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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资本市场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加剧了控股股东对中小股东的利益侵占。信息披露作为一种旨在减轻信息不对称程度的机制,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透明度,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本文以2007-2009年深市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检验了信息披露质量对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影响。研究发现,控制相关因素后,信息披露质量与资金占用呈显著负相关,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可以有效地降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进一步研究发现,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越少的公司价值越高,并且相比而言,信息披露质量越高,公司价值也越高。  相似文献   

2.
本文从博弈论的角度,分析了信息披露在上市公司大股东侵占模型中对大股东的抑制作用、对小股东的保护作用以及对监管的促进作用。研究分别构建了基于大股东侵占行为的"大股东-小股东"、"大股东-监管者"的博弈模型,对模型中行动人的均衡策略结果进行了分析。就大股东而言,信息披露因素能够通过影响行动人的收益策略,起到抑制大股东侵占行为的作用;就小股东而言,信息披露能够有效增加大股东的侵占成本,降低小股东的监督成本,并能借助市场作用形成小股东对大股东行为的有效监督,有利于保护小股东权益;就监管而言,信息披露可促进以证券投资机构为代表的市场中介机构不断改善信息披露质量,从而发挥降低监管者成本、提高监管效率的作用。在完美的信息披露制度下,行动人的均衡策略可以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  相似文献   

3.
本文以2011年A+H股上市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审计信息为依据,构建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信息披露质量评价体系,并设置了信息披露质量指数,旨在研究股权结构与上市公司内控审计信息披露质量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股权结构是决定上市公司内控审计信息披露质量的重要因素。具体而言,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比例越大,内控审计信息披露质量越低;第二大股东对第一大股东、第二至第三大股东对第一大股东、第二至第五大股东对第一大股东的股权制衡度越大,内控审计信息披露质量越高。基于此,本文建议上市公司要不断优化股权结构,尽量避免一股独大局面出现,同时应当充分发挥其他大股东对控股股东的制衡和监督作用,阻碍控股股东操纵信息披露。  相似文献   

4.
以2007~2009年被大股东减持的沪深A股上市公司作为样本,运用OLS与Logistic回归方法,实证分析了大股东通过操纵重大信息披露在股份减持过程中的隧道行为。得出了在减持前30个交易日被大股东减持的上市公司有显著的正累计超常收益,但减持后30个交易日则出现显著的负累计超常收益;被大股东减持的上市公司在减持前披露"利好"消息、减持后披露"利空"消息的概率高;民营控股上市公司大股东操纵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概率较高;公司估值(托宾值)越高,大股东信息操纵行为的概率也越大;被减持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ROE)与总资产收益率(ROA)对大股东信息操纵行为的概率不存在显著影响等结论。  相似文献   

5.
陈红  杨凌霄 《上海金融》2012,(2):22-29,116
金字塔股权结构广泛存在于我国上市公司之中,并以其复杂的结构降低公司透明度,隐藏终极股东身份,发挥放大控制权的杠杆效应,加剧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本文以2008年至2010年我国大宗股权转让事件为样本研究金字塔结构与终极股东之间的关系,结果表明金字塔形态特征和内部权力结构对终极股东利益侵占水平存在不同程度的影响。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对大股东的监管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6.
本文研究了大股东与中小股东间的代理成本及弹性信息披露对审计收费的影响。我们发现上市公司不存在两权分离的情况下,大股东持股比例较低时,大股东持股比例与审计收费负相关;大股东持股比例较高时,大股东持股比例与审计收费正相关;两权分离程度较低的情况下,大股东持股比例较低时,大股东持股比例与审计收费负相关;两权分离程度较高的情况下,大股东持股比例较高时,大股东持股比例与审计收费负相关。上市公司弹性信息披露程度越高,审计收费越低;两权分离的存在会削弱弹性信息披露程度与审计收费之间的负相关关系。  相似文献   

7.
储婕 《中国证券期货》2013,(6X):140-140
基于我国深市A股2008-2011年上市公司的经验数据,以深交所信息披露考评结果衡量会计信息透明度,采用有序Logistic回归检验了股权结构、董事会特征和管理层激励等公司内部治理因素对会计信息透明度的影响。研究表明,提高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同时发行B股或H股、扩大董事会规模可显著提高会计信息透明度;两职合一不利于会计信息透明度的提高;独立董事比例和高管持股比例对会计信息透明度无显著影响;公司规模越大、业绩越好,会计信息透明度越高。  相似文献   

8.
本文实证检验了上市公司高管直接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或其同时也在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处任职时(即‘兼任高管’)与公司价值的相关性。通过分析中国A股上市公司2001年至2009年的数据,本文发现存在兼任高管的上市公司,公司价值显著较低。进一步研究显示,尽管存在兼任高管的公司,总资产收益率和销售利润率显著更高,但同时从事了规模更大、频率更高的与担保相关的关联交易,并且发生信息披露违规的可能性也更高。这些结果意味着,尽管兼任高管可以加强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控制,但在新兴市场中,这种行为方便了大股东侵占中小股东利益,最终与公司价值显著负相关。  相似文献   

9.
许罡 《上海会计》2010,(10):12-14
本文以2008年年报中披露开发支出的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通过对强制性披露和自愿性披露界定,实证分析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特征对研发信息自愿性披露的影响,结果发现,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越高,研发信息的自愿披露水平越低,公司盈利能力越强,研发信息的自愿披露水平越高。公司规模、独立董事的比例与研发信息的自愿披露程度不相关。据此提出了有关建议。  相似文献   

10.
中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机制评价及信息披露指数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借鉴中外有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研究成果和法律法规,以信息透明度为核心选择信息披露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三项评价指标,依据实证调研的数据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进行统计分析并作出初步评价。中国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及信息披露指数上的表现均不尽如人意,并且具有明显的不平衡性。分属不同行业、第一大股东性质不同、分属不同省区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状况总体偏差,信息披露指数比较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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