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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科学技术不断深入金融行业的背景下,为防范金融科技风险的蔓延,国际上陆续采用了监管沙盒模式对金融科技创新进行监管。本文在分析我国金融科技监管沙盒实施的运作流程和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总结了我国金融科技监管沙盒的实施特点,探讨了我国金融科技监管沙盒存在着准入程序单一化、分业监管带来的非协调性、金融科技创新测试产品的同质化和监管法律的细节未完善等问题,并结合国际上的监管沙盒实施经验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对我国金融科技监管沙盒实施的不足之处提出了设立多元化准入程序和差异化测试时间、打造双峰监管体系、建立监管沙盒信息共享机制和完善金融科技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等改进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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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已成为金融创新和监管创新的主要推动力,也给金融监管带来挑战。英国、印度等国相继推出监管沙盒。借鉴国外发展经验,在监管实施主体层面,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应与地方政府一起构建跨地区监管沙盒合作机制,实现普惠金融;在测试主体层面,以银行业为切入点逐步推广实施,积极引入金融科技公司形成协同效应,鼓励沙盒中的测试企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在金融消费者层面,需要搭建消费者数据共享平台,注重消费者权益保护。未来,中国式监管沙盒需要构建良好的信息传递机制,促进监管能动性的积极转变,实现金融科技与监管创新的协同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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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支持北京率先开展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也表态,探索构建包容审慎的中国版"监管沙盒"。文章从监管沙盒的概念入手,分析了监管沙盒在调和安全与效率的矛盾中发挥的重要作用,研究了央行开展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的意图,并提出了深入研究政策规定、加快项目储备、加强与行业领先企业的技术合作、构建业务诱导型创新机制、服务国家战略重点领域等商业银行应对策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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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研究》2017,(10)
监管沙盒是一种可兼顾金融创新发展与金融风险防范的监管模式,其本质为前准入监管、差异化监管和临时性监管,并提供了金融监管机构与金融创新主体的互动机制,有助于推动金融科技和金融创新的健康有序发展。本文在对监管沙盒的本质特征进行厘清的基础上,对我国引入监管沙盒的必要性与具体的法律制度构建进行深入分析。研究表明,我国可以考虑引入监管沙盒制度,增进金融监管机构与金融创新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减少金融创新的监管成本。结合我国实际,应允许正规金融机构与"准金融机构"申请监管沙盒测试,并明确中央金融监管部门与省级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作为监管沙盒的实施主体。在监管沙盒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应强调底线监管思维,并采取消费者测试库与风险补偿等消费者保护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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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旨在从设立中国金融科技监管沙盒的必要性、可行性分析、机制设计等角度,探讨如何识别有价值的创新、缩短金融科技企业的创新周期并及早发现和化解潜在风险等问题。本文发现,金融科技新业态更具有颠覆性创新特征,采用传统金融监管框架可能会抑制创新,而金融科技监管沙盒是帮助平衡金融科技创新与风险的有效手段。建议参考中国香港的沙盒模式,设立由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牵头、人民银行负责,协调银保监会与证监会具体执行的分业沙盒监管框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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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1日,由于负油价中国银行原油宝美国原油5月合约发生了“穿仓”事件,数万投资者除了血本无归之外还给自身带来了额外的负债。在传统监管模式难以规制创新金融科技企业的情况下,部分金融产品实质上处于监管空白。我国可以借鉴英国“监管沙盒”的实践经验并进行本土化设计,加快构建中国版的“监管沙盒”,以处理好金融创新与风险监管之间的关系,实现创新与监管并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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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与科技的融合发展在深刻改变着金融业态、重塑金融商业模式的同时,也带来了技术风险、数据风险、垄断风险等新型风险。面对新型风险挑战,传统监管面临监管法律滞后或监管真空等问题,由此凸显出对金融科技监管进行顶层设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本文在全面分析了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对监管提出的各种挑战以及现实监管难题的基础上,提出通过"监管沙盒",实现监管者、金融科技企业、消费者等各方的多元共治,进而有效改善监管信息不对称的局面,增强监管机构的权威性,平衡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使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之间不再是"猫捉老鼠"的游戏,而是从博弈走向合作共赢。本文建议由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统筹协调,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出台"监管沙盒"的相关规则,制定一个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统一的"监管沙盒",以实现对金融科技创新的有效监管,在更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提升我国在国际金融科技市场中的竞争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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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盒监管突破传统金融监管的限制,创设出能够化解传统金融规则的守成性、改善传统金融规则的僵化性以及确保现代金融监管更加合理的全新监管空间.