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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71 毫秒
1.
在信用证交易中,受益人提交的单据虽然表面上与信用证条款完全相符,但如果单据是伪造的,或单据所代表的货物存在严重瑕疵,对开证行是否还坚持信用证自治原则对受益人付款这一问题,国际商会UCP500没有对信用证欺诈作出规定.  相似文献   

2.
信用证欺诈是指信用证受益人利用信用证的独立抽象性原则和单据交易原则 (即《UCP5 0 0》所确立的信用证是独立于其所基于的商务合同之外的自足的法律文件 ,银行只审核单据而对单据所代表的货物或服务不负责任 )所带来的弊端 ,伪造与信用证要求相符的单据 ,或装运与单据描述不符的假冒、伪劣货物而骗取银行资金的行为。信用证机制被认为是国际商业界的天才创造 ,它保持了信用证的流通性。对受益人而言 ,信用证与现金几乎毫无二致。开证行向受益人开出信用证就等于把现金放到受益人的口袋里 ,开证行的付款是终局性的 ,不得行使追索权和抵…  相似文献   

3.
某受益人向中国银行山东分行(下简称我行)提交了一套信用证项下的出口单据,该信用证是不可撤销的自由议付信用证,有效地在中国。经审核单据,我行认为单据合格,遂按信用证规定的寄单方式向开证行寄送了单据。  相似文献   

4.
信用证的种类比较多,现在按照不同的分类方法介绍几种常见的信用证。首先,按信用证的性质来分: 1、是否需要发货单据。 (1) 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L/C)受益人在使用信用证时,必须递交规定的汇票随同发货单据。这种信用证适用于国际贸易。 (2) 光票信用证(Clean L/C)受益人除出具收据或汇票外,不需提供其它单据。这种信用证主要用于非贸易项下定期定额支付经费(如驻外使馆的经费等)。  相似文献   

5.
回顾案例经过,透过信用证条款和受益人提交的全套单据,能够发现该笔信用证开立的前前后后均存在诸多风险点。  相似文献   

6.
潘琦 《中国外汇》2010,(13):60-61
在进口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如果信用证项下要求的单据包括全套提单,当正本单据尚未收到而货物已到港时,为避免昂贵的仓储费用,进口商可以向开证行申请出具以承运人为受益人的提货担保。承运人凭提货担保向进口商先行交付货物,待信用证项下单据收到后,再以正本提单换回提货担保。  相似文献   

7.
缪烨 《中国外汇》2024,(1):70-71
<正>对于有融资、贴现等特殊结算安排的信用证业务,在确定单据应寄往指定行还是开证行时应充分考虑受益人诉求,结合信用证条款和实务经验做出更符合受益人利益的寄单选择。对于有指定银行的信用证,寄单地址的选择一直是交单行重要的风险防控环节之一。在信用证实务中,单据直寄开证行可以减少单据寄送的中间环节,使开证行能够更早地收到单据,申请人可以尽早提货。  相似文献   

8.
李金泽 《新金融》2001,(10):31-32
议付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信用证,它指开证行允许其他银行买入汇票和单据的信用证,即议付信用证项下的受益人向某一指定银行或任何银行交单议付的信用证,通常在单证相符的条件下,银行扣取垫付利息和手续费后,立即将货款垫付给受益人,UCP500就议付信用证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有一定的规定,但是在议付行与受益人的关系上则缺乏明确而系统的规制,尤其是有关议付行向受益人(出口商)索偿的问题未有涉及,这给受益人和议付行维护其权益,预见其行为的法律后果带来了不便,本拟对议付行向受益人索偿的法律问题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9.
论信用证单据不符点及银行可选择的处理方式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正> 一、常见的信用证单据不符情况 对受益人来说,确保“单证一致,单单相符”是信用证最为本质和最为核心的观念。只要单证和单单表面相符,银行便付款。也就是说,单证一致,货不好也能获得货款;单证不一致,货再好,也不能得到货款。所谓“单证一致,单单相符”是指,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完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要求,而且所有单据之间也要一致并且相符。所谓表面相符一般是指,单据和信用证之间,以及所有单据(如提单、发票、汇票、保险单等)之间,在单据类型、单据数量、内容描述等方面完全相符或无相互矛盾现象。  相似文献   

10.
信用证上的申请人为A公司,且未注明:第三方单据可接受。要求提交FCR和产地证,且对FCR和产地证上的收货人未做规定。受益人提交的FCR显示:CONSIGNEDTOBCOLTD,产地证上的CONSIGNEE:BCOLTD。请问受益人提交的单据是否构成不符点?  相似文献   

