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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37 毫秒
1.
人民银行总行于2005年6月1日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签发空头支票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颁布实施了《空头支票行政处罚操作流程》(以下简称《操作流程》),明确规定了对签发空头支票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依据、标准和程序,以及各银行机构应履行的责任,对维护经济金融秩序,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人民银行行政执法工作的逐步开展与深入,《操作流程》和《通知》中的部分条款已不适应目前工作的需要,亟待修订完善。  相似文献   

2.
《金融纵横》2005,(11):57-59
近年来,支票作为经济结算的主要方式,在同城货币结算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空头支票的长期大量存在影响了转帐支票的信誉度,反映了社会信用的薄弱及监管当局对空头支票惩处措施的乏力。2005年6月1日起人总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并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签发空头支票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相似文献   

3.
一、行政处罚有关规章制度的变迁 为保护持票人的合法利益,维护经济金融秩序,促进票据业务健康发展,人民银行于2005年4月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签发空头支票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是对签发空头支票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主体。  相似文献   

4.
中国人民银行于2005年发布的《关于对签发空头支票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施行以来,有力地遏制了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成效十分显著;但也存在行政处罚率普遍较低,大部分签发空头支票行为未受到应有行政处罚的问题。典型案例调查分析笔者研究分析了2014年1~11月某市各商业银行举报的10481份空头支票信息,认为空头支票的形成主要有以下原因:其一,企业法人故意而为。出票人明知账户余额不  相似文献   

5.
由于历史原因,目前对空头支票的处罚由人民银行委托商业银行代为执行,这一程序不符合《行政处罚法》,容易引发诉讼。随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空头支票罚款缴库有关问题的通知》的下发,停止商业银行的代行执法,由人民银行依法全面实施空头支票处罚已是如箭在弦。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去年率先对空头支票执法进行了探索,掌握了一定的实践经验。我们认为,人民银行在建立空头支票执法程序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相似文献   

6.
高靖 《金融会计》2005,(10):53-53
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签发空头支票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从促进支付结算工具健康发展的视角,明确了签发空头支票行为的行政处罚制度,规定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对签发空头支票的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但是对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实施处罚在实际执行中存在一些问题,这将影响该制度的执行。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随着支票在企业和个人间广泛使用,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也随之增加。2005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关于对签发空头支票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人民银行及共分支机构为实施空头支票行政处罚的行为主体。随着空头支票报告逐步增多,被处罚人采取的手段也在不断变化。为了进一步加大对签发空头支票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监督管理力度,建设一个集行政处罚与信息处理于一体的应用管理系统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8.
银发[2005]114号2005年4月30日为保护持票人的合法利益,提高社会信用,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应依法对签发空头支票、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以下简称签发空头支票)的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一)实施处罚的主体资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实施对签发空头支票出票人的行政处罚。《支付结算办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二百三十九条规定停止执行。(二)处罚依据和标准《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相似文献   

9.
自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签发空头支票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实施以来,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认真组织辖区内各分支机构查处签发空头支票及印鉴不符支票违规行为,截至2012年9月底,云南省人民银行系统共报送了签发空头支票违规案件5703件,报送金额51960.33万元,实施处罚5113件,处罚金额6806.63万元,并已缴纳了罚款4218笔,金额1172.52万元,有效地维护了辖区内支付结算秩序。但空头支票的行政处罚工作不仅涉及银行机构还涉及到众多的企事业单位,7年多来,人民银行空头支票行政处罚工作也反映出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突出表现在罚款滞纳金的缴纳问题上。按照《通知》要求,对于逾期拒不交纳罚款的出票人,人民银行可以采取每日按罚款额加处3%的罚款,还可以要求银行停止其签发支票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但停止出票人签发支票的措施因为部分银行不配合而无法落实,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于程序多、罚款额度较小、部门之间协作不畅通等因素造成执行难。  相似文献   

10.
《票据法》和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都规定 :出票人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否则 ,银行可以对其处以罚款。本文就商业银行有无罚款权及对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如何处罚才合法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1.
我国现行票据立法对空头支票的法律效力从不同的角度作了原则性规定,但囿于诸多问题,使得空头支票管理上的"空白"长期难以消除。建议:扩充《票据法》第87条"空头支票"的内涵和外延;完善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确定合理的行政处罚标准;确立人民银行的行政处罚主体资格,完善行政处罚程序。  相似文献   

12.
《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空头支票、印鉴不符支票和支付密码错误等支票,明确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条款。如:《票据法》第88条和第89条规定,“禁止签发空头支票,支票的出票人不得签发与其预留本名的签名式样或印鉴不符的支票。”《支付结算办法》第125  相似文献   

13.
正为保障支票持票人的合法权益,构建健康和谐的社会信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国人民银行法》《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朝阳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朝阳中支")依托网络平台,开发"沈阳分行空头支票行政处罚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实现对空头支票行政处罚工作的电子化管理。一、系统建设背景目前,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以下简称"沈阳分行")对签发空头支票行为的处罚采用手工方式。由  相似文献   

14.
《中国工会财会》2005,(11):56-56
为保护持票人的合法利益,提高社会信用,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应依法对签发空头支票、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以下简称签发空头支票)的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5.
鞍山分行取消了支票结算不能用于商品交易的规定以后,受到企业的欢迎,支票使用量大大增加,但也发生了不少的空头支票。据了解产生空头支票的原因是: ①有些企业送存其他银行的票据,不是按照规定见到银行收账通知再下银行存款账,而是送存银行就下账,下完账就开支票,结果发生了空头支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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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空头支票行政处罚标准存在的问题 目前,人民银行对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签章不符的支票(以下简称签发空头支票)的违法行为追究行政法律责任,其依据标准是《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即"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相似文献   

17.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对空头支票的定义是:支票的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为空头支票。可见,签发空头支票行为的存  相似文献   

18.
周景影 《济南金融》2007,(11):76-77
<正>一、空头支票行政处罚标准存在的问题目前,人民银行对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签章不符的支票(以下简称签发空头支票)的违法行为追究行政法律责任,其依据标准是《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即"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由此可见,现行处罚  相似文献   

19.
随着支票这一重要支付工具在方便商品交易、加速资金流转方面作用的日益显著,与其有关的经济纠纷和犯罪案件也急剧增加,特别是法律明令禁止的签发空头支票行为屡禁不止。签发空头支票行为不仅严重破坏票据的信用,而且影响金融结算秩序的稳定和票据市场和金融环境的完善,加强空头支票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社会意义。本文通过回顾我国空头支票管理历程,分析了当前我国空头支票管理仍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加强空头支票管理的相关措施。  相似文献   

20.
签发空头支票的出票人不全部是“失信者”,造成空头支票的原因较多,针对空头支票的成因,本文提出了完善票据法律制度、丰富金融工具、扩展金融服务等遏制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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