湾地区寿险营销员制度沿革 1962年,台湾地区寿险业开始准许设立民营保险公司,规定必须由经登记管制的保险代理人或经纪人销售保险.由于管制严格,保险代理人与经纪人的数量有限,难以满足保险公司实际业务需要,台湾地区主管机关在1963年规定: "凡为寿险公司承揽业务者,均可领取佣金,无须办理登记手续",此后,保险营销员制度开始在台湾地区兴起.  相似文献   

12.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剧,我国保险业必然面临作为欧美保险业发达产物的保险经纪人制度带来的巨大挑战,再加上一贯处于市场弱势地位的投保人对自身利益维护的呼声日益强烈,以及旧的保险市场竞争秩序的急待完善,迫切要求保险经纪人这一符合国际惯例又代表投保人利益的新鲜血液的引入。一、对保险经纪人监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相似文献   

13.
再造保险经纪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建立与完善保险经纪法律法规体系 加强和完善对保险经纪人的监督与管理 建立和完善保险经纪人的资格审定制度 健全保险经纪人的培训制度  相似文献   

14.
市场退出的制度缺陷近年来,我国问题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逐步走向规范化,在一定程度上做到了有法可依。但从总体上来说,我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立法还是十分滞后。市场退出法律制度存在缺陷。目前,我国对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缺乏统一、详细、可操作性强的法律规定,法律条文过于简单、粗糙和分散,相互抵触和法律真空的情形并存。缺乏专门的存款保险制度。我国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至今仍未出台,存款保险的职责实际上是政府承担的。商业银  相似文献   

15.
投资型保险合同不同于传统保险合同,前者涉及保险与委托双重性质法律关系,后者主要由保险法律关系构成。但是,此种差异并不否定投资型保险的保险属性,其“投资”功能实为保险“保障”功能之增益。投资型保险合同在实践中主要涉及以下问题:各方权利义务关系配置、投资账户法律地位与投资资金运作监管、保险交易稳定性与保单效力维持、保单现金价值与投资账户价值归属等。关于各方权利义务关系配置,投资型保险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根据投资型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险法律关系和委托法律关系,分别适用《保险法》《民法典》合同编关于委托合同的规范。《保险法》未规定投资型保险投资账户资金归属,此类问题可通过理清投资账户法律地位,制定个性化的投资账户开立方案来解决。对于具有“财产隔离”效果的投资账户,该账户资金虽不同于保险公司的自有资金,但保险公司运用投资账户资金的行为仍应遵循保险资金运用的法律规定。《保险法》对投保人解除权的规定突破了合同拘束力理论,应结合诚实信用原则检视投保人行使“任意”解除权的目的与后果,增设被保险人同意作为投保人解除投资型保险合同的限制条件。  相似文献   

16.
受益人是保险理论与实践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法律术语,我国《保险法》对受益人作了初步规定。但是,相对于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的迅猛发展,与受益人相关的理论准备、还是立法司法都显得不足,致使保险理论与保险实践产生一些不协调的问题。本文从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的实践工作出发,尝试对其中存在的问题作些探讨,对现行保险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若干意见和建议。  相似文献   

17.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剧,我国保险业必然面临作为欧美保险业发达产物的保险经纪人制度带来的巨大挑战,再加上一贯处于市场弱势地位的投保人对自身利益维护的呼声日益强烈,以及旧的保险市场竞争秩序的急待完善,迫切要求保险经纪人这一符合国际惯例又代表投保人利益的新鲜血液的引入。  相似文献   

18.
一、保险经纪人 保险市场与其它市场一样,包括买方和卖方,还有为保险服务的中间人.保险中间人,也称保险中介,是指向保险人和投保人提供有关保险知识,最后保险人和投保人达成保险契约并提供相关服务,一般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保险经纪人管理规定(试行)>第二条指出:"保险经纪人是指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有限责任公司."  相似文献   

19.
保险中介行业产生于保险交易的需要,是保险市场专业分工的产物,其功能主要是信息传递,充当保险交易双方的桥梁.在欧洲,中介是保险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以实行保险代理和经纪制度的英国为例,英国法律规定: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权益,保险公司不能直接承保业务,必须经过保险中介接受业务.所以,英国的保险代理和经纪行业非常发达,保险公司的业务来源基本上依靠代理人和经纪人.但在我国,尽管保险中介行业发展较快,但消费者对保险中介行业的认识和了解仍然不足.  相似文献   

20.
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维持正常的经济秩序和公平竞争,发展保险经济人制度是一条重要的途径。保险经纪人制度的委托代理关系,实质上就是居于信息优势的保险经纪人和处于信息劣势的投保人之间的关系。保险经纪人制度出现的种种问题,根源在于投保人与保险经纪人之间存在利益矛盾和信息不对称。对此,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和引导,促进此项制度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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