11.
《中国外汇》2008,(4):25
信用证是当前国际贸易业务中运用较广的一种结算方式。信用证实际上就是银行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只要受益人提交了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开证行或其指定的银行必须向受益人付款。由于信用证下开证行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且付款的前提是相符交单。那么,相符我单将关系到信用证能否最终顺利承付。但在国际贸易实务中,不符单据往往多于相符单据。“不符点”成为国际贸易进行信用证结算最为常见的词汇,也是国际贸易交往中诸多“陷阱”之所在。  相似文献   

12.
信用证拒付时如何处置提单是个挑战。信用证拒付,必定涉及单据的所有权。国际商会在R482中指出:“付款之前单据所有权属于受益人,准确地说是交单人。”换言之,单据在未获得开证行承付以前,开证行有代为妥善保管的义务,否则将失去宣称单据不符的权利。信用证拒付时,开证行对提单的保管、背书、转递及退回,特别是开证行抬头和开证行指示抬头提单的处置,须格外谨慎。  相似文献   

13.
第一受益人最好不要替换第二受益人除汇票和发票以外的单据,如果因替换了单据而有不符点被开证行拒付,转让行将会对第二受益人承担责任。背景2012年2月23日,湖北C进出口有限公司委托M银行为其开立一笔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即期议付信用证,金额为USD181000.00,受益人为  相似文献   

14.
交单行是将单据寄往指定银行还是直接寄往开证行,取决于对信用证条款和开立背景的准确把握。指定银行是指信用证可在其处兑用的银行。如果信用证中规定了指定银行,而交单行又不是该指定银行,则受益人和交单行必须做出选择,是将单据寄往指定银行还是直接寄往开证行。在某些隋形下,受益人选择直接向开证行交单将会面临风险。  相似文献   

15.
在国际贸易实践中,信用证欺诈形式多样,按照欺诈人地位的不同大致可以分为开证申请人欺诈、受益人欺诈、开证申请人联合受益人欺诈以及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共同欺诈。诈骗的手段主要是利用假信用证欺诈、利用技术性条款欺诈、伪造单据欺诈和借用第三方欺诈等。  相似文献   

16.
1998年4月6日国际商会以590号出版物的形式公布了《国际备用信用证惯例》(International Standby Practice,以下简称ISP98),并于199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ISP98主要适用于担保类型的备用信用证和保函或其他类似的担保文件,在进出口贸易、国际工程承包等领域,备用信用证是为买卖双方所普遍接受和认可的信用担保形式。在“交易单据化”的今天,备用信用证下受益人与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最终都要通过各种“单据”来实现。本文试图通过对ISP98的解读,分析其对单据审核的一些规定。  相似文献   

17.
王瑛 《金融会计》2011,(11):36-37
信用证是商业银行根据申请人(进口商)的要求,向受益人(出口人)开立的一种有条件的书面付款保证,即开证行保证在收到受益人交付全部符合信用证规定单据的条件下,向受益人或其指定人履行付款的责任。因而,信用证结算是依据银行信用进行的,对进出口双方来讲都具有安全保证,是一种风险较小的结算方式,是目前商业银行国际业务中最主要的业务品种。  相似文献   

18.
范永明 《中国外汇》2011,(13):56-57
案情回放国外开证行A银行开出一份以国内B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金额为USD200000.00,系自由议付信用证。信用证在42C栏位显示,汇票付款期限为见票后90天。B公司收到信用证后,将信用证规定之单据交给国内C银行申请议付。C银行审单确认无误,对单据作了议付,并代B公司缮制了一份汇票连同单据一并邮寄给A银行。A银行拒付,理由是汇票上的付款期限为即期,与信用证要求不符。后B公司又向A银行提  相似文献   

19.
闫燕妮 《海南金融》2009,(4):58-61,71
严格相符原则是信用证运行的基石,是银行审核单据的标准,为信用证的高效运作提供了制度保障的同时银行审单标准的严格相符也给受益人带来诸多不利。本文通过解读UCP600中严格相符的规定,结合具体案例分析受益人的困惑与出路。  相似文献   

20.
国际贸易中的跟单信用证,根据不同要求,往往列明需由卖方(受益人)提供的各种单据。其目的在于证明所需货物已经发运,债权业经办妥转移手续,所发货物的价值若干,等等,这些都是买方(开证申请人)最关心的问题。跟单信用证中最基本的单据是发票和货运单据。但是由于商品的种类、成交价格条件和有关进口国的法令、规定等的不同,信用证还会提出各种需要的证明单据。下面介绍的是一些常用的单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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