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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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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宋霞 《涉外税务》2003,(10):71-73
新的<企业会计制度>中对企业金融投资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案,与税法有关条文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投资所得的确认计量有许多不同,从而使得会计税前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产生了很大差异,为了避免会计人员进行纳税申报或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出现差错,本文就企业金融投资业务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异同进行了比较分析,旨说明此类业务所涉及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问题.  相似文献   

2.
2012年4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对影响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若干问题进行了明确,厘清了困扰企业多年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过程中工资总额确定、企业筹建期的招待费、不征税收入的税收待遇、税收与会计差异处理原则等重要问题。本刊特别约请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辛连珠教授对15号公告进行连载解读,敬请关注。  相似文献   

3.
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是企业应税所得的重要内容。由于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与所得税处理不一致,导致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该差异通过《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进行反映。本文依据《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的设计原理,结合会计和税法的规定,对该表的填报方法进行了解析,明确了应当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规定,无论债权人还是债务人均不得确认债务重组收益。但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并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号,以下简称《办法》),既要求将债务重组所得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也允许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应纳税所得额,与会计处理的差异很大。本文结合实例,试就企业债务重组业务的纳税调整和其账务处理方法作一探讨。一、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方式下的所得税处理[例]2001年3月5日甲企业欠乙企业购货款100,000元。由于甲企业现金流量不足,短期内不能支付…  相似文献   

5.
钱彧 《涉外税务》2004,(12):89-92
预征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按照《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征收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53号)规定,企业预售房地产所取得的预收款可按预计利润率按季预征所得税,待该项房地产销售收入实现后,再按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实际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所得税税额,按  相似文献   

6.
张红 《财政监督》2002,(7):37-37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对于企业股权投资规定存在许多差异,依照会计制度进行的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与依照税法处理有所不同。本试对两差异进行比较。  相似文献   

7.
诚卉 《税收征纳》2014,(6):37-38
财税[2014]34号、财税[2013]52号对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作了特别规定,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后会计上应该如何处理,本文略作分析说明。一、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会计处理(一)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相关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方式,凡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规定条件的,均可按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减按20%征收,以及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相似文献   

8.
侯立新 《会计师》2011,(3):34-37
<正>所得税会计,研究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差异的会计处理,其目的是核算应交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企业应采用资产负债表债  相似文献   

9.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在确认收入、成本、费用、损失并进行损益核算和账务处理,以及进行资产、负债管理等都是按照企业会计制度执行。所以对于确认应纳税所得额过程中,因计算口径和计算时期不同而形成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企业应当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作相应的纳税调整。税务机关对企业所得税检查中的“查增所得额”是指税务机关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包括纳税人已调增的)减去按税法规定应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包括纳税人已调减的)后的余额。  相似文献   

1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8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对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等按照新会计准则规定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收入,可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对于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的与金融负债相关的利  相似文献   

11.
王亚娣 《上海会计》2000,(10):27-28
我国政府发行的国债种类颇多 ,近几年 ,随着我国证券交易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 ,部分国债也开始在证券交易所发行并上市交易 ,成为投资者投资选择的品种。作为有自营业务的证券公司也常将国债列入证券投资组合 ,作为较稳健的投资品种。如何对证券公司自营国债业务进行帐务处理 ,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上市流通的国债有以下两个方面的特性。一方面 ,国债有利息收入免税的优惠。按照我国1994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 :“纳税人购买国债所得的利息收入 ,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国…  相似文献   

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条例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企业所得税实行分月(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办法。由于企业按照会计规定计算的所得税前会计利润与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之间计算口径或计算时间不同而产生差额,在缴纳所得税时,企业应当按照税收规定对税前会计利润进行调整,并按照调整后的数额交纳所得税。 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之间的差额,可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永久性差异,是指在某一会计期间,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法在计算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口径不同所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之间…  相似文献   

13.
政策     
《中国税务》2011,(1):7-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0号) 公告就税务机关检查调增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问题进行明确。公告称,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且该亏损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应允许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弥补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相似文献   

14.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规定,无论债权人还是债务人均不得确认债务重组收益.但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并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号,以下简称<办法>),既要求将债务重组所得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也允许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应纳税所得额,与会计处理的差异很大.本文结合实例,试就企业债务重组业务的纳税调整和其账务处理方法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15.
2010年10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2010年第20号)一文,对税务机关检查调增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税务处理作出规定.2010年第20号公告的出台,查增应纳税所得的税务处理又成为纳税人关注的焦点.笔者从新旧税法对应纳税所得额界定差异,税务处理差异、案例分析以及同虚报亏损来联系如何处罚等角度,来分析税务机关检查调增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处理.  相似文献   

16.
内资企业捐赠所涉及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存在着较大差异而外商投资企业捐赠所涉及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差异较小,因此,本文主要从内资企业的捐赠支出和受赠收入两方面分析其所涉及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的差异。一、内资企业捐赠支出所涉及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差异分析1.内资企业捐赠支出的会计处理。捐赠人捐赠资产,是对企业的一种无偿援助行为,内资企业在会计核算时,不分公益、救济性捐赠和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一律在“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2.内资企业捐赠支出的税务处理。税法对纳税人捐赠支出的限制主要有:①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扣除。②纳税人(金融保险企业除外)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金融、保险企业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在不超过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1.5%的标准以内的可以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予扣除(税法限定其捐赠必须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或各级政府)。社会力量通过国家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的公益组织或国家机关对下列(略)宣传文化事业的捐赠,纳入公益性捐赠范围,经税务机关审核后,纳税人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以内的部分,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相似文献   

17.
资产的税务处理是企业所得税法的主要内容之一。由于资产的会计处理与所得税处理的不一致,导致企业的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存在差异,该差异需要在《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表》和《资产减值项目调整明细表》中进行调整。本文从资产差异的形成入手,结合两个附表的设计原理,对它们的填报方法进行了解析,明确了应当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长期股权投资业务的会计处理依据《企业会计制度》等规定股权投资的税务处理是按照《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等规定来执行。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法两者的目的不同,对投资收益和投资处置损益等的确认时间和范围不同,企业在计算缴纳所得税时,必须分析和处理股权投资业务对于所得税的影响。本文按照长期股权投资业务会计处理程序,逐一分析各个环节会计处理和税法处理的差异,并举例说明股权投资影响下期末所得税的计算及其处理。由于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分为权益法和成本法,本文按两种方法进行讨论。  相似文献   

19.
王丽  王宝玉 《理财》2003,(9):31-32
对有关会计政策变更的所得税会计处理,不少会计工作者认为:如果某项会计政策变更引起应纳税所得额发生增减变化,就必须对所得税进行调整;如果某项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则不需要对所得税进行调整。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一、会计政策变更没有引起应纳税所得额的变动时,即不会引起应交所得税的变动,也不涉及所得税的调整我们知道,应纳税所得额是计算应交所得税的依据,是根据税法规定予以计算确认的,不会因为会计政策变更而发生变动,亦即不会由于企业具体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而让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多交或少交所得税。例一:某公司…  相似文献   

20.
王树峰 《中国外资》2012,(19):137+139
本文以税法与会计准则为依托,在分析二者对会计处理差异原因的基础上,探讨了税法与会计准则异同对会计处理的影响,文章最后提出我国当前税法与会计准则二者应协同发展,为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和会计利润的统一与协调提供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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