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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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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资金等问题,2002年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进而使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在全国全面推开.  相似文献   

2.
为解决就业困难人员资金“瓶颈”问题,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相继下发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为推动再就业工程向纵深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本文总结2002~2012年赤峰市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总体情况,并为继续推进和创新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3.
一、影响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效应的因素(一)小额担保贷款的受惠面小。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委出台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了申请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持有劳动保障部门的《再就业优惠证》"。此条规定将相当一部分下岗失业人员排斥在小额担保贷款的资格之外。因为目前只有原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下岗人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才给核发《再就业优惠证》;而民营企业和城镇其他下岗失业人员和无业人员,劳动部门则不予核发此证,这样使得相当一部分失业人员因为没有《再就业优惠证》,而不具备申请此类贷款的资格。  相似文献   

4.
为解决就业困难人员资金制约“瓶颈”问题,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相继下发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为推动再就业工程向纵深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为掌握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执行情况,促进小额担保贷款健康可持续发展。笔者对宁城县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情况看,小额担保贷款仍存在财政贴息拨付不到位等问题,严重制约了该项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亟待研究解决。一、宁城县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开展的总体情况  相似文献   

5.
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工作,先后下发了一系列政策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加大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工作的力度。特别是为解决就业困难人员资金制约"瓶颈"问题,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相继下发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为推动再就业工程向纵深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宁城县该项工作的顺畅运行,证明了金融服务不仅能为高收入者"锦上添花",而且能为低收入者"雪中送炭",本文在得出宁城经验启示的同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和推广就业困难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建议。  相似文献   

6.
对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发展缓慢的调查与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王平山  陈步宇 《海南金融》2005,(2):66-67,59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仍是焦点问题,如何落实国家四部委联合下发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加快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进度,切实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解决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资金困难等问题亟待解决。本文对东方市目前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就如何加快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提出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7.
为实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程.2003年,由人总行、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和劳动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社会弱势群体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实际运作中.这项优惠金融政策在基层并没有得到有效实施,大多数下岗失业人员在再就业过程中无法得到金融部门的信贷支持,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   

8.
一、抓政策抓学习。理清工作思路 2002年以来。中央和陕西省制定了一系列促进就业再就业政策。人民银行铜川市支行提出了“思想重视、把握政策、积极准备、稳步实施”的推广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思路,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在扩大贷款对象范围、完善财政贴息管理、探索贷款管理模式创新、进一步发挥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带动个人就业的倍增效应、加快信用社区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长效机制等方面进行安排部署,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具体工作程序,确保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在铜川的顺利实施。  相似文献   

9.
白银市作为国家资源枯竭转型城市之一,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众多,就业形势严峻。2003年,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后,白银市于同年12月开始办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经过近10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小额担保贷款投放额度仍然较小。  相似文献   

10.
自中国人民银行与财政部等几部委《关于印发〈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出台后,各地金融机构相继开展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小额贷款业务,但从目前情况看,还存在一些问题。  相似文献   

11.
为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难题,鼓励下岗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增强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资金援助,2002年末,人民银行与财政部、经贸委、社保部联合下发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随后,各地也都下发了相关文件,督促政府部门和银行共同努力,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提供金融支持.然而<管理办法>施行近一年来,尽管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却始终难以推广.为此,我们对辖区进行了一次调查,结果发现,造成贷款难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相似文献   

12.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财政部、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四部委联合下发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开始在全国逐步开办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业务,为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提供了强有力的金融支持.该业务开展以来,我们发现,在基层,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在业务开展上存在十大问题.  相似文献   

13.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以下简称《通知》和《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银发[2004]51号)的精神,现将财政支持经办银行发放对新增就业岗位吸收下岗失业人员达到一定比例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以下简称符合条件的小企业)贷款的具体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4.
对抚州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徐冬华 《武汉金融》2003,(12):29-30
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是党和国家积极推行的就业政策,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的重要措施之一.为认真贯彻中国人民银行等国家四部委联合下发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期我们组织人员对抚州市劳动就业部门及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承办行市农行就全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  相似文献   

15.
陈勇 《金融博览》2006,(6):38-39
近几年.哈尔滨市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哈商行”)在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探索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业务.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2004年9月.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再就业工作表彰大会上.该行下属的利达支行荣获“全国再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称号: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第267期《简报》题为《实施小额贷款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调研报告.对哈商行承办小额担保贷款促进再就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截至2005年4月末.哈商行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8772笔,金额14279万元.有效带动近4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还款率达到99%以上。  相似文献   

16.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下发后,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委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再就业税收政策.明确规定通过税收扶持政策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我们于2003年11  相似文献   

17.
董沿 《浙江金融》2007,(4):50-51
就业是民生之本,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业务,支持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自谋就业,是金融系统贯彻落实国家再就业政策精神的一项重要工作。2003年以来,在辖内各级人民银行的大力推动下,浙江省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工作取得较快发展,促进了辖内经济和金融健康协调发展,切实帮助了部分下岗失业人员摆脱困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但业务发展中也逐步暴露出一些问题,需要从各方面着手,进一步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相似文献   

18.
张锋 《时代金融》2004,(10):29-30
2002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国家经贸委联合出台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进一步将小额担保贷款引向了深入。截止今年5月末,金融机构共发放此类贷款余额为12.2亿元,其中仅今年就发放5.9亿元。  相似文献   

19.
2002年,中国人民银行、国家财政部、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四个部门联合下发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开办经费和流动资金短缺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了一条成本较为低廉的融资渠道,对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县域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进展缓慢,甚至出现了停滞。  相似文献   

20.
阿果 《湖南地税》2006,(2):45-47
为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2006年1月18日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6]8号),2006年1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86号)。新的政策对下岗再就业的税收优惠作出了具体规定,优惠政策审批期限为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税收优惠政策在2008年底之前执行未到期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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