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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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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4):126-128
我国放开外商投资支付机构准入限制央行日前发布公告,明确外商投资支付机构准入和监管政策。欢迎和鼓励外资机构参与中国支付服务市场的发展与竞争。根据公告,境外机构拟为我国境内主体的境内交易和跨境交易提供电子支付服务的,应当在我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公告规定,外商投资支付机构在我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金融信息的存储、  相似文献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2016年9月3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1号)(以下简称"《修法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以下合称"外资三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以下称"台胞投资法")相关行政审批条款进行修改,将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  相似文献   

3.
当前,我国对外开放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以下简称《外商投资法》)确立了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原则,外汇管理部门作为“负责外商投资促进、保护和管理”的部门之一,需要在这一框架下重新平衡外资企业外汇管理的工作目标,建立更具持续性和稳定性的管理框架,夯实跨境资金交易便利性和真实性管理职能,以更好地适应跨境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和维护市场秩序的双重要求。  相似文献   

4.
李飞 《金融博览》2004,(7):48-48
按照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 ,今年 1 2月 1 1日 ,我国对外资零售企业设立的市场准入和资本准入限制将全面放开。零售业开放进入倒计时。4月 1 6日 ,商务部颁布了《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 ,并于今年 6月 1日施行。业内人士分析 ,现在真正到了我们与国际商业巨头短兵相接的时候  相似文献   

5.
在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可以自主举借外债。2003年以前,外资企业对外借债规模基本不受控制;《外债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外资企业外债规模主要受"投注差"限制。虽然有了一定限制,但仍不能从根本上有效控制外商投资企业外债规模。近年来,外商投资企业外债规模尤其是短期外债规模增势强劲,外债余额占比逐年上升,一方面  相似文献   

6.
近期,食品、零售、酒店、医药、化工等领域的外资企业都加码了对中国市场的投资,提速或调整了中国市场的扩张发展计划。尽管疫情来袭,不少消费行业都受冲击,但鉴于对中国市场长远发展的信心,近期,食品、零售、酒店、医药、化工等领域的外资企业都加码了对中国市场的投资,提速或调整了中国市场的扩张发展计划。  相似文献   

7.
《时代金融》2014,(31):20-22
<正>被简称为"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或许是让关注上海自贸区的人最为纠结的一部分。根据总体方案,自贸区内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试点。其中,负面清单的内容被认为是此次自贸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点。负面清单的内容包括中国在自贸区内暂时无法开放的领域。负面清单内投资按原有办法  相似文献   

8.
政策要揽     
《国际融资》2009,(10):70-71
商务部:我国将减少对外商投资股权比例限制 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在9月8日举行的第十三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2009国际投资论坛上作上述表示,为进一步拓展中外合作领域、创新投资方式、优化外资结构,我国将逐步减少对外商投资的股权比例等限制,允许具备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上市。鼓励沿边地区通过开放加快发展。加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边境经济合作区等各类特殊经济区域建设。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大力推进现代服务业、  相似文献   

9.
<正>放宽外资准入中国影院的限制,可以产生"鲇鱼效应",刺激同类影院活跃起来投入市场,积极参与竞争,从而激活市场中的同行业企业。6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数量由48条减至40条,其中在文化领域"电影院、经营需由中方控股"在新版中被删除。这也就意味着,外资在中国内地成  相似文献   

10.
<正>对外商投资的管理制度的改革,让一些外企负责人看到了中国政府在开放市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态度十分明确,改革力度不断加强。2个月前,近40家外资企业在上海集中签约492亿外资项目,它们是中国加速开放的见证者和受益者。6月30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全国版和自贸区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及《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下称"2019版鼓励目录"),可谓中国进一步开放外资的重磅举措,为大量外企加大对华投资注入了强心剂。  相似文献   

11.
(一)实行开放式的投资准入政策,拓宽民间投资领域.一是积极推进以"放宽限制,简化审批、加强服务"为目的的投融资体制改革,为促进民间资本扩张打开体制通道.除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外的所有行业和领域,都应放开,让民间投资或控股经营.  相似文献   

12.
<正>3月21日,武汉市发布的《武汉市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外资12条"),力求突破创新,其内容涉及18个创新点,打造吸引外资的"强磁场"。强调内外资企业平等"外资12条"第一条强调,落实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各区、各部门不得专门针对外商投资准入进行限制。按照内外资企业统一标准、统一时间原则,审核登记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项目的注册申请、业务牌照和资质申请等,确保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对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出让等公  相似文献   

13.
<正>《外商投资法(草案)》将积极地吸引外资的政策,直接进入法律;保障内资外资企业平等待遇;加强与国际投资规则的衔接;全面实行准入前的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简化了外商投资的管理。我参加了国家发改委外资司的《外商投资法》专家意见稿的撰写,也参加了全国人大以及中国法学会组织的这个草案专家的讨论会。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外商投资法(草案)》进行审议,而且  相似文献   

14.
<正>外资管理从生到死"全线审批"的时代正在走向终结,这将释放外商的投资活力,激活中国经济的"一江春水"。日前,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外资企业法》等4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新增"对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将相关审批事项改为备案管理"等内容。"负面清单+备案管理"制度将以法律形式推广至全国。业内人士指出,外资管理从生到死"全线审批"的时代正在走向终结,这将释放外商的投资活力,激活中国经济的"一江春水"。在上海自贸试验区挂牌三周年即将到  相似文献   

15.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管理制度是为完善对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外资企业)的外汇管理而建立的企业外汇登记管理制度。该制度自1996年实施以来,已有20余年的历史。外汇登记管理使外汇管理部门得以详实地了解外资企业投资者构成、注册资本、资金到位、信息变更等情况,对完善外资企业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吸收境外直接投资快速发展,外资企业数量逐年增多,出资形式日趋多样,  相似文献   

16.
<正>"清单"和"目录"同时发布,有利于吸引相关行业全球优质资本和高素质人才进入我国,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动力。6月30日,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2019年版鼓励目录)。  相似文献   

17.
外资企业外债结汇管理是我国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控制外资企业外债流入规模、流人速度和外债投向的重要手段;而创新实施外资企业外债结汇管理方式。则有简化外商投资企业的办事手续、降低经营成本等好处.该文首先探讨了在滨海新区创新外商投资项下外债结汇管理方式的可行性,进而对这一创新及其后续的监管工作做了具体的设想。  相似文献   

18.
<正>日前,我国公布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其中提到关于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外资对证券、基金、期货及寿险的投资比例限制均放宽至51%,且于2021年取消外资股比限制。在前不久举行的第十二届夏季达沃斯论坛上,李克强总理表示,将深化金融服务业开放,将原来规定的2021年取消证券、期贷、寿险外资股比限制提前至2020年实现。  相似文献   

19.
近日,商务部颁布《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放开对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管理。该《办法》是对1999年《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试点办法》的全面修订,将于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根据该《办法》,商业利用外资工作由试点转为正常开放,明确中外投资者在符合《办法》的情况下,可以依法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从事商业流通领域的经营活动。 此外,该《办法》扩大了开放区域,放宽外方投资者股比约束,  相似文献   

20.
<正>外商投资法出台和施行后,有些外资企业反映的"玻璃门""弹簧门"等问题将得到明确解答,中国的对外开放将从"向要素成本要红利"转为"向制度成本要红利"。3月15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这部法律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施行后,外商投资法将正式取代"外资三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与此前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的草案相比,表决通过的外商投资法有几处细微的修改:政府向外资企业采购的范围既包括产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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