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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11年,我国政府采购规模就已突破1万亿元,占全国财政支出的10%,但同时,在我国政府采购领域,普遍存在采购效率不高、采购价格较高等问题。对此,中国社科院最新发布的2013年《法治蓝皮书》指出,地方政府采购价格虚高问题十分突出,有八成政府采购商品高于市场平均价,56.1%的商品高于市场平均价1.5倍。令人担心的是,中国政府采购规模未来还将不断增加,有望达到GDP的15%-20%,中国在成为全球最大的公共采购市场之后,如果还是乱象丛生,那将成为国家之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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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来,宁晋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始终把政府采购工作当作推进财政支出改革、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积极稳妥、逐步规范”的指导思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勇于探索,精心运作,切实加强基础工作建设,积极拓展新的采购领域,实现了政府采购向乡级延伸和政府采购管理与政府采购业务的分离,进一步完善采购程序、规范采购行为,实现了政府采购工作向程序化、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新跨越。
我县从1999年推行政府采购,当年实现政府采购额68万元,以后逐年向定点办会、定点加油、办公设备、教学仪器、汽车、锅炉、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等采购领域拓展,到2005年政府采购规模已达4118.3万元,比预算节支602.8万元,节支率12.8%。1999年至2005年,6年间累计实现政府采购额12739.9万元,年均递增率为139.2%,比预算15552.7万元节约2812.8万元,节支率为18.1%。节约了大量财政资金,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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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政府采购效率是指完成政府采购活动的时间和速度。《政府采购法》颁布一年多来,全国各地认真学习,并根据政府采购法加以贯彻实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2003年采购规模实现了1500亿元,2004年预计达到2000亿元。政府采购制度能够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廉政建设。客观地说,采购人、供应商对政府采购产生的效益已无可厚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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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法》规定:除了单一来源方式之外,其他采购方式有效供应商不应少于三家。这一规定在县级政府采购活动的执行中遇到了相当大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频繁出现“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况,常常使采购活动陷入窘境。在采购项目不可取消的情况下,要么采购代理机构违法,要么采购人违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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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采购》2005,(3):29-31
自1996年我国试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特别是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以来,我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起到了长足发展。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不断增加,从比较容易操作的小汽车、办公设备逐步扩展到小汽车维修、保险、医疗设备、管理信息系统构建等领域;采购规模不断扩大,2001年全省政府采购规模为10.73亿元,2003年达到25.27亿元,政府采购平均采购支出节约率都在10%以上,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初步堵塞了“人情采购、红包开路”的腐败漏洞,增强了财政的监督职能,提高了财政对支出管理的水平。由于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是一项新生事物,在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尽完善的地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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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不断提高政府采购水平.进步推进依法采购进程.促进我市政府采购事业健康发展,在《政府采购法》颁布三周年之际,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和市审计局于8月至9月期间,联合组织召开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座谈会、政府采购采购人座谈会以及政府采购供应商座谈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