虽然沙盒监管能够满足金融效率与安全价值已成为普遍的共识性标准,但其本身存在着滋生权力寻租、测试实验结果真实性存疑、金融创新空间程度有限等内在缺陷.以辩证反思为基础,从引入第三方独立评估、重塑沙盒监管对风险处理的方式、合理分配金融规则制定权等方式切入是完善沙盒监管制度的根本所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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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为国内外监管者所推崇的“监宵沙盒”,究竟是只怎样神奇的“盒子”?中同人民银行在北京率先启动的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正一点一点撩开其神秘纱罩。2020年3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宣布首批6项创新应用经公示审核通过并已完成登记,将向用户正式提供服务。这被业界普遍认为是中国版“监管沙盒”的正式亮相。虽然尚不能将此次试点等同于“监管沙盒”的构建,但确实已在金融科技创新监管方面闪现出了“监管沙盒”的监管理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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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研究》2017,(5)
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有望成为未来影响金融业务模式的重要因素。2016年以来,多个国家和地区相继出台"监管沙盒",以鼓励金融科技发展和金融创新。本文对英国、澳大利亚、新加坡、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监管沙盒"在作用定位、测试要求、测试授权和规则调整,以及配套措施等运作方式进行了比较分析。结合我国内地金融科技发展和监管现状,本文认为,内地具有建立"监管沙盒"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监管沙盒"是促进金融科技发展的理想工具,且其基本原理与内地区域金融改革的逻辑一致。为了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鼓励金融科技创新,本文建议,在内地建立"监管沙盒"时,制度设计上可由简至繁,推进过程可对银行业先试先行,突出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在此基础上,可进一步探索构建跨地区"监管沙盒"合作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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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沙盒是监管科技的产物,兼顾时间和空间的维度提出新监管思路,在"变"中寻求金融创新与金融安全的平衡。本文对国际监管科技发展现状进行了探索,观察国际监管沙盒实践的新进展与存在问题,思考监管沙盒在国内实施的合理性与逻辑,总结源自西方的监管沙盒与中国的改革试点制度在运行逻辑和理念上的一致性,以及监管沙盒监管与创新协调共进的实质。最后基于中国实际情况,提出我国引入监管沙盒需进行法律授权,可采用"中央-地方"双授权的模式,以正规金融机构和准金融机构为测试对象,"软硬结合"实施消费者保护,增强监管科技的运用,在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对监管沙盒进行改造升级的优化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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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作为新兴技术与金融行业结合的产物,对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生了重大影响,但也容易滋生新型金融风险.为了平衡金融科技创新与监管效率,以监管沙盒为代表的监管科技应运而生.文章探究了监管沙盒在英国、美国等国家的具体实践经验,然后从构建分业监管下的信息共享机制、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完善准入退出机制等方面提出对我国实施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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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为平衡创新与风险,以监管沙盒为代表的监管科技应运而生。本文通过梳理各国及地区监管沙盒的现状及进展,阐述监管沙盒对传统监管思路的革新,促使监管双方由对立转向良性合作,促进监管成本内生化和最小化。监管沙盒虽仍存在信息不透明、测试成本过高、耗时较长、消费者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等缺陷,但未来监管体制的改革路径必然朝着动态化、仿真化、实时化发展,最终达到防范风险与鼓励创新的平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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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于2019年开始对监管沙盒制度进行探索,并以北京市为试点率先开展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验。监管沙盒制度可以破解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不同步的难题,在保障金融安全的基础上,释放更多的金融科技创新活力。但是,金融创新科技以更快的速度进入市场,有可能因为存在技术缺陷、安全隐患给消费者权益保护带来更大的风险。本文在总结英国、澳大利亚、韩国、日本等国家消费者保护制度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对测试进行必要限制、明确经营者告知义务、明确经营者赔偿责任、设置多样的纠纷解决机制、设置合理的测试退出机制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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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迅猛发展对金融监管提出了巨大挑战,监管沙盒是应接金融科技监管挑战的柔性监管创新机制.我国监管沙盒实践取得初步成效,但是全面推广仍然面临困境,亟待从完善法律法规、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与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等方面完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