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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罗廷明 《会计师》2010,(10):42-43
<正>一、引言企业并购是企业之间的执行合并收购的行为。企业合并是指两家或更多的独立企业合并组成一家公司,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更多的公司: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合并各方都解散,称为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被吸收的公司解散,称为吸收合并。收购是企业通过现金或股权方式收购其他企业产权的交易行为。  相似文献   

2.
企业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合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企业合并是指两家或更多的独立企业合并组成一家公司,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更多的公司,但也有小的公司并购大公司的成功案例.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可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被吸收的公司解散,称为吸收合并.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合并各方解散,称为新设合并.  相似文献   

3.
<正>一、企业合并的定义我国公司法规定,企业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变为一个公司的行为。其形式有两种:一是吸收合并;二是新设合并。吸收合并是指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加入本公司,被吸收的公司解散。新设合并是指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合并各方解散。由于会计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会计意义上的合并还包括控股合并。控股合并指一家企业买入或取得了  相似文献   

4.
纪宏奎 《税收征纳》2010,(10):32-33
实践中,企业为了有效整合市场资源,壮大企业块头等目的,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方式以实现与其他企业重组。所谓吸收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时,其中一个企业吸收了其他企业而存续,被吸收的企业解散。所谓新设合并是指两个以上企业并为一个新企业,合并各方解散。  相似文献   

5.
企业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合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企业合并是指两家或更多的独立企业合并组成一家公司,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更多的公司,但也有小的公司并购大公司的成功案例。我国《公司法》规  相似文献   

6.
程晓远 《会计师》2013,(1):16-17
<正>并购是兼并和收购的简称。兼并通常是指一家企业以现金、证券或其他形式购买取得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丧失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并取得对这些企业决策控制权的经济行为。而收购是指企业用现金、债券或股票购买另一家企业的部分或全部资产或股权,以获得该企业的控制权。企业并购可以促成有限资源更为合理的流动,并获得规模经济效益。一、并购的分类根据并购的法律形式,企业并购可分为吸收合并、新设合并和控股合并。吸收合并是指并购方通过企业并购取得被并购企业(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全部净资产,并购后注  相似文献   

7.
企业并购是企业兼并与收购的简称.在公司法里定义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如A、B俩公司,A公司吸收B公司为吸收合并,B公司因之解散;A、B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A、B公司均解散,则为新设合并.而一般意义上的企业并购除公司法定义之外还包括股权和资产的购买(纯粹以投资为目的而不参与营运的股权购买不包括在内),并且此种购买不以取得被购买方全部股份或资产为限,仅取得部分资产或股份亦可.所以,在这里我们将企业并购定义为:企业为获得其他企业的控制权而进行的产权交易活动,它的核心内容是企业产权关系的转移.企业并购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是企业发展过程中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  相似文献   

8.
江希和 《财会学习》2006,(12):58-60
国税发[2000]119号文(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将企业合并定义为:……被合并企业(指一家或多家不需要经过法律清算程序而解散的企业)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给另一家现存或新设企业(以下简称合并企业),为其股东换取合并企业的股权或其他财产,实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依法合并.可见,企业合并实质上是被合并企业将整体资产的产权转让给合并企业,或被合并企业股东以放弃被合并企业股权为代价获得合并企业的股权,其合并的方式有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因此,企业合并的所得税处理实际上主要是解决三个问题:一是被合并企业资产转移是否作为销售处理;二是合并企业对收到的资产的计税成本确定;三是被合并企业的股东权益的转换或转让是否计税问题.  相似文献   

9.
外资采用并购方式进入东道国,其原因可从毛蕴诗教授在《公司经济学》一书中认为并购的优点有:迅速的进入生产和市场,大幅度的降低企业扩展的风险和成本,易于实现多样化的经营,利用被收购企业的技术等。可以预见的是,外资并购在我国并购的问题存在,对该行为的监督机制的建立不可避免了。一、外资并购含义的探悉1.并购含义的探悉。根据国务院1993年4月22日颁布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四章的规定,上市公司的收购是指任何法人通过获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而取得该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行为。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公司收购是指通过公开购买一家公司的股份而获得对该公司控制权的行为。广义的兼并包括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此外,也有学者将“MERGER”译作“合并”,但是,根据我的观察,目前很多学者都将其译作“兼并”而将“NSOLIDA-TION”译作“合并”,这可能是为了适应我国的公司法的规定。因为我国公司法将合并分为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新设合并即A B=C,吸收合并即A B=A或B,而通常的都将新设合并排除在了并购的范围之外,主要原因是新设合并主要依据公司法或企业法来调整,而不会涉及收购另一家的股份而仍存在原收购的公司或企业的资格问题...  相似文献   

10.
并购重组涵义简介 并购的内涵非常广泛,一般是指兼并(Merger)和收购(Acquisition),简写M&A。兼并又称吸收合并,指两家或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更多的公司。收购指一家企业用现金或有价证券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票或资产,以获得对该企业的全部资产或某项资产的所有权,或获得对该企业的控制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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